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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食尸鹰
鹰在盘旋,盘旋在艳蓝的苍穹下,在等着食他的死尸。   他还没有死。   他也想吃这只鹰。   他同样饥饿,饿得要命。  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,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,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,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对方。   他很想跃起来去抓这只鹰,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,平时都是轻而易举的事,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,连手都很难抬起来。   他已经快死了。  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,一定会有很多人为此而很惊奇,很悲伤,很惋惜,一定也有很多人会很愉快。   他姓方,叫方伟,大家通常都叫他“小方”,要命的小方。  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,奇怪得要命。   他已经在一块没有水、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,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。  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,唯一陪伴在他身旁的,只有“赤犬”。   “赤犬”是一匹马,是马啸峰送给他的。   马啸峰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主人,对于马,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,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,到了他手里,也会被训练成良驹。  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,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。  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,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。   “你不能死,我也不能死,我们连老婆都没有娶到,怎么能死?”   烈日如火焰,大地如烘炉,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烤焦了,几百里之内,都看不见人踪。  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。  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,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,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,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。  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经很近,他就停下来等。  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,可惜他等不到。   只要他一停下来,这个人仿佛立刻也停了下来。   他是个江湖人,有朋友,也有仇敌,希望能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。   这个人是谁?为什么跟着他?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,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?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际的这柄剑?   他没有仔细去想。   有时饥饿虽然能使人思想灵活,现在他却已饿得连集中思想的力量都没有了。  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路,他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。   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来,那只鹰飞得更低了,好象已把他当作个死人。   他还不想死,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,斗一斗,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,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膝朦胧陇。   就在这时候,他看到了一个人。   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,一个人快死的时候,也常常会有幻觉。   这不是他的幻觉,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。   一个很瘦小的人,穿着件极宽大的白色袍子,头上缠着白布,还戴着顶很大的笠帽,帽檐的阴影下,露出了一张尖削的脸,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秃鹰般的眼睛。   小方揉了揉眼睛,确定自己绝没有看错。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,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,实在是件令人喜欢振奋的事。   他立刻坐了起来,干裂的嘴又露出了微笑,这人却长叹了口气,显得很失望。   小方忍不住问:“你心里有什么难过的事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“你为什么叹气?”   穿白袍的人叹道:“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。”   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而叹气的,小方又忍不住问:“还能笑得出来有什么不好?”   “只有一点不好。”这人道:“还能笑得出的人,就不会死得太快!”   小方道:“你希望我快点死?”   这人道:“越快越好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一直都在跟着我,就是希望我快点死?”   小方接着又道:“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没有了,你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!”   这人道:“我跟你无冤无仇,为什么要杀你?”   小方道:“你跟我无冤无仇,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?”   这人道:“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,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,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。”   鹰仍在他们的头顶上盘旋。   小方道:“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,在等着吃我的尸体?”   这人道:“既然你已经死了,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,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,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呢?”   这人道:“我不想吃你,我只想要你身上这把剑。   小方道:“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子把这柄剑带走,你带走了,对我也没什么害处。”   这人道:“一点不错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虽然希望我快点死,但却绝不会出手杀我。   这人道:“我从不杀人。”   小方道:“可是别人如果一定要死,也是没法子的事,你等他死了之后,拿他一点东西,无论对任何人都连一点害处都没有。”   这人又叹了口气,说道:“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,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。”   小方微笑道:“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,我都能想得通,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。”   他忽然解下了腰间的剑,用力抛给了这个人。   这人很意外:“你这是干什么?”   小方道:“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。”   这人道:“这是柄很名贵的剑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的眼光实在不错。”   这人道:“你还没有死: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?…   小方道:“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,我也希望别人愉快。   他笑和的确像是很愉快:“我反正都要死了,这把剑迟早是你的,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,让你也愉快些?”   这人道:“我可以等。”   小方道:“等死绝不是件愉快的事;不管是等自己死,还是等别人死,都很不愉快。我从来都不做不愉快的事,也不想别人做。”   这人用一双秃鹰般的眼睛瞪着他,忽然又叹了口气,道:“你这人真奇怪,怪得要命。”   小方笑道:“你说对了。”   这人道:“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子来打动我,让我救你,你就错了,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看得出。”   这人又瞪着他看了半天,忽然道:“再见。”   “再见”的意思,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,而是永不再见了。   他走得并不快,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。   剑还留在地上。   小方道:“你忘了你的剑。”   这人道:“我没有忘。”   小方说道:“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?”   这人道:“你若死了,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送给你,你反而不要?”   这人道:“我这一辈子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。”   这人又接着道,“你现在还活着。”   小方道:“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。”   这人道:“绝不要。”   小方道:“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,譬如说,友情。”   这人冷冷地看着他,好象从来也没有听说过“友情”这两个字。   小方道:“你从来没有朋友?”   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:“没有。”   她又开始往前走,只走出一步,又停下,因为他忽然听到远方传来了一阵马蹄声,听来就像是战鼓雷鸣,杀气森森。   然后他就看见沙丘后尘头大起,来的显然不止一匹马、一个人。   他尖削冷漠的脸上立刻露出种奇怪的表情,忽然也躺了下去,躺在沙丘的阴影下,看着那只盘旋低飞的食尸鹰。   蹄声渐迫,人马却仍距离很远。忽然间,一阵尖锐的风声破空呼啸而来。   鹰也有种奇异的本能,仿佛也已觉察出一种不祥的凶兆,已准备冲天飞起。   可惜它还是慢了一步,风声划空而过,它的身子突然在空中一抖,斜斜地落了下来,带着一根箭落了下来。   一根三尺长的雕翎箭,从它的左翼下射进去,右背上穿出来,它的身子一跌下,就再也不能动。   人马远在三十丈外,射出来的一箭,竟能将一只秃鹰射个对穿。   小方叹了口气:“不管这个人是谁,我都希望他来找的不是我。”   艳蓝的苍穹下一片死寂,蹄声远远停住,扬起的尘沙也落下。那只等着要吃别人尸体的秃鹰,已只有等着别人去食它的尸身。   生命中所有的节奏在这一瞬间,仿佛都已停顿,可是生命必须继续,这种停顿绝不会大长。   片刻后蹄声又响起,三匹马如箭般转过沙丘直驰而来,首先一骑马上的人黑披风,红腰带,鞍旁有箭,手中有弓,腰间有刀。   健马刚停下,他的人已站在马首前,人与马动作的矫健,都让人很难想象得到,他眼神的锐利也令人不敢逼视。   “我叫卫天鹏。”   他的声音低沉,充满了威严与骄傲。他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,好象就已足够说明一切,因为每个人都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,无论谁听到这个名字后,都应该对他服从尊敬。   但是现在躺在他面前的两个人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。   卫天鹏刀锋般的目光正在瞪着小方:“看来你一定已经在沙漠中行走了很多天,一定也遇上了那场风暴。”   小方苦笑。   对他来说,那场风暴简直就像是场噩梦。   卫天鹏问:“这两天你有没有看到过什么可疑的人?”   小方道:“看到过一个。”   卫天鹏问:“谁?”   小方道:“我。”   卫天鹏的脸沉了下去,他不喜欢这种玩笑,冷冷道:“遇到可疑的人,我只有一种法子对付他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知道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知道什么?”   小方道:“遇到可疑的人,你一定会先割掉他一只鼻子,削掉他一只耳朵,逼问他的来历,然后再一刀杀了他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是不是还要说自己是个可疑的人。”   小方叹了口气,道:“我说不说都一样,像我这样的人如果还不可疑,还有谁可疑?”   卫天鹏厉声道:“你想要我用这种法子对付你?”   小方道:“反正我已经快死了,随便你用什么法子对付我都没关系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但是你可以不必死的,只要有一壶水、一块肉,肌能救活你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知道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我有水,也有肉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知道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为什么不求我?”   小方道:“我为什么要求你?”   卫天鹏道:“因为我可以救你的命!”   小方笑了笑:“你若肯救我,用不着我求你;你若不肯,我求你也没用。”   卫天鹏盯着他,全身上下好象连一点动作都没有,但是忽然间他的弓已引满,箭已在弦,“飓”的,一枝箭射了出去。   小方没有动,连眼睛都没有眨,因为他已看出这一箭的目标不是他。   这一箭射的是那尖脸鹰眼的白袍人,射的是他致命的要害。   卫天鹏好象始终都没有看过他一眼,但却要一箭射穿他的咽喉。   卫天鹏“怒箭神弓”,百发百中,从来没有失过手。   这一次却是例外。   白袍人只伸出两根手指,就将这可以在四十丈外射穿飞鹰的一箭夹住。   卫天鹏的瞳孔聚然收缩,瞳孔里忽然闪出了刀光。   跟着他来的两骑劲装少年腰畔的旋风刀已出鞘。   卫天鹏忽然挥手,竟以掌中的铁背弓击落了他们手里的刀。   少年怔住。   卫天鹏冷笑道:“你们知道他是谁?凭你们也敢在他面前拔刀?”   他慢慢地转过身,面对白袍人,冷冷地接着道:“但是你若以为你躺在地上装死就可以让我认不出你,你也错了。”   小方忍不住问道:“你认得他?他是谁?”   卫天鹏道:“他就是卜鹰!”   卜鹰!   小方的眼睛睁大了。   无论谁看见这个人,眼睛都会睁大的,因为江湖中几乎已没有比他更神秘的人。   在他多姿多采的一生中有许多故事,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神秘的传奇。   小方轻轻吐出口气,道:“想不到今天我总算见到了卜鹰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我也想不到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跟他有仇?”   卫天鹏道:“没有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为什么要杀他?”   卫天鹏道:“我只不过要试试他究竟是不是卜鹰。”   小方道:“如果他是卜鹰,就绝不会死在你的箭下;如果他死了,就绝不会是卜鹰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不错。”   小方道:“如果他死了,死的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。‘怒箭神弓斩鬼刀’纵横江湖,杀错个把人有什么关系。   卫天鹏道:“一点关系都没有。”   他冷冷地接道:“为了三十万两黄金,就算杀错三五百个人也没关系。”   小方耸然道:“三十万两黄金?哪里来的三十万两黄金?”   卫天鹏道:“我知道是从哪里来的,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。   这一天是九月十六,距离铁翼惨死,黄金失劫的时候才三四天,这件惊天动地的巨案,江湖中还没有人知道。   小方道:“你是不是认为他知道?”   卫天鹏冷笑一声,道:“卜大公子是千金之体,若不是为了三十万两黄金,怎么会到这既无醇酒、也没有美人的穷荒之地来?” 第二章 怒箭   小方道:“对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卜大公子挥手千金,视钱财如粪土,若不是因为常常有这种外快,哪里来的那么多黄金让他挥手散去?”   小方道:“对。”他想了想,忽然又道:“只有一点不大对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哪一点?”   小方道:“三十万两黄金究竟有多少?我也不知道,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多金子,我只知道就算有人把这三十万两黄金送给我,我也绝对搬不走。”   他笑了笑,又道:“你认为这位卜大公于一个人就能把三十万两黄金搬走叶   卫天鹏冷冷道:“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?”   卜鹰忽然说道:“我是为了这件事来的。”   卫天鹏的瞳孔又开始收缩。   卜鹰道:“我的开销一向很大,这点金子我正好用得着。”   卫天鹏说道:“是三十万两,不是一点。”   卜鹰居然也承认,道:“的确不是一点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所以这批黄金无论落在谁手里,要把它藏起来都很难。”   卜鹰道:“的确很难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既然没法子藏起来,就绝对没法子运走。”   劫案发生的第三天早上,这地区已侦骑密布,就算是要运三百两黄金出去都不容易。   卫天鹏盯着卜鹰,冷冷道:“所以我看你还是把它交出来的好。”   卜鹰忽然用帽子盖住了脸,不理会他了。   小方却忍不住问:“你怎能知道这批黄金在他手里?”   卫天鹏道:“护送这批黄金的人是铁翼。”   小方道:“铁胆神枪铁翼?”   卫天鹏点点头,又问道:“江湖中能杀他的人有几个?”   小方道:“不多。”   “卫天鹏道:“你知不知道黄金失劫,铁翼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都已惨死?”   小方道:“不知道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这位卜大公子怎么会知道的?”   小方不说话了。   卫天鹏一只手握弓,另一只手已握住了他腰畔的刀柄。   他的刀还未出鞘,可是他的瞳孔中已经露出了比刀锋更可怕的杀机。   小方实在很想把卜鹰脸上盖着的帽子掀起来,让他看看这双眼睛。   卫天鹏一刀出手,连鬼都能斩,何况是一个脸上盖着顶帽子的人。   何况他壶中还有箭;比雷霆更威,比闪电更快的怒箭。   帽子还在脸上,刀仍在鞘。   忽然间,沙丘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。   “石米,柯拉柯罗!”   小方当然听不懂这六个字的意思,可是他能听得出呼声充满了恐惧,一种可以将人的魂魄都撕裂的恐惧。   他听到这声惨叫时,卫天鹏已箭一般窜了出去,转过了沙丘。   他本来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了,但是他一向很好奇,“好奇”也是有限几样能激动人心的力量之一,也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潜力。   他居然也跳了起来,跟着卜鹰转过沙丘。   一转沙丘,他就看到了一幕他这一生永远都忘不了的景象。   如果不是他的胃已经空了,他很可能会呕吐。   马在狂奔,人已倒下。   卫天鹏的旋风三十六把快刀,已倒下三十四个,倒在血泊中。   他们的刀还未出鞘。   他们都是江湖中极有名的快刀手,可是他们来不及拔刀,就已惨死。   他们看来竟不像死在别人手里的,而是死在一只猫的爪下,因为他们每个人脸上,都有三条仿佛是猫爪抓出来的血痕。   一个装束奇异的藏人,一张久已被风霜侵蚀得如同败革般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,正跪在地上,高举着双手,向天惨呼。   “石米,柯拉柯罗!”   苏玛今年五十一岁,从三十四岁就已开始做汉人的向导,除了他的族兄马鲁外,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大沙漠。   无情的沙漠,就像是一个荒唐的噩梦,有时虽然也会出现些美丽的幻景和令人疯狂的海市蜃楼,但是最后的终结还是死。   对他来说,死已经不能算是件可怕的事,他已见过无数死人白骨。   从来也没有看过他如此恐惧,他怕得全身都在抽筋。   恐惧也是种会传染的疾病,就像是瘟疫,看见别人害怕,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。   何况名震江湖的旋风三十六刀,竟在片刻间几乎全都惨死,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。  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冰冷,冷汗已经从鼻尖冒了出来。   他跳起来的时候,卜鹰还躺着,脸上还盖着顶帽子,等他转过沙丘时,卜鹰已经在这里了。   卜鹰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。   卜鹰身上每根血管里流着的好象都不是血,是冰水。   但是小方却听见他嘴里也在喃喃低语,说的也是那魔咒般的六个字。   “石米,柯拉柯罗。”   小方立刻问:“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?”   卜鹰道:“我懂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能不能告诉我?”   卜鹰道:“能。”   小方道:“石米的意思,是不是用石头做成的米?”   卜鹰道:“不是,石头不是米,石头不能做米,石头不能吃,石头如果能吃,世上就不会饿死人了。”   小方道:“可是我听见他刚才说的明明是‘石米’,你刚才也说过。”   卜鹰道:“那是藏语。”   小方道:“在藏语里石米是什么?”   卜鹰道:“是猫。”   小方道:“猫?”   卜鹰道:“猫!”   猫是种很柔顺、很常见的动物,连六七岁的小姑娘,都敢把猫抱在怀里。   猫吃鱼。   人也吃鱼,吃得比猫还多。   猫吃老鼠。   可是有很多人都怕老鼠,却很少有人怕猫。   小方道:“猫有什么可怕?连鱼都不怕猫,鱼怕是人,抓鱼的人。”   卜鹰道:“对。”   小方道:“只有老鼠才怕猫。”   卜鹰道:“错。”   他秃鹰般的锐眼里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,仿佛在跳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、妖异而邪恶的地方。   小方仿佛也被他这种神情所迷惑,竟没有再问下去。   卫天鹏还在想法子使苏玛恢复平静,让他说出刚才的经过,但是就连藏人最喜爱的青裸酒,都无法使他平静下来。   过了很久,卜鹰才慢慢地接着道:“故老相传,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,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,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。…   小方道,“你说的,是不是圣母之水峰?”   卜鹰点头,道:“我说的这种妖魔就是猫,虽然它身子已炼成人形,它的头还是猫。”   小方道:“柯拉柯罗是什么?”   卜鹰说道:“是强盗,一种最凶恶的强盗,不但要劫人的钱财,还要吃人的血肉。”   他接着道:“他们大部分都是藏边深山中的‘果尔洛人’,他们的生活和语言都跟别人不同,而且凶悍野蛮,比哈萨克人更残酷。”   最后他又补充道:“果尔洛在梵文中还另外有种意思。”   小方道:“什么意思?”   卜鹰道:“怪头。”   小方叹了口,道:“猫头人身的妖魔,残酷野蛮的怪头强盗。”   他看看苏玛:“难怪这个人怕得这么厉害,现在连我都有点害怕了。”   卫天鹏忽然拉起苏玛一只不停在抽筋的手,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扳开。   他手里紧紧握着一面小旗,上面绣着的赫然正是一个猫首人身的妖魔。   苏玛又跪下来,五体投地,向这面旗膜拜,嘴里念念有词,每一句话中都有同样六个字:“石米,柯拉柯罗/   现在,小方总算已明白这六个字的意思——猫盗!   现在苏玛总算镇静下来,说出了他刚才亲眼看见的事。   这三十四名旋风快刀手,就是死在“猫盗”手里的。   他们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,他们的身于是人,头是猫,额上长着猫耳般的角。   他们真的有种妖异而邪恶的魔力,所以久经训练的快刀手们,还来不及拔刀,就已惨死在他们手里。   他们留下苏玛这条命,只因为他们要他传告一句话给卫天鹏。   ——杀人劫金的都是他们,无论谁再追查这件事,必死无疑,死了后还要将他的魂魄拘在圣母之水山根下的冰雪地狱里,受万年寒风刺骨之苦,永世不得超生。   天色已渐渐暗了,天地间仿佛忽然充满了一种邪恶肃杀的寒意。   小方很想找点青稞酒喝。   旋风快刀手的身上,就算没有酒,至少总带着水,现在对他们已没有用。   可是猫盗不但夺走了他们的性命,连他们的羊皮水袋都已被劫走。   卫天鹏静静地听苏玛说完,忽然转过身,盯着卜鹰道:“你相信他说的话?”   卜鹰道:“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谎。”   卫天鹏冷笑,道“你相信世上真有那种猫头人身的怪物?”   卜鹰道:“你不信?”   小方忽然说道:“我也不信,可是我相信那三十万两黄金,一定是被猫盗劫走的。”   卫天鹏说道:“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一个形式像猫头的面具,就可以自称为猫盗。”   小方道:“无论什么人都可以?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杀死你三十四个旋风快刀手?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死铁胆神枪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?”   卫天鹏不说话了。   就算这群猫盗不是妖魔,是人,一定也是些极可怕人。   他们不但行踪飘忽,而且一定是有种诡秘而邪异的武功。   卜鹰忽然道:“我只相信一点。”   小方道:“哪一点?”   卜鹰道:“如果他们要杀一个人,绝不是件困难的事。”  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。  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,道:“还有一点你也应该明白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说。”   卜鹰道:“如果我是猫盗,现在你就已是个死人。”   卫天鹏走了。   正在临走前的那片刻间,小方本来以为他会出手的。   他已经握住了他的刀,每一个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。   他的刀法,绝对可以名列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前十位,他的斩鬼刀,锋利沉重,而且特别加长,他的人,也远比卜鹰高大雄壮。   卜鹰却很纤弱,除了那双秃鹰般的锐眼外,其他的部分看来都很纤弱,尤其是他的一双手,更纤弱如女子。   几乎连小方都不信他能接得住名震天下的怒箭神弓斩鬼刀。   但是卫天鹏自己的想法却不同。   所以他走了,带着他“旋风三十六刀”中仅存的两个人走了,连一句话都不再说就走了。   卫天鹏无疑是个极谨慎的人,而且极冷酷。   他走的时候,连看都没有再去看地上的那些尸体,他们虽然是他子弟,可是对他已没有用。   小方却忍不住问他:“你为什么不将他们埋葬了再走?”   卫天鹏的回答就像他做别的事一样,都令人无可非议。   “我已经埋葬厂他们。”他说,“天葬。”   卜鹰还没走。   他又躺了下去,躺在沙丘后的避风处,用那件宽大的白袍将全身紧紧裹住。   沙漠就像是个最多变的女人,热的时候可以使人燃烧,冷的时候却可以使人连血都结冰。   一到了晚上,这片酷热如烘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其寒彻骨,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,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问所有的生命。没有人愿意冒这种险。   现在天色刚刚暗下,卜鹰显然已准备留在这里度过无情的长夜。   小方在他旁边坐下来,忽然对他笑了笑,道:“抱歉得很。”   卜鹰道:“为什么要抱歉?”   小方道:“因为明天早上醒来时,我一定还是活着的,你要等我死,一定还要等很久。”   他已经找到了那只曾经想食他尸体的鹰,现在他已准备吃它的尸体。   他叹息着道:“现在我才知道,到了不得已的时候,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就会变得没什么不同了。   卜鹰道:“平常的时候,也没什么不同。”   小方道:“哦?”   卜鹰道:“你平常吃不吃牛肉?”   小方道:“吃。”   卜鹰笑道:“你吃的牛肉,也是牛的尸体。”   小方苦笑。   他只能苦笑,卜鹰说的话虽然尖锐冷酷,却令人无法反驳。   “赤大”还没有倒下去。   它能支持到现在,因为小方将最后的一点水给了它,因为马虽然是兽,可是马的兽性却比人少,至少它不沾血腥。   它不食尸体。   卜鹰忽然又道:“你不但有把好剑,还有匹好马。”   小方苦笑道:“只可惜我这个人却不能算是个好人。”   卜鹰道:“所以别人才会叫你要命的小方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知道?”   现在天色已经很暗,已经看不见他的脸色,他的声音中充满惊讶: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   卜鹰道:“我不知道的事很少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还知道什么?”   卜鹰道:“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人,脾气译得要命,骨头硬得要命,有时阔得要命,有时穷得要命,有时要别人的命,有时别人也想要你的命。”   他淡淡地接着道:“现在至少就有十二个人在追踪你,要你的命。”   小方居然笑了笑,道:“只有十三个?我本来以为来的还要多些。…   卜鹰道:“其实根本用不着十三个,只要其中的两个人来了就已足够。”   小方道:“哪两个?”   卜鹰道:“搜魂手和水银。”   小方道:“水银?”   卜鹰道:“你没有听过这个人?”   小方道:“水银是个人?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   卜鹰道:“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,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。我知道他是个杀人的人,以杀人为生。”   小方道:“这种人不止他一个。”   卜鹰道:“但是他要的价钱至少比别人贵十倍,因他杀人从来没有失过手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希望他是个女的,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,如果我一定要死,能够死在一个美女手里总比较愉快些。”   卜鹰道:“他可能是个女的,可能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,也可能是个老头子,老太婆。”   小方道:“也可能是你。”   卜鹰沉默着,过了很久才缓缓道:“也可能是我。”   风更冷,黑暗已笼罩大地,两个人都静静地躺在黑暗中,互相都看不见对方的脸。又过了很久,小方忽然又笑了:“我实在不该怀疑你的。”   卜鹰道:“哦?”   小方道:“如果是你,现在我已经是个死人。”   卜鹰冷冷道:“我还没有杀你,也许只因为我根本不必着急。”   小方道:“也许。”   卜鹰道:“所以你只要一有机会,就应该先下手杀了我。”   小方道:“如果你不是水银呢?”   卜鹰说道:“杀错人,总比被人杀错好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杀过人,可是我从来没有杀错过人。”   卜鹰道:“你杀的人都该死?”   小方道:“绝对是。”   卜鹰道:“可是我知道你至少杀错了一个人。”   小方道:“谁?”   卜鹰道:“吕天宝。”   他又道:“你明明知道他是‘富贵神仙’的独生子,你明明知道你杀了吕天宝后,他是绝不会放过你的。你当然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肯为他卖命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知道。”   卜鹰道:“你为什么要杀他?”   小方道:“因为他该死,该杀。”   卜鹰道:“可是你杀了他之后,你自己也活不长了。”   小方道:“就算我杀了他之后马上就会死,我也要杀他。   他的声音里忽然充满愤怒:“就算我会被人千刀万剐打下十八层地狱去,我也要杀了他,非杀不可。”   卜鹰道:“只要你认为是该杀的人,你就会去杀他,不管他是谁,都一样?”   小方道:“就算他是天皇老子,也一样。”   卜鹰居然也忽然叹了口气,道:“所以现在你只有等着别人来要你的命了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一直都在等,时时刻刻都在等。”   卜鹰沉声道:“你绝对不会等得大久的。”   无边无际的黑暗,死一般的静寂,没有光,没有声音,没有生命。   小方也知道自己不会等得太久,他心里已经有了种不祥的预兆。   水银是无孔不入的,绝不会错过一点机会。   水银流动时绝没有一点声音。   你只要让一点水银流入你的皮肉里,它就会把你全身的皮都剥下来。   一个人如果叫做“水银”,当然有他的原因。   小方也知道他绝对是个极可怕的人。   他受的伤很不轻,伤口已溃烂,一只鹰的血肉,并没有使他的体力恢复,在他这种情况下,他好象只有等死。   等死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,甚至比“死亡”本身更可怕。   卜鹰忽然又在问:“你知不知道搜魂手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   “我知道。”   搜魂手姓韩,叫韩章。   他并不时常在江湖中走动,但是他的名气却很大,因为他是“富贵神仙”供养的四大高手之一,他用的独门兵刃就叫做“搜魂手”,在海内绝传已久,招式奇特毒辣,已不知搜去过多少人的魂。   卜鹰道:“但是还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。”   小方道:“什么事?”   卜鹰道:“他另外还有个名字,他的朋友都叫他这个名字。”   小方道:“叫他什么?”   卜鹰道:“瞎子。”   瞎子并不可怕。   但是小方听见这两个字,心就沉了下去。   瞎子看不见,瞎子要杀人时,用不着看见那个人,也一样可以杀了他。   瞎于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。   没有星光,没有月色,在这种令人绝望的黑暗中,瞎子远比眼睛最锐利的更可怕。   卜鹰道:“他并没有完全瞎,但是也跟瞎子差不多了,他的眼睛多年前受过伤,而且……”   他没有说下去,这句话就像是忽然被一把快刀割断了。   小方全身上下的寒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根竖起。   他知道卜鹰为什么闭上了嘴,因为他也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,既然不是脚步声,也不是呼吸声,而是另外一种声音。   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,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,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触觉才能听见的声音。   有人来了!   想要他命的人来了。   他看不见这个人,连影子都看不见,但是,他能感觉到这个人,距离他已越来越近。   冰冷的大地,冰冷的沙粒,冰冷的长剑。   小方已握住了他的剑。   他还是看不见这个人,连影子都看不见。   但他已感觉到一种夺人魂魄的杀气。   他忽然往卜鹰那边滚了出去。   卜鹰刚才明明是躺在那里的,距离他并不远,现在却已不在了。   但是另外一定有个人在,就在他附近,在等着要他的命。   他不敢再动,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,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。   忽然间,他又听见了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。   他从十四岁时就开始闯荡江湖,就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流浪。   他挨过拳头,挨过巴掌,挨过刀,挨过剑,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。   他听得出这种暗器破空的风声,一种极细小。极尖锐的暗器,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,而且通常都有毒。   他没有闪避,没有动。   他一动就死。   “叮”的一声,暗器已经打下来,打在他身旁的沙粒上。   这个人算准他一定会闪避,一定会动的,所以,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,而是他的退路,不论他从哪边闪避,只要一动就死。   他没有动。   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,他也算准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。   他并没有十成把握,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。   在这问不容发的一刹那间,他也没法子多考虑。   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,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,用自己的判断来下注。   这一注他下得好险,赢得好险。 第三章 瞎子   但是这场赌还没有完,他一定还要赌下去,他的对手绝不肯放过他的。   这一手他虽然赢了,下一手很可能就会输,随时都可能会输,输的就是他的命。很可能他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,就已把命输了出去。   他本来就已准备要死的,可是这么样死法,他死得实在不甘心。   他忽然开始咳嗽。   咳嗽当然有声音,有声音就有目标,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。   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,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。   他的人却已窜了出去,用尽他所有的潜力窜了出去,从风声下窜了出去。   黑暗中忽然闪起了剑光。   在他咳嗽的时候,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剑,天下最锋利的七把剑之一。   剑光一闪,发出了“叮”的一响,然后就是一声铁器落在地上的声音。   这一声响过,又是一片死寂。   小方也不再动,连呼吸都已停止,唯一能感觉到的,就是冷汗正从鼻尖往下滴落,又不知过了多久,就像永恒般那么长久,他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。   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。   一听见这种声音,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,慢慢地倒了下去。   小方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。   人们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、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,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。   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,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,可是他总算胜了。   他胜过,常胜,所以他还活着。   他总认为,不管怎么样,胜利和生存,至少总比失败好,总比死好。  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,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,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。   四周还是一片黑暗,无边无际的黑暗,令人绝望的黑暗。   胜利和失败好象已没什么分别,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。   他的眼帘渐渐阎起,已不想再支持下去,因为生与死好象也没什么分别了。   一一你不能死。   ——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,你就不能放弃。   ——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。   小方骤然惊醒,跃起。  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,黑暗中已有了光。  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,总是忽然而来,也许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,但你一定要有信心,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。   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,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。   这个人也没有死。   他还在挣扎,还在动,动得艰苦而缓慢,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。   他手里刚拿起了一样东西。  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,用尽全身的力气扑了过去,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的水袋。   在这里,水就是命,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。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,野兽般扑过去,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。   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,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,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。  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,多么可贵的生命,多么值得珍惜。   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,干裂的嘴唇已感觉到水的芬芳、生命的芬芳,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,慢慢地喝下去。   他要慢慢地享受,享受水的滋润,享受生命。   就在这时候,他看见这个人的眼睛。   一一双充满了痛苦、绝望和哀求的眼睛,一双垂死的眼睛。   这个人受的伤比他更重,比他更需要这点水。没有水,这个人必将死得更侠。   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,可是在这一瞬间,他竟忘记了这一点。   因为他是人,不是野兽,也不是食尸鹰。   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,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都是有分别的。   人的尊严、人的良知和同情,都是他抛不开、也忘不了的。   他将这袋水还给了这个人,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。   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,但是在这一瞬间,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,他只有这么做。   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,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。   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,等她揭起蒙面的黑中喝水时,小方才发现她是个女人,极美的女人,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,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。   一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,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,独自来杀人。   她已经喝完了羊皮袋中的水,也正偷愉地打量着小方,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。   “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。”她抛下空水袋,轻轻叹息,“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/   小方笑笑。   他只有对她笑笑,然后才忍不住问:“你是瞎子,还是水银?”   “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。”   经过水的滋润后,她本来已经很美丽的眼睛看来更明媚。   “你也不是水银?”小方追问。   “我只听说过这名字,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。”   她又在叹息:“其实,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,只知道你姓方,叫方伟。”   “但是你却要杀我。”   “我一定要来杀你,你死了,我才能活下去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水,在这种地方,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。”   她看着地上的空水袋:“我一定要杀了你,他们才给我水喝,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。”   她的声音里充满恐惧:“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,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。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,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,就绝不会再给我一滴水的。”   小方又对她笑笑。   “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,让你带回去换水喝?”   她居然也笑了笑,笑得温柔而凄凉:“我也是个人,不是畜牲,你这么对我,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。”  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,也没有问她:“他们是谁?”   他不必问。   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,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。   卜鹰已走了。   这个人就像是大漠中的风暴,他要来的时候,谁也挡不住,要走的时候,谁也拦不住,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,更猜不出他什么会走。   可是“赤犬”仍在。   旭日已将升起,小方终于开口。“你不能留在这里。”他忽然说,“不管怎么样,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,附近千里之内,都会变成烘炉,你喝下的那点水,很快就会被烤干的。”   “我知道,留在这里,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,可是……”   小方打断了她的话:“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,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。”她默默地点了点头,默默地站起来,刚站起来,又倒下去。   她受的伤不轻。   小方刚才那一剑,正刺在她的胸膛上,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。   现在她已寸步难行,连站都站不起来,怎么能回得去?   小方忽然又道:“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。”   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。   “这里好象只有你一个人。”   “朋友并不一定是人,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。”   他走过去,轻抚“赤大”的柔鬃:“我也见过有很多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,都不是人。”   “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?”她显得很惊异,“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?”   小方笑了笑:“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?”   他的笑容微带苦涩:“我浪迹天涯,无亲无故,只有它始终跟着我,生死与共,至死不弃,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?”   她垂下了头,过了很久,才轻轻地问:“现在你为什么要跟它分手?要它送我回去?”   “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。”   他轻拍“赤犬”:“它是匹好马,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。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,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。我让它送你回去,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。”   她抬起头,凝视着它,又过了很久,又轻轻地问:“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,你为什么不想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?”   小方只对她笑笑。   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。   她忍不住长长叹息,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:“你真是怪人,怪得要命。”   “我本来就是。”   太阳已升起。   大地无情,又变为烘炉,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,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,就是死。   小方已倒了下去。   “赤犬”也走了,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。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,可是它也不能违抗他,它毕竟只不过是一匹马而已。   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,小方倒在火热的沙砾上,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。   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,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。  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,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,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丰都的轿马,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。   每个人身上都仿佛在闪动着黄金般的光芒,手里都拿着金色的水袋,袋中盛满了蜜汁般的甜水和美酒。   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,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,就一定是阴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。   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,他已死得问心无愧。  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六。   小方醒来时,立刻就确定了两件事。   他还没有死。   他是完全赤裸的。   赤裸裸地躺在一张铺着豹皮的软榻上。这张软榻摆在一个巨大而华丽的帐篷角落里,旁边的木几上有个金盆,盆中盛满了比黄金更珍贵的水。   一个身材极苗条、穿着汉人装束、脸上蒙着纱巾的女人,正在用一块极柔软的丝中,蘸着金盆里的水,擦洗他的身子。   她的手纤长柔美,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,就像是收藏家在擦洗一件刚出土的古玉,从他的眉、眼、脸、唇,一直擦到的脚趾,甚至把他指甲里的尘垢都擦洗得干干净净。   一个人经历于无数灾难,出生入死后,忽然发觉自己置身在这么样一一种情况下,他的感觉是惊奇,还是欢喜?   小方的第一种感觉,却好象犯了罪。   在沙漠中,居然有人用比黄金更珍贵的水替他洗澡,这己不仅是奢侈,简直是罪恶。   ——这里的主人是谁?是准救了他?   他想问。   可是他全身仍然软弱无力,喉咙里仍然干渴欲裂,嘴里仍然苦涩,连舌头都似将裂开。   这个陌生的蒙面女子虽然用清水擦遍了他全身,却没有给他一滴水喝。   所以他的第二种感觉也不是惊喜,而是愤怒。   但是他的怒气并没有发作,因为他又忽然发现这帐篷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,另外还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对面的角落里,静静地看着他。   一个有自尊的男人,在别人的注视下,竟完全赤裸着,像婴儿般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洗擦。   这是什么滋味,有谁能受得了?   现在这女人居然开始在擦洗他身上最敏感的部分。如果他不是太累、太渴、太饿,他的情欲很可能已经被挑引起来。   那种情况更让人受不了。   小方用力推开这女人的手,挣扎着坐起来,想去喝金盆里的水。   他一定要先喝点水,喝了水才有体力,就算是有别人在这盆水中洗过臭脚,他也要喝下去。   可惜这女人的动作远比他快得多,忽然就捧起了这盆水,吃吃地笑着,钻出了帐篷。   小方竟没有力量追出去,也没法子追出去。他还是完全赤裸的,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还在看着他。   现在他才看清楚这个人。   以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,以后恐怕也永远不会再见到。   对面那个角落里,有张很宽大、很舒服的交椅,这个人就站在倚子前面,却一直没有坐下去。   第一眼看过去,他站在那里的样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。  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,就会发现他站立的姿势跟任何人都不同。   究竟有什么不同?谁也说不出。   他明明站在那里,却让人很难发现他的存在,因为他这个人好像已经跟他身后的椅子、头顶的帐篷、脚下的大地溶为一体:   不管他站在什么地方,好像都可以跟那里的事物完全配合。   第一眼看过去,他是绝对静止的,手足四肢、身体毛发、全身上下每个地方都没有动,甚至连心跳都仿佛已停止。  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,就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仿佛在动,一直不停地在动。如果你一拳打过去,不管你要打他身上什么地方,都可能立刻会受到极可怕的反击。   他的脸上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。   他明明是看着你,眼睛里也绝对没有任何表情,就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看见一一样。   他掌中有剑,一柄很狭、很长、很轻的乌鞘剑。   他的剑仍在鞘里。   可是你只要一眼看过去,就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剑气。他手上那柄还没有拔出鞘的剑,仿佛已经在你的眉睫咽喉间。   小方实在不想再去多看这个人,却又偏偏忍不住要去看。这个人完全没有反应。   他在看别人的时候,好像完全没有感觉。别人去看他的时候,他也好像完全不知道。   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,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,别人对他的看法,他更不在乎。   因为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——   他的剑。  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手心湿了。   只有在势难两存的生死搏杀之前,他的手心才会发湿。   现在他只不过看了这个人几眼,这个人既没有动,对他也没有敌意,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?   难道他们天生就是对头?迟早总要有一个人死在对方手里?   这种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。他们之间并没有恩怨,更没有仇恨,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仇敌?   奇怪的是,小方心里却似乎已有了种不祥的预兆,仿佛已看见他们之间有个人倒了下去,倒在对方的剑下,倒在自己的血泊中。   他看不见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。   银铃般的笑声又响起。   那个蒙面的女人又从帐篷外钻了进来,手里还捧着那个金盆。   她的笑声清悦甜美,不但显出她自己的欢悦,也可以令别人愉快。   小方却十分不愉快。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笑得如此愉快。   他忍不住问:“你能不能给我喝点水?”   “不能。”她带着笑摇头,“这盆水已经脏了,不能喝。”   “脏水也是水,只要是水,就能够解渴。”   “我还是不能给你喝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这盆水本来就不是给你喝的。”   她还在笑:“你应该知道在沙漠里水有多么珍贵,这是我的水,我为什么要给你喝?”   “你宁可用盆水替我洗澡,却不肯给我喝?”   “那完全是两回事。”   为什么是两回事?小方完全不懂,她说的话实在让人很难听得懂。   幸好她已经在解释。   “替你洗澡,是我的享受。”   “你的享受?什么享受?”小方更不懂。   “你是个身材很好的年青男人,从头到脚都发育得很好,替你洗澡,我觉得很愉快,如果让你喝下去,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”   她笑得更甜: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?”   小方也想对她笑笑,却笑不出。   现在他虽然已经听懂了她的话,却不懂她怎么说得出这种话来。   这简直不像人话。   她自己却好像觉得很有理:“这是我的水,随便我怎么用它,都跟你完全没有关系。如果你要喝水,就得自己去想法子。”   她笑起来的时候,眼睛都弯弯地眯了起来,像一钩新月,又像是个鱼钩,只不过无论谁都能看得出她想钓的不是鱼,而是人。   “如果你想不出法子来,我们可以指点你一条明路。”   这是句人话。   小方立刻问:“我用什么法子才能找到水,到哪里去找?”   她忽然伸出一只柔白的手,向小方背后指了指:“你只要回过头就知道了。”   小方回过了头。  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、已经有个人从后面走人了帐篷。   平时就算是有只猫潜了进来,也一定早已被他发觉,可是现在他太累、太渴、太想喝水,只等到他回过头,才看见这个人。   他看见的是卫天鹏。   卫天鹏身材高大,态度严肃,气势沉猛,十分讲究衣着,脸上终年难得露出笑容,一双棱棱有威的眼睛里,充满了百折不回的决心。   无论在任何时候,任何地方,他都能让别人保持对他的尊敬。   他做的事通常也都值得别人尊敬。   今年他五十三岁。二十一岁时,他就已经是关中最大一家镖局的总镖头,这三十年来,始终一帆风顺,从未遇到过太大的挫折。   直到昨天他才遇到。   黄金失劫,他也有责任,他的亲信弟子,几乎全都忽然惨死。   但是现在他看来仍然同样威严尊贵,那种可怕的打击竟未能让他有丝毫改变。   小方用软榻上的豹皮围住了腰,才抬起头面对卫天鹏。   “想不到是你救了我。”   “我没有救你。”卫天鹏道:“谁也救不了你,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。”   他说话一向简短直接:“你杀了富贵神仙的独生儿子,本来一定是要为他偿命的。”   “现在呢?”   “现在你应该已经死在沙漠中,死在她的手里。”   他所说的“她”,竟是那个蒙面的女人。   卫大鹏忽然又问:“你知道她是什么人?”   “我知道。”小方居然笑了笑:“她一定认为我己认不出她了,因为今天早上我看见她的时候,她还是个快要死了的可怜女人,被人逼着去杀我,反而中了我一剑,水袋里只剩下两口水。”   他叹了口气:“因为她已知道未必能杀得死我,所以早就留好退路,水袋里的水当然不能带得大多,免得被我抢走,样子一定要装得十分可怜,才能打动我。”   她一直在听,一直在笑,笑得当然比刚才更愉快:“那时你就不该相信我的,只可惜你的心太软了。”   卫天鹏忽又开口:“可是她的心却绝不软,‘水银’杀人时,心绝不会软,手也绝不会软。”   这女人就是水银,无孔不入的水银!   小方居然好象并不觉得意外。   卫天鹏又问:“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杀你?”   小方摇头。   卫天鹏道:“因为吕天宝已经死了,那三十万两黄金却仍在。”   “吕天宝跟那批黄金有什么关系?”   “只有一点关系。”卫天鹏道:“那批黄金也是‘富贵神仙’吕三爷的。”   水银道:“无论准死了之后,都只不过是个死人而已,在吕三爷眼中看来,一个死人当然比不上三十万两黄金。”她吃吃地笑着:“否则他怎么会发财?”   卫天鹏道:“所以你只要能帮我找出那三十万两黄金的下落,我保证他绝不会再找你复仇。”   小方道:“听起来这倒是个很好的交易。”   水银道:“本来就是的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们一直怀疑黄金是被卜鹰劫走的,我正好认得他,正好去替你们调查这件事。”   水银笑道:“你实在不笨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只要你肯答应,不管你需要什么,我们都可以供给你。”   .小方道:“我怎么知道卜鹰的人到哪里去了?”   卫天鹏道:“我们可帮你找到他。”   小方沉吟着,缓缓道:“卜鹰并没有把我当作朋友。替保镖的人去抓强盗,也不能算丢人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不错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若不答应,你们就算不杀我,我也会被活活地渴死。”   水银叹了口气,道:“那种滋味可真的不好受。”   小方道:“所以我好像非答应你们不可了。”   水银柔声道:“恢确实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。”   小方也叹了口气,道:“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。”   水银道:“所以你已经答应了。”   小方道:“还没有。”   水银道:“你还在考虑什么?”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四章 生死之间 第四章 生死之间   小方道:“我什么都没有考虑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究竟是答应,还是不答应?”   小方道:“不答应。”   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,简单得要命。   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,可是眼角的肌肉己抽紧,瞳孔已收缩。   水银眼睛里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,仿佛觉得很惊讶,又仿佛觉得很欣赏、很有趣。   她间小方:“你能不能告诉我,为什么不答应?”   小方居然笑了:“因为我不高兴。”   这理由非但不够好,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。真正的理由是什么?小方不想说出来,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,别人一向很难了解,他也不想别人了解。   无论做什么事,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间心无愧就已足够。   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:“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,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。”   小方微笑道:“这是种好习惯,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。”   水银道:“我也不会杀你,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,绝不再害你。”   她也对小方笑笑:“守信也是种好习惯,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种好习惯尸   小方承认:“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实不多。”   水银道:“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,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躺在那里等死。”   等死比死更痛苦,更难忍受。   可是小方不在乎。   “我本来就在等死,再去等等也没有什么关系。”   “所以你还是不答应?”   “是的。”   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,简单得要命。   帐篷外又刮起风,吹起满天黄沙,白昼很快就将过去,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。   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,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卑贱渺小,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,不能活下去,死又何妨?   小方又躺了下去,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。   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,他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在问他:“你真的不怕死?”   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,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。  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,静静地看着他。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,眼睛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。   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,就好象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。   它们本就不是同类的。   生命本就如此卑贱,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。   他当然不会动心。   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:“你真的不怕死?”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。   小方拒绝回答这问题。   因为这问题的答案,他自己也不能确实。   但是他已经这样做了,已经现出一种人类在面临生死抉择时的尊严与勇气。   有些问题根本就用不着言语来回答,也不是言语所能回答的。   这个人居然能了解。   所以他没有再问,却慢慢地走了过来,他走路姿态也跟他站立之时同样奇特。   别人根本没有看见他移动,可是他忽然已到了小方躺着的那张软榻前。   小方的剑就摆在软榻旁那木几上,他忽然又问:“这是你的剑?”   这问题不难回答,也不必拒绝回答。   “是,是我的剑。”   “你使剑?”   “是。”   忽然间,剑光一闪,如惊虹闪电。   谁也没有看见这个人伸手去拿剑,拔剑,可是,木几上的剑忽然就已到了他手里。   剑已出鞘。   一柄出了鞘的剑到了他手里,他这个人立刻变了,变得似乎已跟他手里的剑一样,也发出了惊虹闪电般的夺目光芒。   可是这种光芒转瞬就已消失,因为他掌中的剑忽然又已人鞘。   他的人立刻又变得绝对静止,过了很久,才一个一个字说:“世人铸剑千万,能称为利器却只不过其中二三而已。”   “宝剑名驹,本来就可遇不可求,万中能得其一,已经不能算少了。”   “你的剑是利器。”   小方微笑:“你的眼也很利。”   这人又问:“你用它杀过人?”   “偶一为之,只杀该杀的。”   “善用利器者,才能杀人耐未被杀,你的剑法想必不差。”   “还算过得去,”   这人又沉默良久,忽然道:“那么你另外还有路可走。”   小方也忍不住问道:“哪条路?怎么走广   “用你的剑杀了我。”他声音里全无情感,“你能杀我,你就可以不死。”   “否则,我是不是就要死在你的剑下了?”   “是的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有资格死在我剑下的人并不多,你能死在我剑下,已可算死而无憾。”…   这句话说得实在太狂,如果是别人说出的,小方很可能会笑出来。   小方没有笑。   这句话不能笑,因为他看得出这个人说的是真话,简简单单的一句真话,既没有炫耀,也不是恫吓。他说这句话时,只不过说出了一件简单的事实。   不管怎样,能死在这人的剑下,总比躺在那里等死好。   能与这样的高手决一生死胜负,岂非也正是学剑者的生平炔事?   小方生命中的潜力被激发——也许这已是最后一次,已是他最后…,分潜力。   他忽然一·跃而起,抓住了他的剑。   “什么时候?什么地方?”   “你说。”   “就在此地,就是此刻。”   “不行?”   “我的人在此,剑也在此,为什么不行。”   “因为你的人剑虽在,精气却已不在。”这人的声音还是全无情感,“我若在此时此地杀了你,我就对不起我的剑。”   他淡淡地接着道:“现在你根本不配让我出手。”   小方看着他,心里忽然对他有了种从心底生出的尊敬。   因为他尊敬自己。   这种尊敬已经超越了生死,超越了一切。   小方忽然说出件别人一定会认为很荒谬的要求,他说:“你给我,“一袋水、一袋酒、一袋肉、一袋饼、一套布衣、一张毛毡,三天后我再来。”   这人居然立刻答应:“可以。”   卫天鹏没有反应,就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这句话。   水银却好像要跳了起来说:“你说什么?”   他转过身,静静地看着她,全身上下都没有任何动作和表情,只是很平静地问:“我说的话你没有听清楚?”   “我听清楚了。”水银不但立刻安静下来,而且垂下了头道:“我听得很清楚。”   “你没有意见?”   “我没有。”   水、酒、肉、饼、衣服、毛毡,对一个被困在沙漠上的人来说,已不仅是一笔财富,它的意义已绝非任何言语文字所能形容。   小方已带着这些东西离开他们的帐篷很久,情绪仍未平静,太长久的饥渴已经使他变得远比以前软弱,软弱的人情绪总是容易被激动。   他没有向水银要回他的“赤犬”,因为他并不想走得太远,免得迷失方向,找不到这帐篷。   他也不想让别人认为他要走远,因为他决心要回来。   但是他绝不能留在那里等到体力复原。只要他看见那个人,他就会受到一种无法抗拒的威胁,永远都无法放松自己。   他一定要在这三天内使自己的精气体力全都恢复到巅峰状态,才有希望跟那个人决一胜负,如果他无法放松自己就必败。   在一个无情剑客的无情剑下,败就是死。   冷风,黄沙,寒夜。   他总算在一片风化了的岩石间找到个避风处,喝了几口水、几口酒,吃了一块麦饼、一片肉脯,用毛毡卷住了自己。   他立刻睡着了。   等他醒来时,第一眼看见的,就是卜鹰。   寒夜又已过去,卜鹰的白衣在晓色中看来就像是幽灵的长袍,已经过魔咒的法炼,永远都能保持雪白、干净、笔挺。   小方并不惊,只对他笑笑:“想不到你又来了。”   其实他并不是真的想不到,这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出现,他部不会觉得意外。   卜鹰忽然问了句很奇怪的话。   “我看起来跟你第一次看见我时有什么不同?”他问。   “没有。”   “可是你却变得不同了。”   “有什么不同?”   卜鹰的声音中带着讥悄:“你看起来就像是个暴发户。”   小方笑了,他身旁的羊皮袋,卜鹰的锐眼当然不会错过。   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,如果有人肯给你这些东西,当然会要你先付出代价,现在他唯一能付出的就是他的良知和良心。   卜鹰是不是已经在怀疑他?   小方没有解释。   在卜鹰这种人面前,任何事都不必解释。   卜鹰忽然对他笑了笑/可是你这个暴发户好像并没做过什么见不得人之事。”   有时不解释就是种最好的解释。   “我只不过遇见了一个人而已。”小方说,“他暂时还不想让我被渴死。”   “这个人是谁?”   “是个准备在三天后再亲手杀死我的人。”   “他准备用什么杀你?”   “用他的剑。”   卜鹰的目光扫过小方的剑。“你也有剑,被杀的很可能不是你,是他。”   “有可能,却不太可能。”   “你有把好剑,你的剑法很不差,出手也不慢,能胜过你的人并不多。”   “你怎么知道我剑法如何?”小方问:“你几时见过我出手?”   “我没有见过,我听过。”   “你听过?”   小方不懂,剑法的强弱怎能听得出。   “昨天晚上,我听见你那一剑出手时的风声,就知道来刺杀你的那个人必将伤在你的剑下。”卜鹰淡淡他说,“能避开你那一剑的人也不多。”   “所以你就走了。”   “你既然暂时还不会死,我只有走。”卜鹰的声音冷如刀削,“自己等死和等别人死都同样不是令人愉快的事。”   他的心是不是也和他声音同样冷酷?他走了,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小方已脱离险境?   小方先喝了口酒,含在嘴里,再喝一口水把酒送下去。   他很想让卜鹰也这么样喝一口,这么样喝法不但风味极佳,而且对精神身体都很有益。   他没有让卜鹰喝,就正如他不会向一个清廉的官吏施贿赂。   一个人的慷慨施予,对另一个人来说,有时反而是侮辱。   卜鹰无疑也看出了这一点,兀鹰般的冷眼中居然露出温暖之意。   他忽然问:“你没有见过那个人?”   小方摇头。   “没有。”他沉思着道:“当今天下的剑法名家,我差不多全都知道,却始终想不出有他这么样一个人。”   “你当然想不出。”卜鹰眼中露出深思的表情,一种已接近“禅”的深思。   过了很久,他才慢慢地接着说:“因为真正的剑客都是无名的。”   这句话也同样已接近“禅”的意境,小方还年青,还不能完全领悟。   所以他忍不住要问:“为什么?”   卜鹰也要思索很久才能解释:“因为真正的剑客,所求的只是剑法中的精义,所想到达的只是剑境中至高至深、从来没有人能达到的境界。他的心已痴于剑,他的人已与他的剑联为一体,他所找的对手,一定是能帮助他达到这种境界的人。”   他自觉他的解释还不能令人满意,所以又补充:“这种人不仅不会到江湖中去求名,甚至会将自己的名字都浑然忘记。”   小方替他补充:“最主要的是,他们根本不希望别人知道他们的名字,因为一个人如果大有名,就不能专心做他自己喜欢做的事了。”   卜鹰忽然长长叹息:“你实在是个聪明人,绝顶聪明,只可惜   小方替他说了下去:“只可惜聪明人通常都短命。”   卜鹰的声音又变得冷如刀削:“所以三天后我一定会去替你收尸。”  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八。   九月二十日,晴。   这两天白昼依然酷热,夜晚依然寒冷,小方的体力虽然已渐恢复,情绪却反而变得更紧张、更急躁。   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次生死决战的忧郁和恐惧,而是因为他太寂寞。   他实在很想找个人聊聊,卜鹰却已走了,千里之内不见人迹。   紧张、酷热、供应无缺的肉与酒,使得他的情欲忽然变得极亢奋。   他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接近女人。   他时常忍不住会想到那只手,那只纤秀柔美、将他全身每一寸地方都抚摸擦洗过的手。   他觉得自己仿佛已将爆裂。   所以九月十九的深夜,他就以星辰辨别方向,开始往那帐篷所在地走回去一   现在已是九月二十的凌晨,他已看到了那帐篷。  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绝对不适于跟那样的对手交锋。   可是,他绝不肯逃避,也不会退缩。   有很多人都相信命运,都认为命运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。   却不知道决定一个人一生命运的,往往就是他自己的性格。   小方就是这么样一个人,所以才会走上这条路。   他大步走向那帐篷。   巨大而坚固的牛皮帐篷,支立在一道风石断崖下。   小方三天前离开这里的时候,帐篷外不但有人,还有驼马,现在却己全都看不见了。   那些人到哪里去了?   那些为人们背负食物和水,维持人的生命,却终日要忍受人们无情鞭策的驼马到哪里去了?   这帐篷里是不是已经只剩下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一个人在等着他?   等着要他的命!   烈日已升起。   小方任凭汗珠流下,流到嘴角。又咸又苦的汗珠,用舌头舔起来,就像是血。   他很快就会尝到真正血的滋味了。   他自己的血。   他抛下了他的毛毡、皮袋、那些很可能会影响他动作速度的东西,紧握住他的剑,走入了帐篷,准备面对他这一生中最可怕的对手。   想不到这帐篷里竟连一个人都没有。   剑客无名,拔剑无情,一出手就要置人于死地,这一剑不但是他剑法中的精华,也是他的秘密,他出手时当然不愿有别人在旁边看着。   能看到他这一剑的人就必将死在他的剑下。   所以小方曾经想到卫天鹏和水银都已被迫离开这里。   但是他从未想到那无名的剑客也会走,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走。  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,在任何情况下,都绝不会临阵脱逃的。   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什么惊人的变化?发生过什么让他非走不可的事?   小方看不出。   帐篷里所有的一切,都跟他三天前离开时完全一样,金盆仍在木几上,那块豹皮也仍在……   小方全身的肌肉忽然抽紧,忽然一个箭步窜到软榻前。   他看见豹皮在动。   他一只手握剑,另一只手慢慢地伸出,很慢很慢,然后忽然用最快的速度将豹皮掀起。   豹皮下果然有个人。   这个人不是水银,不是卫天鹏,更不是那无名的剑客。   这个人是个女人,一个完全赤裸的女人。   小方一眼就可以确定他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女人,这个女人和他以前所见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。   有什么不同?   小方虽然说不出,却已感觉到,一种极深入、极强的感觉,几乎已深入到他的小腹。   他是个浪子。   他见过无数女人,也见过无数女人在他面前将自己赤裸。   她们的胭体都远比这个女人更结实、更诱惑。   她看来不但苍白而瘦弱,而且发育得并不好,但是她给人的感觉,却可以深入到人类最原始的情欲。   因为她是完全无助的,完全没有抵抗力,甚至连抵抗的意识都没有。   因为她太软弱,无论别人要怎么对付她,她都只有承受。   ——任何一个男人,都可以对她做任何事。   一个女人如果给了男人这种感觉,无论对她自己,抑或对别人都是件很不幸的事。   因为这种感觉本身就是种引人犯罪的诱惑。   小方冲了出去,冲出了帐篷,帐篷外烈日如火。   他站在烈日下,心里也仿佛有火焰在燃烧。   他已将情感克制得太久。   他不想犯罪。   汗珠又开始往下流,克制情欲有时比克制任何一种冲动都困难得多。   他没有走远,因为有些事一定要弄清楚。   ——这个女人是怎么来的?卫天鹏他们到哪里去了?   他再次走人帐篷时,她已经坐起来了,用豹皮裹住了自己,用一,双充满惊惧的眼睛看着他。   小方尽量避免去看她。   他不能忘记刚才那种感觉,也不能忘记她在豹皮下还是赤裸的。   可是有些话他一定要问,首先他一定要弄清楚她究竟是什么人。   他问一句,她就回答一句。   她从不反抗,因为她既没有反抗的力量,也没有反抗的意志。   “你是谁?”   “我叫波娃。”   她的声音柔怯,说的虽然是中原常用的语言,却带着种很奇怪的腔调。   她看来虽然是汉人,却无疑是在大漠中生长的,她的名字也是藏语。   “你是卫天鹏的人?”   “我不是。”   “你怎么会到这里来的?”   “我来等一个人。”   “等谁?”   “他姓方,是个男人,是个很好的男人。”   小方并不大惊异,所以立刻接着问:“你认得他?”   “不认得。”   “是谁叫你来等他的?”   “是我的主人。”   “你的主人是谁?”   “他也是个男人。”提到她的主人,她眼睛里立刻露出种几乎已接近几人对神一样的崇拜和尊敬:“可是他比世上所有的男人都威武强壮,只要他想做的事,没有做不到的,只要他愿意,他就会飞上青天,飞上圣母峰,就像是一只鹰。”   “一只鹰?”小方终于明白:“他的名字是不是叫卜鹰?”   她来这里,是卜鹰叫她来的。   卫天鹏他们不在这里,当然也是被卜鹰逼走的。   他替小方逼走了卫天鹏和水银,替小方击败了那可怕的的无名剑客。   只要他愿意,什么事都能做得到。   小方忽然觉得很愤怒。   他本来应该感激才对,但是他的愤怒却远比感激更强烈。   那个杀人的剑客是他的对手,他们间的生死决战跟别人全无关系,就算他战败、战死,也是他的事。   他几乎忍不住要冲出去,去找卜鹰,去告诉这个自命不凡的人,有些事暴一定要自己做的——自己的战斗要自己去打,自己的尊严要自己来维护,自己的命也一样。   他还有汗可流,还有血可流,那个自大的人凭什么要来管他的闲事!   她一直在看着他,眼中已不再有畏惧,忽然轻轻他说:“我知道你一定就是我在等的人。”   “你知道?”   “我看得出你是个好人。”她垂下头:“因为你没有欺负我。”   人类平等,每个人都有“不受欺侮”的权利,可是对她来说,能够不受欺侮,已经是很难得的幸运。   她曾经忍受过多少人的欺压凌侮?在她说的这句话中,隐藏着多少辛酸不幸?   小方的愤怒忽消失,变为怜悯同情。   她又抬起头,直视着他:“我也看得出你需要什么,你要的,我都给你。”   小方的心跳加快时,她又站起来,赤裸裸地站起来。   他想逃避时,她已在他的怀里。   她笑得真是愉快极了,远比一个钓鱼的人将亲手钓来的鱼放下油锅更愉快。   鱼是什么感觉?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五章 网里的鱼 第五章 网里的鱼   小方第一个感觉是“不相信”,他绝不相信波娃会出卖他。   不幸这是事实,事实往往会比噩梦更可怕、更残酷。   现在他终于明白了。   波娃在那帐篷里等他,并不是卜鹰叫她去的。   她的主人并不是卜鹰,是水银。   “现在你一定已经明白这是个圈套,这位雪姑娘对你说的根本没有一句是真话,她的声音虽然甜如蜜,笑里却藏有刀,杀人不见血的刀!”   波娃就在她身旁,不管她说什么,波娃都一直静静地听着。   她忽然一把揪住波娃的头发,把她苍白的脸,按在小方面前。   “你睁开眼睛看着她,我敢打赌,直到现在你一定还不相信她会是个这样的女人!”   小方睁开了眼,她的头替他挡住了阳光,她的长发落在他脸上,她的眼睛里空空洞洞的,仿佛什么都没有看见,什么都没有想。   她这个人仿佛只剩下一副躯壳,既没有思想情感,也没有灵魂。   就在这一瞬间,小方已经原谅了她,不管她曾经对他做出过多少可怕的事,他都可以原谅她。   水银道:“约你的人已走了,因为他已发现你根本不配让他出手。卫天鹏想要你替他找回黄金,我却只想要你的命。”   她慢慢地接着道:“我敢打赌,这次绝对没有人来救你了。”   小方忽然笑了笑:“你赌什么,赌你的命?”   水银也对他看着:“只要你……”  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,她的笑容忽然冻结,因为她已发现地上多了条影子。   阳光从她背后照过来,这条影子就在她身后,是个人的影子。   这个人是从哪里来的?是什么时候来的?她完全没有发觉。   影子就贴在她身后,动也不动。   她也不敢动。   她的手足冰冷,额上却冒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汗珠。   “是什么人?”她终于忍不住问。   影于没有回答,小方替他说:“你为什么不自己回头看看?”   她不敢回头。   她只要一回头,很可能就会有把利刃割断她的咽喉。   一阵风吹过,吹起了影于的长袍,她看见从她身后吹过来的一块白色衣角,比远方高山上的积雪还白。   小方又在问:“现在你是不是还要跟我赌?”   水银想开口,可是嘴唇发抖,连一个字都说不出,就在别人都认为她已将因恐惧而崩溃时,她已从波娃身上翻出,踩住波娃的头掠出了三丈,不停地向前飞掠。   她始终不敢回头去看背后这影子一眼,因为她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。   在远方积雪的圣峰上,有一只孤鹰,在这片无情的土地上,有一个孤独的人,据说这个人就是鹰的精魂化身,是永远不会被毁灭的。   生存在大漠中的人几乎都听过这传说,她也听过。   卜鹰没有追她,还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,用一双鹰般的眼睛看着小方。   “你输了。”他忽然说:“如果她真的跟你赌,你就输了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她说的不错,这次的确没有人会来救你。”   “你呢?”   “我也不是来救你的,我只不过凑巧走到这里,凑巧站在她身后而已。”   小方叹了口气:“你是不是永远都不要别人感激你?”   他知道卜鹰绝不会回答这问题,所以立刻又接道:“如果你凑巧需要五根牛皮带,我却凑巧正好有五根,可以送给你,我也不要你感激我!”   卜鹰眼睛里又有了笑意:“这样的牛皮带,我凑巧正好用得着。”   小方吐出口气,微笑道:“那就好极了。”   在小方手足的四肢和咽喉上的牛皮带都已解下,卜鹰将五根皮带结成一条,忽然问:“你知道我准备用它干什么?”   “不知道。”   “我准备把它送给一个人。”   “送给谁?”   “送给一个随时都可能会上吊的人,用这种牛皮带上吊绝对此绳干好。”卜鹰淡淡地,“我不杀人,可是一个人如果自己要上吊,我也不反对。”   小方没有再问这个人是谁,他根本没有十分注意听卜鹰说的话。   他一一直在看着波娃。   波娃已被那一“脚踩在地上,满头柔发在风中丝丝飘拂,脸却埋在沙子里。   她一直都这么样躺着,没有动,也没有抬头。   这是不是因为她不敢抬头面对小方?   小方很想就这样走开,不再理她,可是他的心却在刺痛。   卜鹰又在问他:“你的剑呢?”   “不知道。”剑已不在他身旁。   “你不想找回你的剑?”   “我想。”   卜鹰忽然冷笑:“你不想,除了这个女人外,你什么都没有想。…   小方居然没有否认,居然伸出了手,轻抚波娃被风吹乱了的头发。   在卜鹰面前,他本来不想这么做的。   可是他已经做出来了,已不是出自同情怜悯,也不是因为一时冲动,而是因为一种无法描述、不可解释的感情。   他知道这种感情并不是卜鹰能够了解的,他听见卜鹰的冷笑声忽然远去。  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可是他已不再孤独。   他扶起她,用双手捧起她的脸,她眼中仍是空空洞洞的,没有表情,却有了泪。   泪痕布满在她己被沙粒擦伤的脸上,他忽然下定决心,一定要让她明白他的心意。   “这不是你的错,我不恨你。不管你以前做过什么事,我都不在乎,只要我还能活一天,我就要照顾你一天,绝不让你再受人摆布、被人欺负。”   她默默地听着,默默地流着泪,既然没有解释她的过错,也没有拒绝他的柔情。不管他怎么做,她都愿意承受依顺。   于是他抱起了她,大步往前走。能去多远?能活多久?他既不知,也不在乎。   他还没有走出多远,就听见一阵驼铃声,比仙乐还悦耳、比战鼓更令人振奋的驼铃声。   然后,他就看见了一队他从未见过的如此庞大的驼商。   无数匹骆驼,无数件货物,无数个人。他第一个看见的是个驼子、跛足、断指、秃顶、瞎了一只眼的驼子,看来却仍然比大多数人都高大凶悍。   对这种人说话是用不着兜圈子的。   “我姓方。”他直截了当他说,“我没有水,没有食物,没有银钱,我已经迷了路,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收容我,把我带出沙漠去!”   驼子用一只闪闪发亮的独眼盯着他,冷冷地问:“既然你什么都没有,我们为什么要收容你?”   “因为我是个人,你们也是人。”   就因为这句话,所以他们收容了他。   驼队中的商旅来自各方,有装束奇异而华丽的藏人,有雄壮坚韧的蒙人,有喜穿紫衫的不丹人,也有满面风尘、远离故乡的汉人。   他们贩卖的货物是羊毛、皮革、硼砂、砖茶、池盐、药材和麝香。   他们的目的地是唐时的吐鲁番国,都暹娑城,也就是藏人心目中圣地“拉萨”。   他们的组成虽复杂,却都是属于同一商家的,所以大家分工合作,相处极融洽。有的人照料驼马,有的人料理饮食,有的人医治病患,还有一组最强壮凶悍的人,负责防卫、了望、对抵盗匪。   收容小方的驼子,就是这组人其中之一。   小方已听说他们的首领,是个绰号名叫“班察巴那”的藏人,却没有见过他,因为他通常都在四方游戈。   他不在的时候,这一组人就由那驼于和一个叫唐麟的蜀人负责管辖。   要管辖这批人并不容易!   那驼于虽然是个残废,但是行动轻捷矫健,而且神力惊人,数百斤重的货物包裹,他用一只手就能轻易提起。   小方已看出他无疑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。   唐麟深沉稳重,手指长而有力,很可能就是以毒药暗器威震天下的蜀中唐门于弟。   可是他们提起“班察巴那”时,态度都十分尊敬。   小方虽然还没有见过这个人,却已能想像到他绝不是容易对付的。   队伍行走得并不快。骆驼本来就不喜欢奔跑,人也没有要急着赶路。   太阳一落山,他们就将骆驼围成一圈,在圈子里的空地上搭起轻便的帐篷,小方和波娃也分配到一个。   第二天晚上小方睡得很熟。   在这么样一个组织守护都非常严密的队伍里,他已经可以安心熟睡。   他希望波娃也能好好地睡一觉,可是直到他第二天醒来时,她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,眼中虽已无泪,却有了表情。   她眼中的表情令人心碎。   虽然她一直都没有说过一句悔恨自疚的话,可是她的眼色已比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都多。   小方虽然已原谅她,她却不能原谅自己。   他只希望时间能使她心里的创疤平复。   他醒来时天还没有完全亮,驼队却已准备开始行动。   他走帐篷时,驼子已经在等着他。   “昨天我已将这里的情况告诉你,你已经应该明白,这里每个人都要做事。”   “我明白。”   “你能做什么?”   “你要我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”   驼子冷冷地看着他,独眼中精光闪动,忽然闪电般出手。   他的左手已经只剩下两根手指,他出手时,这两根手指好像忽然变成了一把剑、一柄锥子、一条毒蛇,一下子就想咬住小方的咽喉。   小方没有动,连眼睛都没有眨,直到这两根手指距离他咽喉已不及五寸时,他的身子才开始移动,忽然就已到了驼子的左侧。   这时驼子的右掌已击出,这一掌才是他攻击的主力,他挥舞时带起的风声,已将帐篷震动。   可惜他攻击的目标已经不在他计算中的方位了。   小方已看出他的指剑是虚招,小方动得虽然迟,却极快,小方移动的方向,正是他这一拳威力难及的地方,也正是他防守最空虚之处,只要一出手,就可能将他击倒。   小方没有出手。   他已经让对方知道他是不容轻侮的,他已将“以静制动、以慢打快、后发先至、后发制人”这十六个字的精义表现出来。   驼子也不再出手。   两个人面对面地站着,互相凝视了很久,驼子才慢慢说:“现在我已知道你能做什么了。”他转过身,“你跟我来。”   现在小方当然也知道驼子要他做的是什么。   为了生存,为了要活着走出这片沙漠,他只有去做。   他一定要尽力为自己和波娃争取到生存的权利。不能不死的时候,他一定全心全意地去求死;能够活下去时,他也一定全心全意地去争取。   唐麟身长不及五尺,体重只有五十一斤,可是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都充满了可怕的劲力,每一块肌肉,每一根骨骼,每一根神经,都随时保持着最健全的状况,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一击。   他属下的人虽然都比他高很多,可是站在他面前时,绝不敢对他有一点轻视。   他们这一组的人,其中不但有来自关内的武林豪杰,也有关外的力士、异族的健儿。   现在他们又多了一个同伴。   “他姓方。”驼干将小方带到他们每日凌晨的聚会地:“我想用他。”   “他有用?”唐磷问,只问了这句。   “有。”   唐麟不再开口,他任这个驼子,他一向不多话。   可惜别人并不是这样子的。   这一组人飞扬跋扈、野性未驯,谁也没有把别人看在眼里。   几个人交换了眼色,第一个出头的是马沙。   马沙高大粗壮,一身蛮力,是蒙藏一带出名的勇士,也是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。要找别人的麻烦,第一个出头的总是他。   “我来试试他有多大的本领!”   喝声出口,他一双连蛮牛都能摔倒的大手,已搭上小方的肩。   小方的人立刻被摔得飞了出去。   马沙大笑,。刚刚笑出来,忽然就笑不出了。刚刚明明已经被他摔出去的人,忽然间又已回到他面前,还是站在原来的地方,还是原来的样子,好像根本没动过。   “好小子,果然有两手。”   马沙大吼,使出了摔跤中最厉害的一招,据说他曾经用这一招摔死过一头牛。   可是这次小方连动都没有动,两条腿就像生在地上似的。   马沙吐气开声,野兽般低吼,将全身气力全都使出。   这次小方动了。   他的肩软软一卸,马沙蛮牛般的身子忽然凌空翻了个跟斗,仰天跌倒,几乎把沙地砸出一个坑来。   就在这时,一把寒光闪闪的解腕尖刀出鞘,一刀刺向小方的腰。   “你再试试这一刀!”   这人先出手,再出声,果尔洛族的战士要杀人时都是这样子的,“加答”就是他们之中最凶悍的战士之一。   对他们来说,杀人就是杀人,只要能杀得死人,不管用什么法子都同样光荣。   喝声出口,他的刀锋几乎已刺入小方的腰,可惜他的手腕也已被小方拧住,然后他的刀就到了小方另一只手里。   小方沉沉他说:“你要杀我,我就该杀你,你杀不死我,就该死在我手里。”   他又向加答问道:“这样子是不是很公平?”   加答头上已痛得冒出了汗,手腕几乎已被拧断,却还是咬着牙说:“公平!”   小方笑了,忽然松开了他的手,把他的刀插回他涂了油的牛皮刀鞘里。   “我不能杀你,因为你是个勇士,不怕死的勇士。”   加答瞪着他,忽然对着他伸出了舌头,伸得很长很长。   他绝不是在做鬼脸,他脸上的表情严肃而恭敬。   然后他从怀中拿出一块月白色的丝中,用双手捧上,放在小方足下。   幸好小方已在这一带走过很多地方,总算没有误解他的意思。   向人吐舌头,就是藏人最高的礼节,表示他们对你的尊敬。   那块白色的丝中,就是藏人最重视的“哈达”,如果一个人向你献出哈达,就表示他已将你当作他最尊贵的朋友。   所以小方在这里至少已经有了一个朋友。   没有别的人再出手,每个人看着小方时,眼色都己跟刚才不同。   小方知道他们已接纳了他。   驼子一直冷眼旁观,这时才开口:“我们这一组的代号是‘箭’,现在你已是‘箭组’的人,也得像别人一样,每天轮班一次。我们这一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,只要有可疑的人想来动我们的货物,你就可以杀了他。”   他冷冷地接着道:“你甚至可以用刚才加答要杀你的方法杀了他。”   唐鳞道:“今天你是在黄昏时当班,我派加答跟你一班,到时,他会去跟你联络。”   驼子道:“现在你可以回去照顾你的女人了。”   他的独眼中忽然露出笑意:“那个女人看起来是个好女人,这里的女人大少,男人大多,你要特别小心。”   小方默默地听着,默默地走开,走出没多远,就听见唐麟在问驼子。   “这个姓方的武功很不错。你知不知道他的武功来历?”   “不知道。”   “你有没有问过他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“为什么不问?”   “因为……”   小方没有听见他们下面说的话,因为驼子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,他也走远了。   队伍婉蜒前行,走得很慢。   有的人为了表示对圣地的向往、虔诚,三步一拜,五步三叩。   波娃却分配到一匹骆驼,她痴痴地坐在骆驼上,眼中还是一片空洞迷惆,仿佛什么都没有想,又仿佛想得大多。   小方里心却一直在想着驼子刚才说的那句话。   ——我们这次带回去的货物很贵重,只要有可疑的人接近,你就要杀了他。   小方不能不怀疑。   难道他们这次带回去的这批货物,就是那三十万两黄金?   难道这些人就是猫盗?   用这种方法来掩饰他们的身份虽然不能算太好,可是要将三十万两黄金运出沙漠,除了这法子外也没有再好的法子了。   “箭组”中那些来自各方的斗士,如果戴上有猫耳的面具,岂非立刻就可以变成猫盗?   他们的行踪虽然可疑,但是其中也有问题。这么庞大的队伍走在沙漠上,卫天鹏绝不会没有注意到。   卫天鹏为什么没有对他们采取行动?   如果他们真的是猫盗,为什么要接纳小方这么样一个来历不明,的陌生人?   小方决定不再想下去。   不管怎么样,这些人总算对他不错,如果不是他们收容了,现在他很可能已经在兀鹰的肚子里。   食水是被严格管制着的。   负责这件事的人姓严,叫严正刚,他的人如其名,刚正公直、一丝不苟。   在旅途中每个人都难免有病痛。   负责照料病患的,是个从关中流浪到这里的落第秀才,瘦弱佝偻,满面病容,虽然他自己的病都治不好,大家却全都对他十分尊敬,都称他为宋老夫子。   小方很快就认得了他们,却一直没有见到那位行踪飘忽的“班察巴那”,也没有再见到卫天鹏。   卫天鹏竟似完全没有注意到沙漠中有这么样一个庞大的队伍。   黄昏。   骆驼又被围成一圈,帐篷又架起。   波娃显得更憔淬、更娇弱,有时虽然会偷偷地看小方一眼,却始终没有开过口。   幸好她还是那么顺从,小方要她吃喝,她就吃喝,要她睡下,她就睡下。   这种态度更令人心酸。   他本来想多陪陪她的,可是加答已经来叫他去当班了。   货物都已从驼背上卸下,集中在一个地方,堆得像是个沙丘。   从黄昏到午夜,有十二个人分成六班巡逻,小方和加答就是其中之一,无论谁想要拆开一包货物来看,都很难不被发现。   小方根本已拒绝去想这件事。   “富贵神仙”的黄金已经大多了,本来就应该分出一点给别人。   天色渐暗,他们在货物附近巡戈。加答始终故意落后一步,表示他对小方的尊敬,小方不说话,他也绝不开口。   先开口的当然是小方:“我看得出马沙是个勇士,他是不是你的朋友?”   “是的。”加答的脸色很沉重,“但是,我以后恐怕永远看不见他了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小方很惊异。   “太阳还在天正中的时候,他要我陪他去放粪,我没有粪,我没有去,他独自去了。”   加答眼中露出了悲伤:“他去了后就没有再回来过。”   小方了解他的悲伤。   在沙漠中,造成死亡的原因实在大多,任何人随时都可能忽然像野狗般死在沙砾上,除了他真正的朋友外,谁也不会关心他,更不会为他悲伤。   天色更暗,远处忽然响起一阵胡哨,两匹快马飞驰而来。这队伍中也有马匹。   “这是唐麟派出去找马沙的人回来了。”加答精神一振,“马沙一定也已回来了。”   快马奔来,他已迎上去。马沙果然也回来了,回来的却不是活马沙。   这个神力惊人的勇士,数一数二的摔跤好手,头颈已被拗断,竟是被人用摔跤的手法活活扼死的!   是谁杀了他?为什么要杀他?没有人知道。   神秘而可怕的死亡阴影,已经像黑暗本身一样,笼罩了这队伍。   马沙只不过是第一个暴死的人,他们回到巡逻的地方时,就发现了第二个。   箭组中的好手如云,有的善用刀,有的善用剑,有的精干角力摔跤,用长鞭的却只有一个。   孙亮用的长鞭是一丈三尺长的蛇鞭。   第二个暴死的人就是他,就被他自己的蛇鞭活活绞死的。   跟他同班巡逻的冯浩也失踪了,直到第二天凌晨,才找到他的尸身。   冯浩是金刀门的弟子,为了一件命案,逃亡出关。   他用的是一柄金背砍山刀。   他的刀还在,头颅却已不在,他的头颅就是被他自己那柄金刀砍下来的。   一夜中就已有三个人离奇暴死,可是神秘的死亡还只不过是刚开始。   午夜。   小方回到他的帐篷时,不但疲倦,而且沮丧。   暴死的三个人,虽然跟他全无关系,但是,兔死狐悲,他心里也难免觉得很不好受。   这些日子来,他所遭遇到的每件事都令他失望。神秘的劫案,不幸的灾难,暴戾的死亡,仿佛总是跟随着他。   冥冥中仿佛已有种邪恶的力量,将他和这些不祥的事联结在一起。   帐篷里静寂而黑暗,虽然他希望波娃能够安慰他,但是他也了解她的心情,不管她是不是已睡着,他都不敢再打扰她。   摸索着找到一张毛毡,他静静地躺了下去,只希望能够很快睡着。   他没有睡着。   波娃光滑柔软的身子已贴近他,他不但能感觉到她的温暖,也能感觉到她一直在不停地颤抖,也不知是因为紧张,还是因为悲伤?   她看得出,他需要安慰,所以她给了他。不管她自己的心情怎么样,只要她能够给他的,用不着他要求,她也会给他。   这世界上从未有一个女人这么样对待他。   小方忽然也发现自己也开始在颤抖。   他们互相接纳时,已不仅是情欲的发泄,情欲已升华。他从未想到这种事也会变得这么美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六章 一剑穿心 第六章 一剑穿心   等到一切都过去后,他心里仍然充满了甜蜜与温柔。   他有过女人,可是他从未到达过这么美的境界。   又不知过了多久,她忽然轻轻他说:“她是我的姐姐。”   波娃居然开口说话了,可是这句话却说得很奇怪。   “谁是你的姐姐?”小方忍不住问,“难道那个恶毒的女人就是你姐姐?”   波娃轻轻点头:“我从小就是跟着她的,她要我做什么,我就做什么。”   “你从来不反抗?”   “我从来没有想到过。”   她非但不敢反抗,甚至连想不敢想,所以她才会对他做那种事,她终于向他说出了她的苦衷。   什么事都用不着解释,什么话都不必再说。   小方忽然觉得心里的沮丧和苦闷都已像轻烟般散去了,世上已不再有什么能值得他烦恼的事了。   他紧紧拥抱着她。   “从今以后,只要我活着,就绝不会让你再被人欺负。”   “你现在虽然是这么说,可是,将来呢?”   太长久的苦难,已使她对人失去信心:“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,说不定你也会变的。”   “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,我都不会变,你一定要相信。”   “我不信。”她的脸贴着他的脸,脸上己有冰凉的泪珠,“我相信。”   长夜仍未过去。   最大的一个帐篷里灯火通明,唐麟已将他这一组所有的人都召集到这里来,小方也不例外。   这时距离冯浩的暴死已有四个多时辰。小方已睡过一觉,别的人却显得没有他幸运,每个人看来都很劳累疲倦。   唐麟的眼中布满血丝,神情却还是很镇静。   “我们已分批出去搜索过,附近三十里之内,绝无人迹。”   他说得极有自信,他派出去的每个人,在这方面都是专家,如果他们说这附近三十里中没有人迹,谁也不会找出一个人来。   “所以杀死冯浩他们的凶手,必定就是我们这队伍的人,现在一定还留在队伍里。”   唐麟的声音冰冷:“这队伍中能杀死他们五个人的并不多。”   “五个人?”小方脱口问。   “是五个人。”唐麟冷冷道:“你睡觉的时候,又死了两个,你一定睡得很熟,所以连他们死前的惨叫都没有听见。”   小方不再说话,也无话可说。   唐麟道:“他们五个人的来历不同,武功门户也不同,更没有同时与人结仇,所以他们的死,绝对不是仇杀。”   可是杀人一定有原因,有动机。   杀人的动机,通常只有两种——财、色。   唐麟道:“他们被杀,一定是因为有人想动我们这批货。”   驼子直到这时才开口:“货物已经被人动过,而且有十几包货都已被人割开,想必是因为那个人先要看看这些货是不是值得他动手。”   “如果是你,你认为是否值得?”   “绝对值得。”   “这批货一个人虽然搬不走,但是他如果能将我们一个个全部暗杀,货就是他的了。”   唐麟的目光始终没有正视小方:“现在我们虽然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,但我们一定能查出来,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的来历我们都已调查得清楚。”   其实并不是每个人,还有人是例外。   小方就是唯一的例外。   唐麟道:“在凶手还未查出之前,我们暂时留在此处,谁也不许离开队伍。”   他忽然转过头,用一双满布血丝的眼睛盯着小方:“尤其是你,你暂时最好不要离开你的帐篷一步。”   小方还是无话可说。   这些事都是在他到后才发生的,无论谁都难免要对他怀疑。   唐麟也已不再掩饰这一点:“你最好现在就回到你的帐篷里去。”   小方刚准备走,想不到居然有人替他说话了。   加答一直想说的,想说,又不敢说,现在才壮起胆子。   “不是他,他不是。”   “不是什么?”   “不是你们说那个人,我不是瞎子,他杀了人,我看得见。”   “你看得见。”   “我跟他,他跟我,就好象一个人跟一个人的影子,一直在一起。”   唐麟冷笑:“你抱着马沙的尸体痛哭流涕时,你也看见他在哪里?”   加答不说了。   他只有一根肠子,一很从嘴巴通到底的肠子,看见了就是看见了,没看见就是没看见。   唐麟用一只青筋已暴出的手揉了揉他那双发红的眼睛:“我的话已经说完了。我的意思你们一定全都明白。”他挥了挥手:“你们走吧!”   每个人都走了。   小方走得最快,因为他知道有人在等他,可以给他安慰。   他刚走入他的帐篷,刚看见蜷伏在毛毡中的波娃,就听见一声惨呼。   这次他没有睡着,这次他听得很清楚,惨呼声就是从他刚才离开的那帐篷中传出来的,而且就是唐麟的声音。   唐麟已经死了,等他们赶回那帐篷时,唐麟已经死了。   一柄雪亮的剑,从他的前胸刺入,背后穿出。   一剑穿心而过。   帐篷里依旧灯火通明。   一击致命、一刺穿心的那柄剑,依旧留在唐麟的尸体上。   雪亮的剑,亮得就像是眼睛。   ——初恋时少女的梦眼,黑夜中等着捕鼠的猫眼,饥饿时等着择人而噬的虎眼,准备攫鸡时的鹰眼,噩梦中的鬼眼。   如果你能想象到这几种眼光混合在一起时是种什么样的光芒,你才能想象到这柄剑的光芒。   地上也闪着光。   不是这柄剑的亮光,而是一种暖昧的、阴森的、捉摸不定、闪动不停的寒光。   发出这种闪光的,是十三枚暗黑光的铁器。刚才被召集的人现在大半都已回来,其中有很多人的眼睛却很利。   可是他们虽然能看得出发光的是什么,却看不出它的形状。   其中难免有人想捡起一枚来看看,看清楚些。   驼子忽大喝:“不能碰,碰不得!”   只可惜他说得已经慢了些,已经有人捡起了一枚。   他刚捡起来,只看了一眼,他的瞳孔就已突然涣散。他的脸就已开始变色,变成一种暧昧的、阴森的死灰色,嘴角同时露出一种诡秘而奇异的笑容。   每个人都在吃惊地看着他这种变化,他自己却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到。   他还在问:“你们看我干什么?”   这句话只有七个字,说出了这七个字,他的脸就已完全扭曲变形,他的人就好像一个忽然被抽空了气的皮球,忽然萎缩、倒下。   他倒下时脸已发黑,死黑,可是那种诡异的笑容却还留在他脸上。   他已经死了,可是他自己好像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。   他好像还觉得很愉快。   别的人却已全身发冷,从鼻尖一直冷到心里,从心里一直冷到足底。   有些见闻比较广的人已经看出来他是中了毒,却还是想不到他只不过用手捡起一样东西来就会中毒,毒性竟发作得这么快。   只有几个人知道他捡起的这样东西,就是蜀中唐门威震天下、令天下英雄豪杰闻名丧胆的毒药暗器。   小方知道的比任何人都多。   他不但知道这种暗器的可怕,也知道这柄剑的来历。   “这是魔眼。”   驼子拔出了尸体上的剑,剑锋上没有留下一滴血,明亮如秋水般的剑锋上,只有一点暇疵,看来就像是一只眼睛。   “魔眼!”有人忍不住问:“什么是魔眼?”   “这柄剑的名字就叫做魔眼,是当今天下最锋利的七柄剑之一。”   名剑就像是宝玉,本来是不应该有暇疵的。   这柄剑却是例外,这一点暇疵反而增加了这柄剑的可怕与神秘。   驼子轻抚剑锋;眼中也有光芒闪动。   “唐麟虽然是蜀中唐门的旁支子弟,却是唐家可以数得出的几位高手之一,他的出手不但快而准,而且还练过峨嵋的仙猿剑。”   唐麟用的是柄软剑,平时皮带般围在腰上,他拔剑速度也和他的暗器同样快。   他的手经常垂在腰畔,只要手一动,腰上的软剑就会毒蛇般刺出。   可是这一次他连剑都没有拔出来,对方的剑就已穿心而过。   这剑实在太狠、太快。   他们彼此了解,都知道这队伍中的人谁也使不出如此犀利迅速的剑法来。   他们以前也从未见过这柄剑。   凶手是谁?剑是谁的?   驼子忽然转过头,盯着小方。   “我想,你一定也听说过这柄剑的来历。”   “我听说过。”小方承认。   “这柄剑是不是已经落入一个姓方的年青剑客手里?”   “是。”   “这个姓方的人是不是方伟?”   “是。”   驼子独眼的光芒忽然收缩,变得像是一根针、一根刺,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:“你就是方伟?”   小方道:“我就是。”   这句话说出,每个人的瞳孔都已收缩,心跳都已加快,掌心都已沁出冷汗。   帐篷里立刻充满杀气。   小方仍然保持镇静。   “这柄剑是我的,我的出手一向不慢,要杀唐麟也不难。”   心跳得更快,有几只带着冷汗的手,已经悄悄地握起兵刃。   小方却像是没看见,淡淡地接着道:“只不过这次如果真是我杀了唐麟,我为什么将这柄剑留下来?难道我是个疯子?难道我生怕别人不知道是我杀了他?”   他叹了口气:“这柄剑我得来并不容易,我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的,不管那个人是死是活都一样。”   驼子忽然大声道:“有理。”   他的目光已从小方脸上移开,从他属下的脸上慢慢地扫视过去。   “如果你们有这么样一把剑,你们杀人后会不会把它留下来?”   没有人会做这种事,就算是第一次杀人的凶手,也不会如此疏忽愚蠢大意。   本来已握紧兵刃的手又放松了。   小方也不禁松了口气,他忽然发觉这驼子不但明理,而且好像一直都是站在他这一边的,一直都在暗暗保护他。   驼子又道:“但是凶手也绝不会是我们这队伍中的人,这里没有人能一剑杀死唐麟,也没人能从你手中夺走这柄剑。”   小方苦笑道:“我已经有两三天没有看到过这柄剑了,你应该记得,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这柄剑并不在我手里。”   驼子立刻问:“怎么会不在你手里?在谁的手里?”   小方没有回答。   他想到卫天鹏,想到了水银,想到了那可怕的无名剑客。   他甚至想到了卜鹰。   他们每个人都可能是杀死唐麟的凶手,却又不太可能。   在这片几乎完全没有掩护物的空旷沙漠上,无论谁想要偷偷地侵入这帐篷,杀了人后再偷偷地溜走,是不可能的。   他也相信这一组人的能力,如果附近有人走动,他们绝不会查不出来。   除非凶手已混入了这队伍,而且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。   可是这队伍中每个人彼此都很熟悉,别的人要混进来,好像也绝无可能。   这些事小方都不能解释,所以他只有闭着嘴。   驼子居然也没有追问,只告诉他:“在凶手查出来之前,你还是不能离开,这柄剑你也不能带走。”   小方又叹了口气:“在凶手查出来之前,就算有人赶我走,我也不会走的。   他说的是真心活。   连他自己都觉得,这些人的暴死,跟他多少总有点关系。   他也想查出凶手是谁。   驼子又在吩咐:“明天我们不走,谁也不能离开队伍。三十五岁以下的男人,不管有没有练过武,都要加入警卫。”   他忽然也叹了口气:“幸好班察巴那明天一定会回来了。”   长夜将尽。帐篷里已经有了朦胧的曙光。   波娃还是像刚才一样蛤伏在那里,用毛毡盖住了头。   这次她是真的睡着了,睡得很熟。   一个男人无论在经历过多么可怕的事件之后,回来时能够看见一个这么样的女人在等着他,心里总会充满柔情与安慰。   小方坐下来,想掀起毛毡看看她,又怕将她惊醒,却又偏偏忍不住伸出了手。   就在这时候,加答忽然像一只地鼠般溜进了他的帐篷,手里提着一双式样奇特、手工精致的小皮靴。   他的神色看来紧张而慎重,他忽然跪下来,用双手将这双皮靴献给小方。   “这是喀巴沙。”他说:“我只有这一双喀巴沙,就好像你只有一把‘魔眼’。”   小方虽然听不懂“喀巴沙”三个字,却猜得出加答说的就是这双靴于。   他虽然不太了解藏人的民俗,却知道藏人最看重自己的一双脚。   如果你想从藏人的装束上看出他们的贫富,最容易的方法就是看他们脚上穿的靴子,其贵贱的悬殊,绝不是外人所能想象得到的。   小方虽然不知道“喀巴沙”就是藏人们穿的靴子里最华贵的一种,甚至在波斯都引以为贵,但却看得出加答对这双靴子的重视,甚至已将这双靴子与那柄威慑江湖的名剑相提并论。   加答又接着说:“我没有穿过这双喀巴沙,我的脚有脚汗,我不配穿,可是我本来也绝不会把它留给别人,可是我现在献给你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小方当然要问:“我不会把‘魔眼’献给你,你为什么要把这双喀巴沙献给我?”   “因为你要走了,要走很远很远的路,要走得很快很快,你需要一双好靴于保护你的脚。”   “我为什么要走?”   “因为班察巴那就要回来了。”加答说:“别人怀疑你,可是别人不敢动你,别人都怕你,怕你怕得要命。”   加答用衣袖在擦汗:“可是班察巴那不怕,班察巴那谁都不怕,什么人都不怕。班察巴那一回来,你就会像马沙一样死掉。”   他的声音已因恐惧而发抖,像他这样的战士,为什么会对一个人如此害怕?   小方又忍不住要问道:“班察巴那他……”  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,波娃忽然惊醒,忽然从毛毡里钻出来,吃惊地看着他:“你刚才说了四个字,你在说什么?”   “班察巴那。”小方道:“我正想问我的朋友,班察巴那是个什么样的人?”   波娃的身子忽然也开始发抖,看来甚至比加答更害怕。   她忽然紧紧抱住小方:“班察巴那要来了,你一定要快走,快走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你知道不知道圣母峰下第一位勇士是谁?你有没有听说过五花箭神?”波娃连声音都已嘶哑,“班察巴那就是五花箭神。”   在酷热如烘炉的沙漠中,在热得令人连气都透不出的屋子里,你依然可以看到远处高山上的皑皑白雪。   在你已经快热死的时候,远处的雪峰依然在望。   只有在这里,你才能看见这样的奇景,那么就算你不是藏人,你也应该了解,藏人的思想为什么会如此浪漫?如此神秘?如此空幻?   这种思想绝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形成的,经过了千百代浪漫、神秘而美丽的生活后,其中当然会产生许多神话。   其中最浪漫、最神秘、最美丽的一种神话,就是五花箭神。   五花箭神,用藏语来说,就是班察巴那。   在藏人最原始古老的经典文字中记载,班察巴那的箭,是——   “百发百中的,锋利无比的,箭羽上有痛苦的心,箭簇上有相思的心,直射人心。”   班察巴那掌管着人世间最不可抗拒的力量:情与欲。   他的剑上饰满鲜花,他的弓弦是蜜的丝。   他是永远年轻的。   他是天上地下,诸神中最美的一个少年郎。   他有五枝锐箭,一枝坚强如金,一枝温柔如春,一技娇媚如花,一枝热烈如火,一根尖锐如锥。   他的力量没有人能抗拒。   波娃和加答说的这个班察巴那不是神,是人,是他们心目中的第一位战士、第一位勇士,他的力量就像神一样不可抗拒。   只可惜小方就算会听从他们的劝告要走时,也已太迟了。   帐篷外已传来热烈的欢呼声:“班察巴那回来了,班察巴那回来了!”   班察巴那牵着他那匹高大神骏的白马静静地站在那里,接受他的族人们欢呼。   他已离开他们三天,在这块无情的大地上,过了三天绝对孤寂艰苦的生活,可是烈日、风沙、劳累都不能让他有丝毫改变。   他的衣着依旧鲜明华丽,看来依;日像天神般英俊威武。   ——没有任何人、任何事能击倒班察巴那,也没有任何危险困难是他不能克服的。   永远都没有。   帐篷里黑暗而安静,外面的欢呼声已停止,甚至连驼马都不再嘶呜。   因为班察巴那需要休息,需要安静。   虽然他经常都在接受别人的欢呼,但是他却宁愿一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里。   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,他喜爱孤独,就好像别人喜爱荣耀和财富。   他静静地在黑暗中躺下来,现在已经没有别人能看见了。   他英俊发光的脸忽然变得说不出的苍白疲倦。   可是只要有一个陌生人,他的光彩立刻就会像火焰般燃烧起来。   他绝不能让他的族人对他失望。   他是藏人。   虽然他曾经入关无数次,在中原,在淮阴,都曾经生活了很久,甚至连大江南北都曾有过他的足迹。   但他仍是藏人,穿藏人传统的服装,吃藏人传统的饮食,喜爱外地人不能进口的“葱泥”,喝颜色漆黑如墨汁的酥油茶和青棵酒。   他生而为藏人,他以此为荣。   他的族人也以他为荣。   他在等小方。   这两天发生的事他已知道了,驼子已经简单扼要地向他报告。   他的判断也跟别人一样,唯一可疑的人就是小方。   “魔眼”就在他手边,他拔出来,轻抚剑锋,忽然问:“这是你的剑,你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?”   他还没有看见小方,可是他知道已经有人到了他的帐篷外,来的一定是小方。   经年生活在危险中的人,虽然通常都有种野兽般的奇异反应,可是他这种反应无疑比别人更灵敏。   “这是我的剑。”小方已进来,“我就是那个要命的小方。”   本来静卧着的班察巴那,忽然已标枪般站在他面前,冷眼在黑暗中发光。   “我听说过你,别人还在流鼻涕时,你已在流血。”   “流的通常都不是我的血。”   “能让别人流血的人,自己就得先流血。”班察巴那的声音听来居然异常温柔,“现在唐麟的血已冷了,你呢?”   “我的血仍在,随时随地都在准备流出来。”   “很好。”班察巴那的声音更温柔。“杀人者死,以血还血。”   他的声音温柔如春水,小方的声音也很平静。   “只可惜没有杀人的人有时也会死,”小方道:“我若死了,真正的杀人者就将永远逍遥法外。”   “杀人的不是你?”   “不是。”小方道:“这次不是。”   班察巴那静静地看了他很久,“你还没有逃走,也不想逃走,你的态度很镇定,呼吸也很均匀,的确不像是个犯了罪的人。”   他仿佛在叹息:“只可惜就凭这一点,还是不能证明你无罪。”   小方立刻问:“要怎样才能证明?”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七章 箭神的神箭 第七章 箭神的神箭   班察巴那沉思着,过了很久,才慢慢他说:“我是藏人,藏人们都很迷信,我们都相信,没有罪的人,是绝不会被冤杀的。”   现在已是黎明,帐篷中已有了光,已经可以看见他的一张弓和一壶箭。   他忽然提起了弓箭,走出去:“你也出来。”   小方走出帐篷时,才发现外面已聚了很多人。   每个人都像石像般静静地站着,等着他们的英雄来裁决这件事。   班察巴那将弓弦指着五丈外一个帐篷。   “你先站到那里去,我再开始数,数到‘五’字,我才会出手,我数得绝不会太快,以你的轻功,等我数到‘五’时,你已可走出很远。”   他轻拍腰畔的箭壶:“我只有五根箭,如果你真是无辜的,我的箭一定射不中你。”   小方忽然笑了。   “百发百中的五花箭神,要用这种法子来证明一个人是不是无辜,这真是个好主意。”   班察巴那没有笑。“如果你认为这法子不好,另外还有个法子。”   小方问:“什么法子?”   班察巴那另一只手上,还提着小方的“魔眼”,他忽然把这柄剑插在小方面前的沙地上。   “用这柄剑杀了我。”他淡淡他说,“只要你能杀了我,就不必再证明你是否无辜了。只要你能杀我,不管你做过什么事,都绝对没有人再问。”   凌晨,阳光初露。   剑锋在旭日下闪着光,班察巴那的眼睛里也在闪着光。   他是人,不是青春永驻的神,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。   但是在这初升的阳光下,他看来还是神。   小方相信他说的活。   他的族人和属下还是静静地站在那里,不管他说什么,他们都会服从的。   拔剑杀人并不难。   小方对自己的剑法一向有自信,应该拔剑的时候,他从不退缩逃避。   班察巴那又在问:“两种法于,你选哪一种?”   小方没有回答,默默地开始往前走,走到五丈外的帐篷前停下。   他已用行动代替了回答;   他转过身,面对班察巴那:“你已经可以开始数了,最好数得快一点,我最怕久等。”   班察巴那只说了一个字:“好!”   所有的人都已散开,在他们之间留下块空地。   “一、一、二、四……”   五花箭神慢慢地抽出了他的第一枝神箭,黄金色的箭杆,黄金色的箭镞。   百发百中、直射人心的神箭,温柔如春、娇媚如花、热烈如火、尖利如锥、坚强如金。   他数得并不炔,可是终于已数到“五”字。   小方居然站在那里连动都没有动。   以他的轻功,不管班察巴那数得多快,数全“五”字时,他至少已在数丈外。   可是他连一寸都没有动。   “五!”   这个字说出口,每个人都听见了一阵尖锐的风声响起,尖锐得就像是群魔的呼啸。   每个人都看见班察巴那抽出他的第一根箭,可是箭壶忽然已空了。   他的五枝箭几乎是在同一刹那间发出去的。   小方还是没有动。   急箭破空的风声已停止,五枝黄金般的箭,并排插在他的脚下。   他根本没有闪避。   也不知是因为他算准班察巴那只不过是在试探他,所以根本不必闪避,还是因为他知道如果闪避,反而避不开了。   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,这次他又是在用他的命做赌注。   这一注他又押对了。   可是一个人如果没有钢铁般的意志力,怎么敢像他这样下注?   人群中忽然爆起吹呼,加答忽然冲出来,跪下去吻他的脚。   班察巴那那孤独的冷眼里也露出笑意。   “现在你总该相信了,一个无辜的人,是绝不会被杀的。只要你无辜,这五枝箭就绝对射不到你身上,不管我是不是五花箭神都一样。”   这不是迷信,这是种睿智的试探,只有无罪的人,才敢接受这种考验。   只有小方自己知道,他全身衣服几乎都已湿透了。   他一直不停地在冒冷汗。   班察巴那走过去拍他的肩,手上立刻沾到他的冷汗。   “原来你也有点害怕。”   “不是有一点害怕。”小方叹了口气,“我怕得要命。”   班察巴那笑了,他的族人和属下也笑了,大家都已有很久未曾看过他的笑容。   就在他们笑得最愉快时,忽然又听见一声惨呼,每个人都听得出惨呼声赫然竟是那驼子发出来的。   本来堆得很整齐的货物包裹,现在已变得很凌乱,有很多包裹都已被割开,露出了各种货物和珍贵的药材。   ——只有货物和药材,没有黄金。   小方已经注意到这一点,割开这些包裹的人,是不是也为了要查明这一点?   卫天鹏他们是不是已经来了?   驼于就倒在一包麝香旁,衣服已被鲜血染红,他自己的血,他同伴的血。   致命的一击是刺在他胸膛上的,用的是剑。   小方立刻想到那无情又无名的剑客。   驼子不但武功极高,从他身上的无数伤痕,也可看出他必定身经百战,能够一剑刺入他致命要害的人,除了那无名的剑客还有谁?   这一剑虽然必定致命,驼于却还没有死。   有种人不但生命力比别人强,求生的意志也比别人强。   驼子就是这种人。   他还在喘息、挣扎,为生命而挣扎,他的脸已因痛苦恐惧而扭曲。  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是另外一种表情,一种混合了惊讶和怀疑的表情。   一个人只有在看见自己认为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却发生了的时候,眼睛里才会有种表情。   ——他看见了什么?   班察巴那俯下身,将一块藏人认为可治百病的臭酥油塞入他嘴里。   “我知道你有话要告诉我。”班察巴那轻拍他的脸,想振起他的生命力:“你一定要说出来。”   驼子的眼角跳动,终于,说出了几个字。   “想不到……想不到……”   “想不到什么?”班察巴那又问。   “想不到杀人的竟是他。”   “他是什么人?到哪里去了?”   驼子的呼吸已急促,已经没法子再发出声音,没法再说话。   可是他还有一只眼睛,有时眼睛也可以说话的。   他的眼睛在看着最远的一个帐篷。   一个顶上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——黑色的鹰羽,象征的是疾病。灾难和死亡。   这个帐篷里的人,都是伤病已极重、已经快死了的人。   除了负责救治他们的那位夫子先生外,谁也不愿进入那帐篷。   ——凶手是不是已逃人那帐篷去了?   班察巴那没有再问,也不必再问,他的人已像他的箭一般窜了过去。   小方也跟了过去。   他们几乎是同时窜入这帐篷的,所以同时看见了两个人。   小方连做梦都没有想到,会在这个帐篷里,看见这两个人。   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。   他第一个看见的人竟是波娃,本来应该在他的帐篷里等候他的波娃。   他第二个看见的赫然竟是卜鹰!   卜鹰静静地站在那里,依然冷酷镇定,依然白衣如雪。   波娃蜷伏在他面前,美丽的眼睛里充满了惊骇与恐惧。   他们都不该在这帐篷里的,可是他们都在。   凶手已逃入这帐篷,帐篷里别无退路,他们之间,必定有个人是凶手。   这两个人之间,谁会杀人?   小方冷冷地看着卜鹰,沉重叹息:“我也想不到是你,我一直都认为你真的从不杀人。”   卜鹰的脸上全无表情:“世上本来就有很多令人想不到的事,金子可以让人做出很多很多连他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来。”   小方道:“我知道你也在找那批金子,可是你……”   他没有说下去。   波娃已投入他的怀抱,眼睛里已有泪水涌出:“带我走,求求你带我走吧!”   小方轻抚她的柔发:“我一定会带你走,你本就不该来的。”   可是她已经来了。   小方不能不问:“你怎么会来的?”   波娃含着泪摇头:“我不知道,我真的不知道,我只想赶快走。”   班察巴那忽然开口。   “她不能走。”他的声音不再温柔,“谁也不能带她走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小方问。   “因为要别人流血的人,自己也得流血。”班察巴那又将他自己说过的话重复一遍,“杀人者死,以血还血。”   这是江湖的真理,无论在中原、在江南、在沙漠都同样适用。   小方紧紧握住波娃的手:“你应该看得出杀人的不是她。”   班察巴那道:“你看得出?你看出了什么?”   他忽然改变话题:“我们这些人,这些货物,都是属于一个商家的。”   “哪一个商家?”   “鹰记。”   “鹰记?”小方的手已发冷,“飞鹰的鹰?”   飞鹰的鹰,就是卜鹰的鹰,他吃惊地看着卜鹰:“你就是他们的东主?”   “他就是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我们收容你,就因为他是我们的东主;我们信任你,也是因为他,否则,你刚才很可能已死在我的箭下。”   小方全身都已冰冷。   班察巴那道:“就算他要搜索那批黄金,也不会搜到他自己的队伍中来,就算他要搜查这批货,也用不着杀人。”   他冷冷地问: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应该知道杀人的是谁了?”   波娃的手比小方更冷,泪比手更冷。   她紧紧拥抱住小方,她全身都在颤抖,像她这么样一个女孩子,怎么会是个冷血的凶手?   小方不信。   小方宁死也不愿相信。   “我只知道杀人的绝不是她。”他把她抱得更紧:“谁也没有看见杀人的是谁。”   “你一定要亲眼看见才相信?”班察巴那问。   卜鹰忽然叹了口气:“就算他真的亲眼看见了,也不会相信的。”   如果小方是个很理智、很有分析力的人,现在已经应该明白了。   事实已经很明显。   卫天鹏他们早已知道卜鹰是这队商旅的东主,一直都在怀疑卜鹰用这队商旅做掩护,来运送那三十万两失劫的黄金。   可是他们不敢动这个队伍。   卜鹰的武功深不可测,江湖中人都知道他从未败过。   “五花箭神”班察巴那名震关外,是藏人中的第一位勇士、第一高手。   卫天鹏不但对这两个人心存畏惧,对这队伍中的每个人都不能不提防。   因为这队伍中每个人都可能是猫盗,如果真的火并起来,他们绝对没有致胜的把握。   他们只有在暗中来侦察,黄金是不是在这队伍的货物包裹里。   他们本来想利用小方来做这件事。   想不到这个要命的小方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,他们只有想别的法子。   要查出黄金是否在这些货物包裹里,一定要先派个人混入这队伍中来。   这个人一定要是个绝对不引人注意、绝不会被怀疑的人。   这个人一定要像尺蠖虫般善于伪装,一定要有猫一般灵巧轻巧的动作、蛇一般准确毒辣的攻击、巨象般的镇定沉着,还要有蜜一般的甜美、水一般的温柔,才能先征服小方。   因为小方是唯一能让这个人混入这队伍来的桥梁。   他们居然找到了一个这样的人。   波娃。   如果小方还有一点理智,现在就应该看出这件事的真相。   可惜小方不是这种人。   他并不是没有理智,只不过他的理智时常都会被情感淹没。   他并不是想不到这些事,只不过他根本拒绝去想。   他根本拒绝承认波娃是凶手。   班察巴那当然也看出了这一点。   “没有人看见她杀人,没有人能证明她杀过人。”班察巴那说,“可是你也同样不能证明她是无辜的。”   小方立刻明白他的意思:“你是不是又想用刚才那法子证明?”   “是的。”班察巴那说:“五花神的箭,绝不会伤及无辜的人。”   小方冷笑。   “只可惜你并不是真的五花箭神,你只不过是人,你心里已认定了她有罪。”   班察巴那道:“这次你是不是还有什么更好的法于?”   小方没有更好的法子。   世上已没有任何人,能想出任何方法来证明她是无辜的。   波娃忽然挣脱小方的怀抱,流着泪道:“你虽然说过,只要你活着,就不让别人欺负我,可是我早就知道这是做不到的,每件事都会改变,每个人都会改变。”   她的泪珠晶莹:“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忘记这些话,就让他们杀了我,就让我死吧!”   她还是那柔弱,这么温顺,她还是完全依赖着小方的。   她已将她的生命、她的整个人都交给了小方,她宁愿死,只因为她不愿连累小方。谁也没有看见她杀人,可是这一点每个人都看得清楚。   卜鹰忽然叹了口气:“让她走。”   班察巴那很惊讶道:“就这么样放她走?”   “不是这么样放她走。”卜鹰冷声道:“你还得给她一袋水、一袋粮食、一匹马。”   他淡淡地接着又道:“最快的一匹马,我要让她走得越快越好。”   班察巴那没有再说话。   他对卜鹰的服从,就好像别人对他一样。小方也没有再说什么,卜鹰做的事,每次都让他无话可说。   他默默地拉着波娃的手,转过身。   卜鹰忽然又说:“她走,你留下。”   “我留下?”小方回头:“你要我留下?”   “你要我放她走,你就得留下。”   “这是条件?”   “是!”卜鹰的回答简短而坚决,这已是他最后的决定,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决定。   小方明了这一点。   他放开了波娃的手。   “只要我不死,我一定会去找你,一定能找到你。”   这就是他对波娃最后说的话,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什么?   波娃默默地走了。   她也没有再说什么。小方目送她走出去,看着她柔弱纤秀的背影。   他希望她再回头看他,又怕她回头。   如果她再回头,他说不定会就不顾一切,跟着她闯出去。   她没有回头。   班察巴那也走了,临走的时候,忽然对小方说了句很有深意的话。“如果我是你,我也会像你一样这么做的。”他的声音中绝没有讥笑之意,“像她这样的女人实在不多。”   快走到帐篷外时,他又回过头:“可是如果我是你,以后我绝不会再见她。”   小方紧握双拳,又慢慢松开,然后再慢慢地转过身,面对卜鹰。   他想问卜鹰:“你既然肯放她走,为什么要我留下?”   他没有问出来。   波娃和班察巴那一走出去,卜鹰的样子就变了。小方面对他时,他已经倒了下去,倒在用兽皮堆成的软垫上。小方从未见过他如此疲倦衰弱。   他苍白的脸上全无血色,可是他雪白的衣服已有鲜血渗出。血迹就在他胸膛上,距离他的心口很近。“你受了伤?”小方失声问:“你怎么会受伤?”   卜鹰苦笑:“只要是人,就会受伤,利剑刺人胸膛,无论谁都会受伤的。”   小方更吃惊。   “江湖中人都说你是从来不败的,我也知道你身经数十战,从未败过一次。”   “每件事都有第一次。”   “是谁刺伤了你?”   卜鹰还没有回答,小方已经想到了一个人,如果有人能刺伤卜鹰,一定就是这个人。   ——无名的剑客,无情的剑。   小方立刻问道:“你已经跟他交过手了?”   卜鹰沉默了很久,才慢慢他说:“当代的七大剑客,我都见过,虽然我并没有跟他交手,但是他们的剑法我都见过。”   他在叹息:“他们之中,有的人已老,有的人生命太奢华,有的人剑法大拘谨,当年被江湖公认的当代七大剑客,如今都已过去,所以我没有跟他们交手,因为我知道我一定能胜过他们。”   这不是回答,所以小方又问:“他呢?”   卜鹰当然也知道小方说的“他”是什么人。   “我已经跟他交过手。”卜鹰终于回答,“我敢保证,七大剑客中,绝没有一个人能接得住他这一剑的……”   “这一剑。”无疑就是刺伤卜鹰的这一剑……   “我从未见过那样的剑法,我甚至连想都没有想到过。”卜鹰慢慢地接着道:“我只能用六个字来形容这一剑。”   “哪六个字?”   “必杀!必胜!必死!”   “可是你还没有死。”小方仿佛在安慰他,又仿佛在安慰自己,“我看得出你绝不会死的。”   卜鹰忽然笑了笑:“你怎的看得出我不会死?”   他的笑容中带讥俏:“我留下你,说不定就是为了要你在这里等我死,因为我也曾留在你身边,等着你死。”   讥消有时也是种悲伤,悲伤有时往往会用讥消的方式表达。   小方也了解。   除了对自己的感情外,对别的事他通常都能了解。   他慢慢地坐下来,坐在卜鹰身旁。“我等你。”他说,“不是等你死,是等你站起来。”   烈日又升起,帐篷里却显得分外阴暗寒冷。   卜鹰已闭着眼睛躺了许久,也不知是不是睡着了,这时忽然又张开眼,看着小方:“有两件事,一定要告诉你。”   “你说。”   “那个无名的剑客并不是真的没有名字,他姓独孤,叫独孤痴,不是痴于情,是痴于剑。”   卜鹰叹息着:“所以你千万不能与他交手。痴于情的人,一定会死在痴于剑的人之剑下,这一点你绝对不能不信。”   小方只问:“第二件事呢?”   卜鹰又沉默了很久才开口。   “你是个浪子。”他说:“有的浪子多金,有的浪子多情,有的浪子爱笑,有的浪子爱哭,不过所有的浪子都有一点相同。”   “哪一点?”   “空虚。”卜鹰强调:“孤独、寂寞、空虚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所以浪子们如果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觉得不再孤独的人,就会像一个溺水者抓到一根木头,死也不肯放手了。至于这根木头是不是能载他到岸,他并不在乎,因为他心里已经有了种安全的感觉,对浪子们来说,这已足够。”   小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。   他说的正是小方一直隐藏在心底,连碰都不敢去碰的痛苦。   一个人,一柄剑,纵横江湖,快意思仇,浪子的豪情,也不知有多少人羡慕。   因为别人永远不会知道他们心底的空虚和痛苦。   卜鹰道:“可是你抓到的那根木头,有时非但不能载你到岸,反而会让你沉得更快,所以你应该放手时,就一定要放手。”   小方握紧双拳,又慢慢松开:“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话。”   卜鹰道:“因为你是我的朋友。”   朋友。   听到这两个字从卜鹰嘴里说出来,小方真的吃了一惊,甚至比看见他白衣上的血迹时更吃惊,只觉得心里忽然有一股热血上涌,塞住了咽喉。   卜鹰坐起,从身旁拿起一个羊皮袋,袋里不是那种淡而微酸的青棵酒。   “这是天山北路的古城烧。”   他说:“这种酒比大麦还烈得多。”   他自己先喝了一口,将羊皮袋交给小方。   辛辣的烈酒,喝下去就像是热血一样。   “你怕不怕醉?”   “连死都不怕,为什么要怕醉?”   卜鹰锐眼中又有了笑意,忽然漫声而歌。   ——儿须有名。   酒须醉,   醉后畅谈,   见心言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八章 绝顶高手 第八章 绝顶高手   这是西藏诗人密拉勒斯巴的名句,简简单单、普普通通的十四个字里,却带着种说不出的滋味,也像是男儿们的热血一样。   卜鹰还没有死,小方也没有走。   队伍又开始前行,终于将到距大吉岭二百五十里的“圣地”拉萨。   晴空万里,云淡天青,远处雪峰在望,小方的心情仿佛也开朗了许多。   可是他并没有忘记波娃。   卜鹰看得出这一点,“还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。”有一天他对小方说,“不管你信不信我,都要告诉你。”   “什么事?”   “波娃的意思是雪,雪是冰结成的,雪的颜色洁白如银。”   卜鹰道:“波娃才是真正的水银。”   小方没有反应。   他正在眺望远处高峰上的积雪,仿佛根本没有听见卜鹰在说什么。   卜鹰又道:“失劫的黄金还没有找到,卫天鹏还是不会放过我。死去的儿子永远不能复生,吕三也一定不会放过你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现在我们‘箭组’中的人已伤亡大半,他们绝不会让我们平安回到拉萨去的。”   这两天晚上,队伍歇下时,小方也仿佛听见远处隐隐有马蹄奔腾的声音。   卫天鹏是不是已调集了人手,准备跟他们作最后一战?   “前面有个隘口,藏人们都称之为‘死颈’。”卜鹰道:“如果我算得不错,他们此刻一定已经在那里等着我!”   死颈。   只听这两个字,小方已可想象到那隘口地势的险峻。四山环插,壁立千仞,如果有人在那里埋伏突击,这队伍中能活着过去的人绝不会多,何况埋伏在那里的,必定都是卫天鹏那组织中的精锐。   小方也不禁担心:“你准备闯过去?”   卜鹰冷笑:“他们就想我闯过去,我为什么要让他们的称心如愿?”   小方又问:“除了那隘口外,还有没有别的路可走?”   “没有。”卜鹰道:“但是我们并不是一定非过去不可。”   “不过去又如何?”   “等。”卜鹰道:“我们也可以等,等他们来。”   “他们会来?”   “一定会来,而且很快就会来,因为我们能等,他们不能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小方问。   “他们的人手已集中,正是士饱马腾、斗志最旺盛的时候。他们算准了这一战必胜,一击得手后,就可以开宴庆功了,所以他们身上绝不会带着大多粮食和水,因为一战过后,我们的粮食和水就全都是他们的了。”   卜鹰冷冷地接着道:“所以他们不能等,我们不过去,他们一定会过来。”   “然后呢?”   “我已吩咐过,在那隘口三十里之外扎营。”卜鹰道:“他们等不到我们,斗志已衰,再奔驰三十里来找我们,力气也已弱,我们就在那里以逸待劳,等他们来送死……”   他不仅看得准,而且算无遗策,不仅可以拔剑伤人于五步之内,而且可以运筹帷幄,决胜于千里之外。   小方不能不承认他的确是江湖少见的奇才,只不过小方还是在担心。   “他们就算来了,也未必是来送死的。”   “哦?”   “卫天鹏既然已决心要胜这一战,这一次必定精锐尽出,再加上独孤和搜魂手,我们这边能跟他们一决胜负的人有几个?”   卜鹰的白衣上又有鲜血溢出,这一战之后,他的白衣必将被鲜血染红。   但是他的神情却仍然极镇静,忽然道:“我知道不管这一战我们有多大机会,你都绝不会走的,否则你也不必为我担心了。”   小方的胸口又热了。   一个朋友的了解,总是比任何事都令他感动。   卜鹰看着他,冷酷锐利的目光忽然变得很柔和:“我受了伤,我们的人手的确不够,但是我们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,因为我们有一样东西是卫天鹏他们绝对没有的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我们有生死与共,死也不会临阵脱逃的朋友。”   小方忽然大声道:“不管怎么样,这次你一定要将独孤痴留给我!”   卜鹰又静静地看了他很久,目中又有了笑意。   “这次独孤痴恐怕不会来,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卜鹰道:“你一定也听过班察巴那最喜欢说的一句话。”   小方知道是哪句话。   ——要让别人流血,自己也得流血。   卜鹰道:“我承认独孤痴是天下无双的剑客,可是他要让我流血,他自己也得付出代价。”   小方立刻问:“他也受了伤?”   卜鹰没有回答这句话,只淡淡他说:“不管怎么样,如果他来了,我一定把他留给你。”   还未到黄昏,队伍就已停下。   根据加答的报告,这里与“死颈”之间的正确距离是二十九里。   骆驼围成了一圈,帐篷扎起,每个人都依!日在做他们应该做的事,和平时完全没有不同,仿佛根本不知道有大敌将临。   小方又有一整天没有见到班察巴那了,这两天他也没有被派出去值勤巡大,一直都陪着卜鹰留在那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里。   负责管制食水的严正刚和宋老夫子也来了,是卜鹰请他们来的,请他们来喝酒。   今天卜鹰的兴趣居然很好。   他们喝的不是古城烧,是“呛”——青棵酿酒,名曰呛。   这种酒虽然不易醉,醉了却不易醒。   黄昏后外面就响起了歌声,对藏人们来说,歌与酒是分不开的。   四下营火处处,每个人都在歌,都在饮,好像故意要让别人认为他们完全没有戒备。   就算他们有所戒备又如何?箭组中的勇士,剩下的已不到十个人。   根据小方所听到的马蹄声,卜鹰调集来的人手至少有他们的十倍。   班察巴那回来了。   他证实了小方的想法,他已到“死颈”去过:“此刻已到了那里的,大约有七十匹马。”   七十匹马,就是七十个人,就是七十件兵刃,每一件都必定是杀人的利器。   班察巴那又说:“那些人每一个都是骑术精绝的壮士,其中有一部分用的是长枪大戟,有一部分配着弓弩,还有七八个用的是外门兵刃。”   能用外门兵刃的人,武功绝不会太差。   班察巴那却说:“可是真正可怕的不是他们。”   “真正可怕的是谁?”小方在问。   “除了七十匹马外,还有三顶轿子也到了那里。”   沙漠中居然有人坐轿于,在准备突袭强敌时,居然有人要坐轿子去。   小方更惊异:“轿子里有人?”   “有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一顶轿子一个人。”   “是些什么样的人?”   “能够让卫天鹏派轿子去接来的,当然都是了不起的人。”班察巴那迟疑了片刻,才接着道:“我只认得出其中一个。”   “你认得出是谁?”   “就是你认为绝不会杀人的那个女人,”   小方闭上了嘴。   ——波娃真的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?真的能在眨眼间杀人?   他看不出,真的看不出。   他也不相信,也许已经不是不能相信,而是不愿相信。   班察巴那道:“除了她之外,另外一个是独臂独腿的残废,左腿上装着根木脚,右手上提着个黄布包袱,份量看来很重。”   小方立刻问:“他有多大年纪?”   “我看不出他的年纪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他的头发每一根都白了,亮如银丝,但是一张脸却还是白里透红,看来简直是个小姑娘。”   “小姑娘?”小方又间,“你说的这个人,是个女人?”   “是,是个女人。”   小方的脸色仿佛已变了。   “另外还有一个人呢?”   “那个人好象是个瞎子,下轿时却要人搀扶,但是唯一发现我躲在附近的人就是他。”班察巴那苦笑,“我差一点就回不来了。”   小方的心在往下沉。   他已猜出这两个人是谁,在当世的绝顶高手中,这两个人绝对可以名列在前十位。   卜鹰也应该知道他们的,但是卜鹰连一点反应都没有,只淡淡他说了句:“你累了,来喝杯酒。”   不易醉的酒,醉了就不易醒。最可爱的人,往往就是最可怕的人。  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。   天色已暗了,人也将醉了,营火却更亮,歌声也更亮。   卜鹰的锐眼也更亮。   他为什么能如此镇静?难道他已有方法对付即将来的那些人?   小方想不出他能有什么法子。   那瞎子无疑就是搜魂手。   “毒手搜魂,性命无存。”如果他要去找一个人,那个人不是赶快逃走,就是赶快为自己料理后事。   能够从他手下逃走的人至今还没有几个。   那个独臂独腿、红颜白发的女人比他更可怕,因为她只有一半是人。   她的另一半然不是神,也不是鬼,更不是人。   她的另外一半是“魔”。   她这个人仿佛已被一种可怕的魔法分成了两半,一半是玉女,一半是天魔。   “玉女天魔”柳分分,谁也不知道她究竟有多高武功,多大年纪。   可是每个人都知道,她也随时都可以把你一个人分成两半。   严正刚一向滴酒不沾。宋老夫子喝得却不少。不喝酒的一个方正严肃,喝酒的一个也是君子,在一般情况下,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。   可是到了拔刀相对、白刃加颈时,他们的价值也许还比不上加答。   加答是战士、也是勇士,可是在面对搜魂手和柳分分这样的高手时,他唯一能做到的,就是死。   “死”虽然是所有一切的终结,却不能解决任何问题。   就真能解决,也没有人愿意用这种方式解决。   卜鹰已重伤,班察巴那毕竟不是神,他们能有什么法子去对付即将到来的强敌?   小方想的很多,只有一件事没有想。   ——波娃是不是会来?来了之后,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?   他又能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她?   抵死缠绵的情人,忽然变成生死相搏的仇敌,他将如何自处、   这种情况有谁能应付?这种痛苦有谁能了解?   卜鹰一直在看着他,仿佛已看出了他心里的痛苦,默默地向他举起了酒杯。   就在这时。远处忽然有马蹄奔腾声响起。   七十匹快马飞驰奔腾,蹄声如战鼓雷鸣,天地间立刻充满了杀气。   可是外面的欢唱并没有停止,卜鹰也仍然安坐不动。   他的杯中仍有酒,满满的一杯酒,连一滴都没有溅出来,他只淡淡地对小方说:“我知道你最怕等,他们果然没有让我们等得太久。”他又举杯,“为了这一点,我们也该喝杯酒。”   蹄声自远而近,仿佛在围着这队伍的营地奔驰,并没有冲过来。   营火旁的人仍在高歌欢唱,仿佛根本不知道强敌已来,生死已在呼吸间。   这是不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绝对信任卜鹰,绝不会将他们带上死路,所以才能如此镇定?   也许就因为他们这种超人的镇定,才使得强敌不敢轻犯!   忽然问,一声尖锐的胡哨响起,响彻云霄。   围绕着营地奔驰的健马,忽然全部都停下,蹄声骤止,大地静寂如死。   杀气却更重了。   七十匹快马上的七十名战士,想必都已抽箭上弦,拔刀出鞘。   卜鹰仍然毫无举动。   对方不动,他也不动,他比他们更能等,更能忍。   小方很想出去看看外面的情况,卜鹰却又向他举起了酒杯。   “我保证他们绝不会冲过来的,情况未明,他们绝不敢轻举妄动。”   他又举杯一饮而尽:“我们至少还有时间再喝三五杯。”   他只喝了一这一杯,又是一声胡哨响起,加答忽然冲入了帐篷,嘶声说:“来了!”   卜鹰的杯中酒又已斟满,滴酒不溅,只冷冷地问:一谁来了?”   “卫天鹏来了。”加答显得有点紧张,“还有六个人抬着三顶轿子跟着他一起来了,已经从西面进入了营地。”   “来的只有这几个人?”   “其余的人马已经把我们包围住,来的却只有这几个人。”加答道:“他们说要来见你。”   卜鹰浅浅地啜了一口酒:“既然有贵客光临,为什么不请他们进来?”   帐篷外忽然有人冷笑!   “既然知道有贵客光临,主人为什么不出来迎接?”说话的这个人声音尖细,就像是一根根尖针刺入耳里,“卜大老板的架子也未免太大些。”   卜鹰冷冷道:“我的架子本来就不小。”   他挥了挥手,加答立刻将大帐掀起,帐外灯火亮如白昼,远处闪动着刀枪剑戟的寒光,欢唱声终于停止,驼马不时惊嘶,寒风阵阵吹来,冷如刺骨钢刀。   一匹高头大马、三顶绿绒小轿已到了帐外。卫天鹏高坐马上,腰畔有刀,鞍旁有箭,箭仍在壶,刀仍在鞘,杀气却已尽出。   刚才说话的不是他。   刚才说话的声音是从第一顶轿子里发出来的,现在人已下轿。   一个独臂独腿的女人,头发白如银丝,面貌宛如少女,左腿上装着丑陋而笨拙的木脚,右腿上却穿着条绿花裤,露出了光滑纤细柔美的足踝,踝上戴着七八枚闪闪发光的金铜。   她的左臂已齐时断去,右手却美如春葱,手上提着个看来份量极沉重的黄布包袱。   她的木脚着地,姿势丑陋而笨掘,右腿落下后,立刻变得风姿绰约,美如仙子。   她这个人就像是地下诸魔用两个完全不同的人拼凑起来的,拼得虽然很巧妙,却令人一看见就会从心底发冷。   小方本来就听说过“天魔玉女”柳分分是个怎么样的人。   可是等他亲眼看见时,他才知道所有的传说都不能形容出她的邪异和诡秘。   第二顶轿子上的人也下来了,瘦而黝黑,长如竹竿,身上穿着件黑布长衫,一双眼睛里昏暗无光,一双手始终藏在袖子里,不愿让人看见。   小方知道他就是江湖中人闻名丧胆的“杀手搜魂”,可是并没有十分注意他。   小方一直在注意着第三顶轿子。   ——波娃是不是马上就要从这顶轿子里走出来了?   他的心在跳动,在刺痛,跳得很快,痛人骨髓。   他在尽力控制着自己,不让脸上露出一点痛苦的表情来。   想不到第三顶轿于里一直都没有人走出来。   卫天鹏一跃下马,跟着搜魂手和柳分分走入了帐篷。   帐篷上的黑色鹰羽在风中摇动,仿佛正在向人们宣示它所象征的不祥含义:疾病,灾祸,死亡!   但是这些事小方并不在乎,疾病、灾祸、死亡,他都不在乎。   他在乎的只有一件事。   ——第三顶轿子里究竟有没有人?如果有人,为什么不出来?如果没有人,他们为什么要把一顶空轿子抬来?   卜鹰仍然端坐不动,苍白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。   卫天鹏冷笑。   “卜大老板的架子果然不小。”   “你错了。”柳分分也在笑,“现在我已经看出他并不是真的架子大。”   她的声音忽然变了,变得少女般温柔娇媚:“他没有站起来迎接我们,只不过因为他受了伤,我们怎么能怪他?”   卜鹰竟然承认。   “我不但受了伤,而且伤得很重。”   “可是你也不必太难受。”柳分分的声音更温柔,“能够在独孤剑下保住性命的人,除了你之外,好像还没有第二个。”   “我一点都不难受,”卜鹰道:“因为我知道独孤现在也未必很好受。”   柳分分居然同意:“所以你们那一战也不能算是你败了,所以卜大老板还是永远不败的!”   她柔声接着道:“至少直到现在为止,还没有败过,连一次都没有败过。”   搜魂手冷冷地问:“下一次呢?”   “下一次他也不会败。”柳分分吃吃地笑着道:“因为这一次他若不肯答应我们的要求,他根本就没有下一次了。。   卜鹰问:“你们要的是什么人?”   “要的是三十万两黄金和一个人。”   “你们已经派人来搜查过,已经应该知道黄金不在这里。。   卫天鹏又在冷笑:“不在这里在哪里?除了你之外,只怕也没有人知道。”   “哦?”   “我们已将这地区完全搜查过。”卫天鹏道、“除了你们外,绝没有别人能从铁翼手上劫走那批黄金,所以黄金就算不在你们要带走的这批货物里,也一定是被你们藏起来了。。   柳分分叹了口气,柔声道:“你这么样凶,他一定不会承认的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你有法子让他承认?”   柳分分道:“这种事通常只有一种法子解决,这种法子虽然很俗气,却是最古老、最有效的一种。”   她的声音忽然又变了……变得尖锐而冷酷:“胜者为强,败者遭殃。如果他们败在我们手里,就算黄金不是被他们劫走的,他们也得想别的法子把三十万两黄金交出来。”   搜魂手冷笑道:“这法子听来好像很不错,要卜大老板交出三十万两黄金来,好像并不难。”   柳分分道:“我保证他一定能交得出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可是我们并不想多伤无辜,所以我们只来了三个人。”   搜魂手道:“我们三阵赌输赢,就赌那三十万两黄金和那个人。”   卫天鹏道:“只要你们能将我们三个人全都击败,我们从此不再问这件事。”   搜魂手道:“不管你们要找的对手是谁,小方总是我的。”   小方终于转过身。   在刚才那片刻,他有几次都想冲过去,看看那顶轿子里是不是有人,看看波娃是不是在那轿子里。   他几次都忍住。   看见了又如何?又能证明什么?改变什么?   他转身面对搜魂手:“我就是小方,就是你要找的人。你是不是现在就想出手?”   搜魂手没有开口,卜鹰却替他回答:“他不想。”卜鹰道:“他根本就不是真的想找你这个对手,因为他自己也知道,十招之内,你就可以将他刺杀在剑下。”   小方道:“可是他明明已找上了我。”   卜鹰道:“那只不过是他们的战略。”   小方不懂。   “战略?什么战略?”   “我受了伤,班察巴那是藏人,他们一向认为藏人中没有真正的高手。”   卜鹰接着道:“他们真正提防的人只有你,所以他们要搜魂手先选你做对手,因为他的武功最弱,以最弱的人对最强的,以下驷对上驷,剩下的两阵,他们就必胜无疑了。”   这是春秋时兵法家的战略,只要运用得当,通常都十分有效。   卜鹰忽又冷笑:“只可惜这一次他们的战略用错了。”   卫天鹏忍不住问:“错在哪里?”   “错在你们根本就没看出这里谁才是真正的绝顶高手。”   “这里还有高手?”   “还有一个。”卜鹰道:“只要他愿意,随时都可以夺下你的刀,拗断你的弓箭,再顺手打你七八个耳光,把你一脚踢出去!”   卫天鹏笑了,大笑。   卜鹰道:“你不信?”   卫天鹏道:“卜大老板说的话,我怎么敢不信?只不过像卜大老板说的这种人我非但没有见过,连听都没有听过。”   卜鹰道:“现在你已听过了,你是不是想见见他?”   卫天鹏道:“很想。”   卜鹰道:“那么你不妨赶快拔刀,只要你一拔刀,就可以见到了。”   卫天鹏没有拔刀。   他的刀在腰,名震江湖的斩鬼刀。   他的手已握住刀柄。   他拔刀的姿态无懈可击,拔刀的动作也同样正确迅速,江湖中很少有人能比得上。   他的刀一拔出来,必定见血。   但是他没有拔刀。   帐篷里除了他们自己三个人和小方、卜鹰、班察巴那,只有两位老先生。   严正刚刻板方正,没有一点武林高手的灵气和杀气。   宋老夫子看来更只不过是个老眼昏花、老态龙钟的老学究。   这两个人看来都绝不像是高手。   除了他们还有谁,   卫天鹏看不出,所以他没有拔刀。他这一生中,从未做过没把握的事。   柳分分忽然叹了口气,柔声道:“卜大老板也应该了解他这个人,要他拔刀,并不是件容易事,我就不同了,要我出手很容易。”   她少女般的脸上又露出甜美的笑容:“我出手是不是也一样能见到?”   卜鹰的回答明确:“完全一样。”   柳分分微笑:“那就好极了。”   帐篷里有两张低几和几个兽皮缝成的坐垫,柳分分慢慢地坐下,将手里的黄布包袱放在几上,用那只春葱般的玉手去解包袱上的结。   她已准备出手,包袱里无疑就是她杀人的利器,一种绝不是属于她“人”那一半的杀人利器!   一种已接近“魔”的杀人利器!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九章 另外一只手 第九章 另外一只手   包袱已解开,包袱里只有十三件闪动着暗黑光芒的铁器。每一件的形状都很怪异,有的看来如环扣,有的看来如骨节。   谁也看不出这是什么兵刃,世上根本没有这样的兵刃。   柳分分解释:“这就是我的另外一只手。”   她伸出了她那只纤柔美丽的手:“我的这只手跟别人的完全没什么不同,我穿衣、吃饭、洗脸、漱口,都是用这只手,偶尔我也会用这只手去抚摸我喜欢的男人。”   “你另外这只手呢?”卜鹰问。   柳分分笑了,笑容忽然变得说不出的邪恶诡秘:“你们都应该看得出,这绝不是一只人的手。”她一个字一个字地接着道:“这是魔手,是用十八层地狱下的魔火炼成的。”   她忽然卷起衣袖,从那条已被齐时砍断的手臂骨节里,抽出了一根乌黑的钢丝。   然后再把其余这十三件铁器全都接连在砍断的手臂上,接成一条怪异而奇特的铁臂。   最后一一节是个钢爪。   她把断臂中抽出的那条钢丝,结上这最后一节钢爪的机簧环扣。   这条本来明明是用黑铁炼成、没有血、没有肉、没有生命的铁臂,忽然变得有了生命,忽然开始弯曲、扭动,随时都可以从任何一个部位,向任何一个方向弯曲扭动。   最后一节钢爪,也配合着铁臂的动作,忽然弯转,抓住了她自己这条手臂的后时。   这种动作是任何人都绝对做不到的,可是她能做得到。   因为她这只手,根本不是人的手。   她忽然转身看着小方:“你能不能把你的手伸出来给我看看?”   小方伸出了手。   他的手掌宽大、坚实、干燥,他的手指长而有力。   柳分分微笑:“你有双很好看的手,而且很有用,你用这双手握剑的时候,任何人都很难将你的剑击落。”   小方淡淡他说:“我手里的剑从未被人击落过。”   “可是你手里没有剑的时候呢?”柳分分问:“你能不能凭空变出一把剑来?”   小方不能,任何人都不能。   “我能。”柳分分说。   她的铁臂一扭,钢爪弹出:“这就是一把剑,我已用这把剑刺穿过二十七个人的咽喉。”   小方冷冷道:“二十七个人也不能算多。”   柳分分格格地笑道:“我杀的人当然不止二十六个,因为我这只手里还藏着迷香、毒汁和另外十三种暗器,随时都可以射出来,要人的命!但是谁也不知道它会在什么时候射出来,从什么地方射出来。”   小方闭上了嘴。  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,她这只手实在是种可怕的武器。   柳分分的铁臂又一扭,钢爪再次弹出,“嗤”的一声响,三寸厚的木几,已被刺穿了一个洞,一缕青烟袅袅散出。   “现在你们想必也已看出,我这把剑上还淬了毒,见血封喉,绝对没救。”   她还没有说完这句话,木几上那破洞的四周,竟已完全焦裂。   “现在我已经准备出手了。”   她媚眼中光芒如蛇蝎,慢慢地从小方、卜鹰、班察巴那三个人脸上扫过。   然后她才轻轻地问:“你们要我对谁出手?”   “我”一个人淡淡他说:“我早已在等着你出手。”   说话的这个人竟不是她看着的三个人,而是看来最不可能说出这句话的宋老夫子。   “你?”柳分分也显得很惊讶,“是你?”   宋老夫子叹了口气:“其实我也有点怕你这只手,更不想要你用这只手来对付我,只可惜这里偏偏只有我一个人能对付你。”   柳分分盯着他看了半天,又笑了。   “只有你能对付我?”她的笑容又变得十分温柔,“你准备用什么对付我?”   “用我的另外一只手。”宋老夫子道,“你有另外一只手,我也有。”   “你也有?”   柳分分看着他摆在桌上的一双枯瘦的手:“你的两只手好像都在这里。”   宋老夫子微笑:“你的另外一只手,是第二只手,我另外那只手,是第三只手。”   他笑得很愉快:“我的这双手,也跟别的人没什么不同,我穿衣、吃饭、洗脸、漱口,都用这双手,偶尔我也会用这双手去抚摸女人的……”   班察巴那忽然也笑了笑!   “你通常摸的都是女人身上的哪些地方,用不着说出来别人也知道。”   宋老夫子道:“可是我另外那只手,用处就不同了。”   他的笑容忽然也变得很诡秘:“你想不想看看我那只手?”   柳分分媚笑:“我想得要命。”   “好。”宋老夫子道:“你看着。”   他的一双手本来就摆在几上,十根手指平平地伸展出来。   他自己也在看着自己的这双手。   柳分分当然更不能不看,卫天鹏和搜魂手也没法子不去看。   羊角灯在风中摇曳,灯光闪动不停。   他的一双枯干的手忽然变了,不但颜色变了,形状也变了。本来毫无血色的手,忽然变得血红,本来枯瘦无肉的手,忽然变得健壮有力,就好像一对空皮羹中,忽然被塞入了血肉。   看着他这双手的人脸色也变了。就在这时,忽然有另一只手闪电般伸出,“格”的一响,柳分分断臂上的铁手已被卸了下来。   这只手是从哪里来的?   这只手本来就在,在严正刚身上,每个人都看见了这只手,可是没有人想到这就是宋老夫子的“另外一只手”。   现在柳分分的铁臂已经到严正刚手里。   柳分分脸色惨变。   “这算什么?”   “算你败了。”宋老夫子眯着眼笑,“三阵赌输赢,第一阵你们已败了。”   “这不能算!”   “为什么不能算?”   宋老夫子道:“你的另外一只手在包袱里,我的另外一只手在别人那里,我们两只手本来都同样不在自己身手。”   “可是你们两个人对付我一个……”   “谁说我们是两个人?出手的是他,我的手根本连动都没有动过。”   柳分分少女般的脸,好像忽然就老了二三十岁。   这当然是个圈套,可是现在她已经掉了进去,她还能怎么样?   卫天鹏的脸色铁青,忽然道:“我佩服。”   “你佩服我?”宋老夫子笑得更愉快。   “阁下的掌力内功,我当然佩服。”卫天鹏转向严正刚:“阁下出手之快,我更佩服。”   他忽又冷笑,看着卜鹰冷笑。   “但是我最佩服的,还是你!”   “哦?”   “若不是阁下先说了那些话,让我们认定这里有位随时都可以夺下我的刀,把我一脚踢出去的绝顶高手,柳夫人只怕还未必会中他们的计。”   卜鹰也冷冷地笑了笑。   “你还是不信世上有这样的高手?”   “他的人在哪里?”卫天鹏。   “就在这里边!”   “他是谁?”   “我说过,只要你一拔刀,就会知道他是谁了。”卜鹰道:“我保证绝不让你失望。”   卫天鹏一向冷静谨慎,一向最能沉得住气,从不轻易出手,从不做没把握的事。   但是现在他已不能不破例了。   他已不能不拔刀!   “呛”的一声,刀出鞘。   刀光如雪如霜,如奔雷闪动,三尺九寸长的刀锋,带着刺耳的风声,一刀向卜鹰砍了下去。   他从不轻易出手,只要出手,就很少失手。   没有人能形容这一刀的速度和威力,快、准、狠都不足以形容。   他这一刀已使尽全力,既没有替自己留退路,也不想再留下对方这条命!   高手出招,通常都不会尽全力,因为他们一定要先为自己留下退路,先立于不败之地。   卫天鹏绝对是高手,他这一刀未留退路,只因为他认为根本不必留退路。   卜鹰不但受了伤,而且空拳赤手,用什么来接这一刀?   就算还能闪避,也绝对无力反击。   对方既然无力反击,他又何必要为自己留退路?能够有一份力量使出来,就将这一份力量使出来,刀下绝不留情。   他希望这一刀就能致命!   卫天鹏老谋深算,身经百战,一向看得极准、算得极准。   可惜他这一次算错了。   卜鹰接住了这一刀,用一双空手接住了这一刀。   他的双手一拍,就己将刀锋夹住,他的身子已飞起,双脚连环踢出,第一脚踢卫天鹏握刀的手,第二脚踢他双腿的要害。   卫天鹏不能不闪避、后退。   第一脚踢来时,他的刀已撒手,第二脚踢来,他只有凌空翻身,才能躲得开。   他的人落下时,己在帐篷外。   他的刀已在卜鹰手里。   卜鹰轻抚刀锋,冷冷道:“这一刀还不够快,这把刀也不够快。”   他以拇指扣中指,以中指弹刀锋,“崩”的一响,刀锋已缺口。   他右手握刀柄,再用左手两指捏住刀尖,又是“崩”的一响,长刀已被拗断,从刀锋缺口处断成两截。   卫天鹏的脸色惨变,变得比柳分分更惨。   卜鹰冷冷地接着道:“我虽然已负伤,可是你们也不该抵估我的,因为我还没有死。”   卫天鹏握紧双拳:“只要你不死,就没有人能击败你?”   卜鹰的回答和以前同样明确:“直到现在还没有。”   他连看都不再去看卫天鹏,他一双兀鹰般的锐眼已盯在搜魂手身上。   “现在,只剩下你了。”卜鹰道:“三阵赌输赢,你们已败了两阵,你是不是还想拼一拼?”   “这个人是我的。”小方的声音虽然很平静,情绪却很不平静。   刚才那两阵对决,实在令人血脉沸腾,动魄惊心。   “这个人当然是你的,连命都是你的。”卜鹰道:“只要他出手,三招之内,必将死在你的剑下。”   “刚才你是说十招。”   “现在已不同了。”卜鹰冷冷道:“现在他的胆已寒,气已馁,你要杀他,已经用不着十招。”   小方忽然也冷笑:“只可惜他绝不敢出手的。”   “他当然不敢。”   搜魂手站在那里,连动都没有动,他们说的话,他好像根本没听见。   现在他不但是、“瞎子”,而且变成了聋子。   柳分分已经很久没有开口,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:“无论斗智斗功,卜大老板都无人能及。”   卜鹰接受了她的恭维。   柳分分又道:“但是智者千虑,也难免会有所失。”   “哦?”   “我们虽然败了,但是还没有死。”   柳分分站起来,眺望着远处剑戟上闪动的寒光:“就在你们的营地外,我们还有七十位久经训练、百战不死的战士。”   卫天鹏接着道:“只要我一声令下,他们就会冲过来,片刻问这里就将横尸遍地、血流成渠。”   卜鹰忽然道:“你们外面还有顶轿子,轿子当然不会是空的。”   “不错。”柳分分道:“我们当然不会抬一顶空轿子来。”   她目中又闪出恶毒诡橘的笑意:“轿子里很可能坐着位从未败过的绝顶高手,也可能藏着可以将这方圆五里内的人畜全都炸成飞灰的火药。”   她用笑眼看着小方:“我知道你一直想看看轿子里究竟有什么,但是不到最后关头时,我们是绝不会让你看到的。”   小方沉默。   柳分分接着道:“现在还不到最后关头,因为我们还有赌注,还可以跟你们赌一赌。”   她转身面对卜鹰:“只看卜大老板是不是愿意用你这么多子弟伙伴的性命来跟我们赌。”   卜鹰也沉默。   这是:一场豪赌,赌注实在太大,败的一方固然会败得极惨,胜的一方也是惨胜。   无论是惨胜还是惨败,都同样痛苦。   “我知道你很难下决定。”柳分分道:“不倒最后关头,我们也同样不愿跟你赌,只要你答应我们两点小小的要求,我们立刻就走。”   卜鹰仍然沉默。   卫天鹏道:“我们想看看你的货,每一包货都要看。”   这是他的第一点要求:“黄金既然不在你这里,你就让我们看看又何妨?”   柳分分道:“我们还想把这个人带走。”   她指着小方:“他跟你非亲非故,你何必为他跟我们拼命?”   卜鹰终于开口:“你们的要求听来好像并不过分。”   “非但不过分,而且很合理。”柳分分媚笑:“我知道你一定会答应的。”   小方忽然也开了口:“我愿意跟你们走。”他的语气坚决,毫无犹疑:“随时都可以走。”  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:“我明白你的意思。”他说:“你一向不愿连累别人,更不愿无辜者为你而死。”   “我本来就不该留在这里。”   “可是你忘了一点。”   “哪一点?”   “你留下来,是我要你留下来的。”卜鹰道:“我既然要你留下来,准也不能带你走。”   他说得很慢,可是每个字都像是根钉子。他每说一个字,就像已将一一根钉子钉入石头里。   钉子已钉了下去,话已说出口,小方胸中的热血又涌起。   柳分分叹了口气:“你真的要跟我们赌一赌?”   “不错。”卜鹰淡淡他说:“现在你们已经可以下令,要你们那七十位久经训练、百战不死的战士冲过来了。”   卫天鹏的脸色发青,掌心冒汗。   “你不后悔?”   卜鹰拒绝回答。   拒绝回答,已经是一种回答,绝不容别人误解,也不会被人误解的回答。   “好。”卫天鹏咬牙:“你既然不怕流血,我们为什么要怕?”   他忽然撮口长啸,声音尖锐凄厉,如荒山鬼呼,雪地狼曝。   这是他们约定的信号。   攻击的信号。   夜寒如刀。   远处剑戟森森,在跳动的火焰照耀下,闪烁着慑人的寒光。   人头在颈子上,热血在胸膛,箭在弦上,刀在手。   攻击的命令已发出了。   尖锐的啸声响彻夜空。   卜鹰居然还是安坐不动,除了心脏与血脉外,全身都没有动。   远处森然环列的剑乾也没有动,人马并没有冲过来。  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。   他们的组织严密,号令严明,纪律严肃。   他发出的命令从未失效。   宋老夫子忽然笑了笑:“说不定你这次带来的人耳朵都不太好,都没有听见你在叫他们。”   卫天鹏不理他,再次长啸,啸声更尖锐,更响亮。   宋老夫子掩起了耳朵,叹了口气:“这一次连聋子都应该听得见了。”   但是远处的人马仍然没有动。卫天鹏鼻尖上已冒出冷汗。   卜鹰忽又开口,声音冷如针刺、剑击刀鞘。   “他们不是聋子。”   “不是聋子为什么听不见?”   “他们听得见。”   “听得见为什么还不冲过来?”宋老夫子又眯起眼,“刀枪剑乾齐下,把我们一个个剁成肉泥?”   “因为我还没有要他们过来。”   “你要他们过来,他们就会过来?”宋老夫子又问。   卜鹰道:“只有我要他们过来,他们才会过来。”   宋老夫子摇头:“我不信。”   “你马上就会相信的。”   卜鹰忽然挥手,说出了两个字:“过来!”   他的声音既不尖锐,也不响亮,可是这两个字一说出,远处的人马就动了。   动得很慢。   七十匹健马,载着一百四十个人,慢慢地走入火光照耀的营地。   每匹马上都有两个人。   前面的一个人,急装劲服,手持弓箭刀戟,正是卫天鹏属下的战士。   他们的确都已久经训练,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好像木头人一样坐在马鞍上,身子都已僵硬,脸上都带着恐惧至极的表情。   因为他们后面还有个人。   每个人身后,都有另外一个人,用一把尖刀,抵在他们的腰眼上。   小方忽然发现刚才还在营火旁高歌欢唱痛饮的那些浪子行商旅客,现在已少了很多,本来有一百多个人,现在已少了一半。   这一半人都已到了马上,到了卫天鹏属下战士的健马上,像影子般贴在这些战士的背后,用一把尖刀抵住了这些战士的腰眼。   他们才是真正的战士。   他们的行动轻捷如狸猫,迅急如毒蛇,准确如五花箭神的箭。   卫天鹏属下正在等待着攻击令下时,正在全神贯注,准备出击,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顶上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时……   忽然间,每个人都发现自己背后多了一个人,每个人腰眼上都已感觉到尖刀的刺骨寒意,每个人都听见身后有人在说:“不许动,一动就死!”   还没有开始赌,他们就已败了。   惨败!   有人曾经有八个字形容卫天鹏——静如山岳,稳如磐石。   但是他现在整个人都已崩溃,彻底崩溃。   他从未经历过这样的惨败。   柳分分少女般的红颜笑靥,现在也匕变得新丧的寡妇般衰老苍白惟淬。   现在她已经不是一半人,而是一个人了,她属于“魔”的那一半,已经在这种无情的惨痛打击下被消灭,彻底消灭。  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们。   “你们虽然败了,却还没有死,你们外面七十位久经训练、百战不死的战士也还没有死。”   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:“你们想不想死?想不想要那七十位战士陪你们一起死?”   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,也没有人愿意回答,但是从来不开口的搜魂手却回答了:“我们不想死。”   毒手搜魂,性命无存。   但是杀人的人,却往往比被他杀的人更怕死,杀人者往往就是因为怕死才杀人。   卜鹰冷笑:“现在是不是已经到了最后关头?”   “是。”   “现在你们还有一顶轿子,轿子里可能有位绝顶高手,也可能有足够把我们都炸成飞灰的火药。”   卜鹰又道:“你们是不是还想赌一赌?”   “我们不想。”搜魂手抢着道:“轿子里没有高手,也没有火药,只有……”  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。   班察巴那忽然挥拳,痛击在他脸上,封住了他的嘴。   名满江湖的搜魂手竟避不开这一拳,世上恐怕已很少有人能避开这一拳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十章 惨败 第十章 惨败   这一拳既没有花俏的招式,也没有复杂的变化,只有速度。   惊人的速度,快得令人无法思议,快得可怕。   搜魂手倒下去时,嘴里很可能已没有一颗完整的牙齿,碎裂的鼻梁已移动了位置,鲜血从破裂的嘴唇中涌出,就像是被屠刀割开的一样。   速度就是力量。   每个人脸上都变了颜色。直到此刻,大家才看出班察巴那的力量。   他冷冷地看着搜魂手倒下去后才开口:“我不是名家弟子,也没有学过你们那些高妙的武功,我只不过是个粗野无知的藏人,在你们眼中,很可能跟野兽差不多。”   班察巴那道:“可是我说出来的话一向算数。…   谁都不知道他要说什么,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不让搜魂手说出那顶轿子里的秘密。   只有卜鹰知道。   “他要说的,就是我要说的。”卜鹰道:“他说的话跟我同样有效。”   他们互相凝望一眼,两个人的眼色已说出他们彼此间的信任与尊敬。   班察巴那说出的话让每个人都很惊讶。   “我们不想知道那顶轿子里有什么,不想听,也不想看!”他的声音冰冷,“如果有人说出了那顶轿子里是什么,如果有人让我看见了那顶轿子里是什么,不管他是谁,我都会杀了他!”   小方吃惊地看着他,想开口,又忍住,任何人都想不通他为什么要这样做。   班察巴那转身面对卫天鹏:“现在我们之间的战争已结束,你们已惨败。我们的条件,你都得接受。”   卫天鹏已不再稳如盘石。   他的手已经在发抖,嘴唇也在发抖,过了很久才能间出一句话:“你们有什么条件?”   班察巴那却已闭上嘴,退到卜鹰身后。   他有力量,但却从不轻露,他有权力,但却绝不滥用。   到了应该闭上嘴时,他绝不会开口。   无论在任何地方、任何组织里,发号施令的只有一个人。   现在他己说出了他要说的,他也像别人一样等着卜鹰下令   卜鹰终于开口:“你们可以把那顶轿子带走,但是你们不能这么样走。…   他说出了他的条件:“你们每个人都得留下点东西来才能走。”   “你要我们留下什么?”卫天鹏间出这句话时,声音已嘶哑。   “留下一样能让你们永远记住这次教训的东西。”卜鹰忽然转向柳分分:“你说你们应该留下什么?”   他是发令的人。   他说出的话就是命令,绝没有任何人敢违抗。   他为什么要间柳分分?为什么不问别人?只问柳分分?   柳分分也很惊讶,可是忽然间她的眼睛里就发出了光。   她忽然明白了卜鹰的意思。   她看着卜鹰时,就像是一条狡狐看着一只捕狐的鹰,虽然恐惧敬畏,却又带着一种除了他们自己外,别人绝对无法了解的感情。   他们竟似己互相了解。   卜鹰也知道她已完全了解他的用意,才放过了她的目光,淡淡他说道:“只要你说出来,我就答应。”   柳分分仿佛带在犹疑,眼中却闪出了狡黠恶毒的笑意:“我们是一起来的,我留下了什么,他们也该留下什么。”   她慢慢地接着道:“我已经留下了一只手。”   小方也有手,他的手冰冷。   现在他也明白了卜鹰的意思。   卜鹰早已算准她会这么说的,所以才间她。   他相信她为了保护自己时,绝对不惜出卖任何人。   卜鹰脸上全无表情。   “这是你说的。”他冷冷地问:“你是不是认为这样做很公平?”   “是。”柳分分立刻回答:“绝对公平,”   卜鹰不再说话,也不再看她。   用两根手指捏住刀锋,将刚才从卫天鹏手里夺过来的,慢慢地送到卫天鹏面前。   他不必再说什么。   卫天鹏还能说什么?   他已惨败。   一个惨败了的人,除了流泪外,只有流血。   流不完的血!   刀锋冰冷,刀柄也同样冷。   手更冷。   卫天鹏用冰冷的手接过冰冷的刀,凝视着寒光闪动的刀锋。   这是他的刀。   他用这把刀砍下过别人的头颅,割断过别人的咽喉,他也用这把刀砍断过别人的手。   忽然间,他的神情又恢复镇定,已准备接受这件事,因为他已不能逃避。   事实本就是残酷的,绝不容人逃避。   卫天鹏忽然问:“你要我哪只手?”   他也知道这问题卜鹰必定拒绝回答,他用左手握刀,将右手伸出。   “这是我握刀杀人的手,我把这只手给你,今生我绝不再用刀。”   是不再用刀,不是不再杀人。   卫天鹏一字字接着道:“但是只要我不死,我一定要杀了你,不管用什么法了,都要杀了你。就算你砍断我两只手,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,我也要用嘴咬断你的咽喉,尝尝你的血是什么滋味!”   他的声音极平静,可是每句话,每个字里,都带着种令人冷入骨髓的寒意,就像是来自地狱群鬼的毒咒。   卜鹰脸上还是全无表情。   “很好。”他淡淡他说:“我会给你最好的伤药,让你好好地活下去。”   卫天鹏握刀的手上青筋暴起,已准备握刀砍下去。   卜鹰忽然又喝止:“等一等!”   “还要等什么?”   “我还要让你看一件事。”卜鹰道:“你看过之后,才会知道你自己这一次来得多么愚蠢!”   卜鹰挥手下令,所有的货物立刻全都堆积到帐篷前,每一包货物都打开了。   没有黄金。   “黄金根本不在这里。”卜鹰道:“你根本不该来的。这件事你做得不但愚蠢,而且无知,你自己也必将后悔终生!”   卫天鹏静静地听着,全无反应,等他说完了,才冷冷地问:“你还有什么话要说?”   “没有了。”   “很好。”卫天鹏忽然冷笑,“其实连这些话你都不必说的。”   他挥刀。   刀锋落下时,外面马背上的七十战士忽然同声惨呼。   七十个人,七十条手臂,都已被他们背后的人拧断。   用最有效的手法拧断,一拧就断。   他们本来的确都是久经训练。百战不死的健儿,可是这一次他们竟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。   战马惊嘶,奔出营地,轿子也已被抬走,三顶轿子都被抬走。   蹄声渐远、渐无,欢饮高歌也不复再有,连燃烧的营火都已将熄灭。   天已快亮了。   黎明前总有段最黑暗的时候,帐篷里的羊角灯仍然点得很亮。   宋老夫子“醉了”,严老先生“累了”,该走的人都已走了。   小方还没有走。   但是他也没有坐下来,他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,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别人的来去,也没有注意到卜鹰和班察巴那的存在。   他的人明明在这里,却又仿佛到了远方,到了远方一个和平宁静、无恩无怨、无情无爱的地方。   卜鹰凝视着他,忽然问:“你是不是认为我不该做得这么绝?”   没有回答。   “我不管你怎么想,只要你明白一点。”卜鹰道:“敌我之间,就像是刀锋一样,既无余情,也无余地,我若败了,我的下场一定更惨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何况这一次本来就是他们来找我的,我们既然不能不战,要战,就一定要胜,对敌人就绝不能留情。”   这是不变的真理,没有人能反驳。   卜鹰道:“这道理你一定也明白。”   小方忽然大声道:“我不懂!”   他看来就像是忽然自噩梦中惊醒:“你们做的事,我全都不懂!”   班察巴那苍白英俊的脸上已有很久未见的笑容:“你不懂我们为什么一定要他们将那第三顶轿子抬走?”   “你们为什么?”小方早已想问这句话。   班察巴那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。   “你不懂,只因为有很多事你都听不见,有很多事你都看不见。”   他不让小方开口,因为他一定要先将自己应该说的话说出来。   “你不懂,只因为你年轻,还没有经过我们这么多惨痛的经验。”   班察巴那的态度严肃而诚恳:“如果你也跟我们一样,也曾在这块大地上生活了十年,几乎死过二十次,那么你也会听见一些别人听不见的事,也会看见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事了。”他的态度使小方不能不冷静下来。   “我听不见什么?”小方问:“你们又听见了什么?看见了什么?”   “那顶轿子比其他两顶都重一点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而且轿子里有两个人的呼吸声。”   卜鹰替他接下去说:“是两个女人的呼吸声,其中有一个的呼吸已经很微弱。”   小方已经发现自己应该学习的事还有很多,远比他自己本来的想象中多得多。   不过他还是要问:“你们怎么知道轿子里是两个女人?女人的呼吸难道也跟男人有什么不同?”   “没有什么不同。”卜鹰回答。   “我们知道轿子里是两个女人,只因为那顶轿子只比搜魂手坐的那顶重一点。”   卜鹰又道:“我们是从抬轿子的人脚下带起的尘沙上看出来的。”   这次是班察巴那替他接着说了下去:“轿子的质料和重量都是一样的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搜魂手练的是外功,人虽然瘦,骨头却重,而且很高,大概有一百二十斤左右。”   “那两个人加起来最多只比他一个人重二三十斤。”   班察巴那下了个很奇怪的结论:“这个重量刚好是她们两个人加起来的重量。”   小方当然立刻就问:“她们两个人,哪两个人?你知道是哪两个?”   “我知道。”   “娇雅?”班察巴那道:“其中一定有一个是娇雅。”   小方从未听过这名字:“娇雅是什么人?”   班察巴那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!   “如果你要了解娇雅这个人,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。”   他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!   娇雅是个女人,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、古代的廓尔喀族中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,为了她的族人,而牺牲了自己。   在凶恶歹毒强悍无耻的尼克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,她的族人被击败了。   尼克族的标志是“红”,带着血腥的“红”,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污。   他们的酋长活捉了娇雅,玷污了她。   她忍受,因为她要复仇。   以牙还牙,以血还血,她终于等到机会,救了同族那个被俘的酋长,救了她的族人。  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。   等到她的民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克族酋长的大帐下时,她已化作芳魂。   是芳魂,也是忠魂。  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“果顿”的一首情曲。   是情曲,也是史诗。  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。   妥交给我那住在枯溪下的果顿。   我爱的果顿,你一定要活下去。   你要生存,就该警惕。   时刻警惕,永远记住,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。   他们是好杀的。   你遇到他们,也不必留情。   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,赶入荒塞,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。   故国虽已沉沦,   田园虽已荒芜,   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,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,田园必将重建。  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,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。   她的故国己复兴,故国已重建。  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,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娇雅寺白塔下,永远受人尊敬崇拜。  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,不是个壮烈的故事,永远值得后人记忆警惕。   千千万万年之后的人,都应该为此警惕。   因为真理虽然常在,正义虽然永存,人世间却还是难免有些血腥的人,每个人都应该像娇雅一样,不惜牺牲自己去消灭他们。   现在班察巴那已说完了这个故事。   小方没有流泪。   上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,怎么会流泪?   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:“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,你们说的这个娇雅是谁?”   班察巴那的回答又让他惊讶。   “我们说的这个娇雅,就是你一直认为她就是水银的那个女人,”   小方怔住。   班察巴那显得更悲伤:“她是我们的族人,她知道吕三一直在压榨我们,就像是那些血腥的恶汉一直在压榨娇雅的族人一样,所以她不惜牺牲自己。”   卜鹰忽然插口:“因为她不但是他的族人也是他的情人,她牺牲了自己到她的敌人那里去卧底,去刺探他们的消息。”   班察巴那握住了小方的手:“我也知道她对你做过的那些事,可是我保证,她一定是被逼出来的,为了我,为了我们的族人,她不能不这么做。”   小方了解。   他也紧握住班察巴那的手:“我不怪她,如果我是她,我也会这样做。”   班察巴那的手冰冷:“但是现在她的秘密已经被揭穿了,对方已经知道她是我们派去的人。”   卜鹰又接着说下去:“所以他们派了一个人把她押到这里来,跟她坐在一顶轿子里,到了最后关头,就可以用她来要挟我们。”   “但是他们也想不到他们居然会败得这么快、那么惨,所有的变化完全让他们措手不及。”   班察巴那沉痛而激动:“只不过她还是他们最后的一件武器,所以我还是不能看见她,不能让他们利用她来要挟我。”   所以他只有先发制人!   ——如果有人让他看见她,他就一定会杀了那个人!这一点也已令他们确信不疑。   “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,因为他们以后说不定还能利用她,所以他们一定会让她活下去。”班察巴那道:“所以我也只有让他们把那顶轿子原封不动抬走。”   “轿子里另外还有一个人,就是唯一能揭穿这秘密的人。”卜鹰道:“她也坐在轿子里,她知道自己绝对安全,所以她更不会妄动。”   “我早就认得她。”班察巴那道,“但是我也从未想到她是个这么样可怕的女人。”   他们都没有说出“她”是谁。   小方也没有问。   他不愿问,不敢问,也不必问。   他知道他们不说,只因为他们不能说,不忍说,也不必说。   他们都不愿伤小方的心。   每个人心里都有个“死颈”,一个很难穿过去的死颈。   如果你一定要穿过去,就一“定会伤到这个人的心。   波娃,你真是个这样的人?   娇雅为什么要如此牺牲?   她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,换回来的是什么?   她刺探到什么秘密?是不是和那批失劫的黄金有什么关系?   这个队伍中本来都是平凡的商旅,从来没有人显露出一点武功,怎么能在片刻间制住七十个久经训练的战士?   宋老夫子和严正刚更是身怀绝技的绝顶高手,为什么要如此隐藏自己的武功?   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历?有什么秘密?  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再间,他觉得自己知道的已够多。   黄金不是在他们的货物包裹里。   卜鹰是他的朋友。   黄金的下落小方根本就不关心,他只要知道有人把他当作朋友就已足够。   对一个像他这样的浪子来说,一个真正朋友的价值绝不是任何事能比得上的。   黎明。   旭日升起,大地一望无际,砂砾闪耀如金。   大地无情、荒芜、冷酷,酷寒、酷热,可是这一片无情的大地,也有它的可爱之处,就像是人生一样。   人生中虽然有许许多多不如意的事、许许多多不能解释的问题,但是人生毕竟还是可爱的。   小方和卜鹰并肩站在帐篷前,眺望着阳光照耀的大地。   卜鹰忽然问:“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去?”   “没有。”小方回答,“什么地方我都可以不去,什么地方我都可以去。”   “你有没有去朝拜过藏人的圣地?”   “没有。”   “你想不想去?”   小方的回答使卜鹰的锐眼中又有了笑意。“我想去的地方也可以不去。”小方说:“我不想去的地方也可以去。”   卜鹰又问:“如果我要你去,你去不去?”   “我去。”   队伍又开始前行,能在片刻制伏战士的人,又变成了平凡的商旅。   双峰骆驼的驼峰间,摆着个小牛皮的鞍椅,卜鹰坐在椅上,看着另一匹骆驼上的小方:“再走一个时辰,我们就可以到那个地方了。”   “什么地方?”   “死颈。”   群山环插,壁立千仞,青天如一线,道路如羊肠。   一线青天在危岩怪石的狼牙般锐角间,羊肠曲路也崎岖险恶如狼牙。   他们已到了死颈。   队伍走得更慢,无法不慢下来,插天而立的山岩危石,也像是群狼在等着择人而噬。无论谁走到这里,都难免会惊心动魄、心跳加快。   小方的心跳得也仿佛比平常加快了很多。   卜鹰仿佛已听见他的心跳声。   “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得那么绝了。”卜鹰道:“如果我不能留下他们一只手,如果他们又回到这里来等着我,这条路就是我们的死路,这地方就是我们的死地!”   死颈,死地,死路。   小方忽然觉得手心里冒出冷汗:“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别的人埋伏在这里?”   卜鹰道:“他们不可能还有别的人手。在沙漠调集人手并不容易,班察巴那已将他们人马调动的情况查得很清楚,何况……”   他没有说完这句话,他的掌心里忽然也冒出了冷汗。   因为他已发觉这个死颈、这条死路、这块死地上有人埋伏。   不可能的事,有时也可能会发生的。   心中有死颈,人伤心。   人在死颈中,就不会伤心了。   伤心的人有时会想死,可是人死了就不会再伤心,只有死人才不会伤心。   如果这里有人埋伏,他们这队伍就像是一个人的颈子已被一条打了死结的绳索套住。只要埋伏的人一出击,他们就要被吊起。   颈断,气绝,人死,死颈。   死颈中绝对有人埋伏,他们无疑已走上死路,走入死地。   卜鹰确信自己不会听错。   班察巴那也同样听见了他所听见的声音。   ——人的呼吸声。心跳声、喘息声,马的呼吸声、心跳声、轻嘶声。   声音还在远处。   别人还听不见,可是他们听得见。   因为他们已在这一片没有同情、没有怜悯、没有水、没有生命,却随时可以夺去一切生命的大沙漠上为了自己的生存奋斗了二十年。   如果他们也听不见别人无法听见的声音,他们最少已死了二十次。   没有人能死二十次,绝对没有。   一个人连一次都不能死。   如果有人说,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,没有第二次,那么他说的就算是句名言,也不是真理。   因为爱情是会变质的,变为友情,变为亲情,变为依赖,甚至会变为仇恨。   会变的,就会忘记。   等到一次爱情变质淡忘后,往往就会有第二次,第二次往往也会变得和第一次同样真,同样深,同样甜蜜,同样痛苦。   可是死只有一次,绝不会有第二次。   人生中所有的事,只有死,才是真正绝对不会有第二次的。   人、马、骆驼,本来都是成单线行走的,一个接着一个,婉蜒如长蛇。   班察巴那在这个队伍中行走的位置,就正如在一条蛇的七寸上。   卜鹰与小方殿后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一一章 蓝色的阳光 第十一章 蓝色的阳光   他们已经看见班察巴那打马驰来,马急蹄轻,他英俊镇静的脸上,已经露出无法掩饰的惊惶之色。   “有人。”他压低了声音,“前面的出口、两边山岩上都有人。”   那里是死结上的喉结,一击就可以致命。   下决定的人还是卜鹰,所以班察巴那又问:“我们是退走,还是冲上去?”   卜鹰额角上忽然迸起一根青筋,青筋在不停地跳动。   每到真正紧张时,他这根筋才会跳。   他还没有下决定,前面的山岩上一块危石后,忽然出现了一个人。  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,身上穿的衣服,比蓝大更蓝,比海水更蓝。   她燕子般跃起,站在危石上,站在阳光下,向他们挥手:“卜鹰,我想你,班察巴那,我想你,宋老头,我也想你。”   她的声音明朗愉快,她高呼:“我好想你们。”   看见她,卜鹰的眼里,仿佛也有了阳光。   小方从未见到他眼睛这么亮,也从未见到他这么愉快。   这个女孩子本身就像是阳光,总是能带给人温暖幸福愉快。   小方忍不住问:“她是谁?”   卜鹰微笑,班察巴那也在笑,刚才的惊虑都已变为欢悦。   “她姓蓝。”卜鹰说,“她的名字就叫做阳光。”过了死颈,就是一片沃野平原,距离圣地拉萨已不远了。   队伍已停下来,扎起了营帐。   每个人都显得很愉快,是阳光为他们带来的愉快,他们都用藏语在为她欢呼,他们都称她为“蓝色的阳光”。   她是来接应他们的。   “可是我又想吓唬你们。”她的声音也如阳光般明朗,“可是我又不想把你们吓死。”   她抱住了卜鹰:“像你这样的人天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,万一把你吓死了怎么办?”   小方微笑。   他也从未见过如此明朗,如此令人愉快的女孩子。   她并不能算是个完美无缺的绝色美人,她的鼻子有一点弯曲,跟卜鹰的鼻子有一点相像。   但是她的眼波明媚,雪白的皮肤光滑柔软如丝缎。   她笑起来的时候,微微弯曲的鼻子微微皱起,这一点小小的缺陷,反而变成了她特殊的美。   小方忽然发现卜鹰很喜欢捏她的鼻子,现在他就正在捏她的鼻子:“你答应过我,这一次绝不出来乱跑,为什么又跑出来了?”   阳光轻巧地避开了这问题:“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捏我的鼻子?”她又问:“是不是想把我的鼻子捏成像你一样。”   小方笑了。   阳光回过头,眨了他一眼道:“他是谁?”   “他叫小方。”卜鹰说:“要命的小方。”   “为什么要叫他要命的小方?”   “因为有时候他也跟你一样要命,有时候要把人气死,有时候想把人吓死。”   卜鹰眼中充满笑意:“他自己却又偏偏是个不要命的人。”   阳光又盯着小方看了半天:“我最喜欢不要命的男人。”.她又开始笑了,“现在,我已经开始有点喜欢你了。”   她忽然也像刚才抱住卜鹰那样抱住了小方,在小方的额上亲了亲:“我大哥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。”她说,“他喜欢的人我都喜欢。”   小方的脸居然没有红,因为她的脸也没有红。   她抱住他时,就像是阳光普照在大地一样,明朗而自然。   小方绝不是个扭扭捏捏的男人,很少能把心里想说的话忍住不说。“我也喜欢你。”他说,“真的很喜欢。”   天色已暗了。   营地中又响起了欢饮高歌,歌声比往昔更欢愉嘹亮。   因为其中又增加了十多个少女清亮的歌声。   她们都是阳光带来的,都是像阳光一样明朗活泼的女孩子。   她们也像她们的兄弟、情人一样,骑着马,喝烈酒,用快刀。   喝醉了,喝累了,她们就跟他们的情人兄弟躺在一起,数天上的星星。   对一个心中本无邪念的人来说,世上有什么邪恶的事?   平常很少喝酒的班察巴那,今天也喝得不少。   他配合着卜鹰,拍手低唱:——儿须有名,酒须醉。   醉后畅谈,是心言。   他们的歌声中,竟似带着种淡淡的悲伤、淡淡的离愁。   班察巴那忽然推杯而起,“你已经快到家了。”他说,“我也该走了。”   卜鹰慢慢地点了点头。   “我知道。”他的神色黯然,“我回去,你走。”   班察巴那什么都没有再说,只用力握了握他的手,就头也不回地走了。   帐外已备好两匹马,一匹马是他的白马,另一匹马上已装配好他们需要的一切行装。   他一跃上马,便打马而去。   他一直没有再回头。   天还没有亮,只露出了一点曙光。   大地依然寒冷寂寞。   他迎风走向远方那无边无际的无情大地,那里仍然有无限无止的寒冷寂寞苦难在等着他。   小方忽然觉得胸中也涌起了一股说不出的萧索凄凉,忍不住问:“他为什么不跟你回去?为什么要一个人走?”   过了很久卜鹰才回答:“因为他天生就是个孤独的人,天生就喜欢孤独。”卜鹰慢慢他说:“他这一生中,大部分岁月都是在孤独中度过的。”   “你知道他要到哪里去?”   “不知道。”卜鹰回答,“没有人知道。”   这时天终于亮了,旭日终于升起,第一线阳光正照在蓝色的阳光身上。   “我不喜欢孤独。”她拉紧卜鹰的手,“我们回家去。”   小方从未想到卜鹰也有家。   卜鹰有家。   卜鹰的家就在藏人心目中的圣地“拉萨”,他的家也是他的伙伴产弟心目中的圣地。   他不但有家,而且远比大多数的家都宽大幽美华丽。   过了达赖活佛的布面达拉宫,有一座青色的山岗、一片绿色的湖泊。   他的家就在山脚下,青山在抱,绿水在怀,远处的宫殿和城堞隐约在望,晴空如洗,万里无云,白色的布达拉宫在骄阳下看来亮如纯银,到了夕阳西下时,又变得灿烂如黄金。   小方也从未想到,在塞外的边陲之地,竟有如此美妙的地方,美得辉煌而神秘,美得令入迷惑,美得令人都醉了。   货物需要清点,盈利必须算清,尽快分给每一个应得的人,让他们去享受应得的欢乐。   似乎卜鹰将小方交给了阳光。   他们都年轻,他们彼此相悦,卜鹰希望阳光能够照亮小方心里的阴影。   波娃的阴影。   日出的时候,他们漫步在山岗上,卜鹰的宅第园林湖泊在他们的脚下,远处的宫殿仿佛近在眼前。   阳光问小方说:“你喜不喜欢这个地方?”   小方点头,他只能点头”没有人能够不喜欢这个地方。   阳光又问道:“恢以前来过这个地方没有?”   小方摇头。   他以前没有来过,如果他来过,很可能就不会走了。   阳光拉起小方的手,就好象她拉着卜鹰的手时一样。   “我带你出去玩。”她说,“他们在做生意,我们去玩。”   “到哪里去玩?”   “我们先到布达拉宫去。”   石砌的城垣横亘在布达拉宫和恰克卜里山之间,城门在一座舍利塔下,塔里藏着古代高僧的佛骨和无数神秘美丽的传说与神话。   通过圆形的拱门,气势迫人的宫殿赫然出现在他们的右方。   宫殿高四十丈,宽一百二十丈,连绵婉蜒的雉垛,高耸在山岩上的城堡,古老的寺院,禅房,碑碣、楼阁,算不清的窗牖帷帘,看来瑰丽而调和,就像是梦境,就像是神话。   小方仿佛已看得痴了。   ——波娃呢?   ——如果他身边的人是波娃?   为什么一个人在被“美”所感动时,反而更不能忘记他一心想忘记的人?   为什么人们总是很难忘记一些自己应该忘记的事?   太阳照在他身上,阳光在看着他,阳光美丽而明朗。   ——一波娃呢?   ——波娃并不像雪,波娃就像是雨,绵绵的春雨,剪不断的离愁,剪不断的雨丝,小方忽然说:“我们到大招寺去。、   他知道大招寺外,围绕着寺院的八角街,是城里最繁华热闹的地方,所有最大的商有行号,都在那条街上。   卜鹰的“鹰记”商号也在那条街上。   小方希望“热闹”能够让他“忘记”,哪怕只不过是暂时忘记也好。   大招寺是唐代的文成公主所建。   在那个时候,西藏还是“吐蕃”,拉萨还是“暹娑城”。大唐贞观十四年,吐蕃的宰相“东赞”带着珍宝无数、黄金五千两到了长安,把天可汗的侄女,面貌慧秀、妙相具足、端庄美丽、体净无暇、口吐‘哈里称檀香粒’,而且虔诚事佛的文成公主带回了暹娑城,嫁给了他们的第七世“赞普”,雄姿英发、惊才绝艳的“弃宗弄赞”。   为了她的虔诚,为了她的美丽,他为她建造了这座雄壮宏丽的寺院。   但是寺院外的街市,却是这城市的另一面。   城市赤如皮革,有光滑美丽的一面,也有粗糙丑陋的一面。   有些街头上垃圾粪便狼藉,成群结队的年老乞丐,穿着破;日褴褛的衣服,剃光头打赤足,匍匐在尘土中,嘴里喃喃不停地念着他们的六字真言“唵吧呢叭米吽”,等待着行人香客的施舍。   在沙漠中,在那场大风暴里,小方失去他的食水粮食,却没有失去他的银钱。   他将身上所有的全都施舍给他们,不仅是因为同情和怜悯,还像是被一种奇异的力量所唆使的感召。   “我不应到大招寺去了。”小方自己也不知道心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奇异的变化,“我们能不能到你们的商号去看看?”   “你能去。”阳光说,“你是大哥的朋友,你想到哪里去,我都带你去。”   她脸上又露出阳光般美丽明朗的笑:“到了那里,我还要带你去见一个人,你一定也会把他当作朋友的。”   她说的这个人叫朱云。   朱云就是“鹰记”的大掌柜。大掌柜的意思,就是总管。   朱云今年二十八岁,三年前卜鹰就已将“鹰记”的商务交给了他。   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能升起如此高位,并不是容易事,也并非侥幸。   他年轻,诚实,生活简朴,做人本份,说话中肯扼要,虽然至今仍是独身,却从来不近酒色。   卜鹰信任他,他的伙计尊重他,他也从未让别人失望过。   他也没有让小方失望。   他用诚恳的态度和滚烫的酥油茶招待小方,他经营的商号简朴规矩干净大方。   他告诉小方:“我就住在后面,只要你没事,随时都可以来找我。”朱云说,“我每天都在,日夜都在。”   阳光拉着他的手,就好像她拉着卜鹰、小方的手一样。   “他平时不喝酒,可是如果你一定要他喝,他不会比你先醉。”她的笑容如阳光,“只不过你要找女人,他就没法子了。”   她并没有把“找女人”当作一件丢人的事,她指着自己的鼻子,指着她那个虽然有点弯曲,看起来还是很漂亮的鼻子说:“你要找女人,就来求我,我替你找的女孩子保证比你以前见过的都温柔好看。”   她不是女人,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女人。   她是阳光。   阳光是属于大家的,谁也不能独占。   ——波娃呢?   小方忽然站起来:“你能不能现在就带我去找?”   “现在?”阳光显得有点惊讶,“现在你就要去找女人?”   “不但要找女人,还要喝酒。”   这里是圣地,圣地也像别的地方一样,也有禁地,也有黑暗的地方,有酒,也有女人。   小方忽然发现了个女孩子很像波娃,一个瘦瘦的、弱弱的、静静的女孩子。   这时候他已经醉了。   一个人醉在圣地,跟醉在别的地方没有什么两样。   凌晨。   小方从那条没有柳的柳巷中走出来,只觉得头痛、干渴、沮丧。这种感觉也跟他在别的地方醉后醒来时没什么两样。   阳光正照上一块斜墙,是金黄色的阳光,不是蓝色的。   一个衣着褴褛、蓬头垢面的小孩,手里捧着个铁罐子,蹲在斜墙下,低头看着他的罐子,看得聚精会神,就好像世界上再没有什么比这罐子里的东西更有趣了。   世界上本来就充满了许许多多很无聊的事,现在的小方心里也觉得很无聊。   一个无聊的人,做了一夜无聊的事,心情总是这样子。   他忽然想去看看这小孩罐子里装的是什么。   罐子里装的是虫,装满了各种扭曲蠕动的小虫。   小方居然问他:“这些是什么虫?”   “不是虫。”   小方有点惊奇:“不是虫是什么?”   “在你眼中看来,看来虽然是虫,可是在我朋友眼中却是顿丰富的大餐。”   他抬起头来,看着小方,脸上虽然脏得要命,但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,显得非常机伶巧黠:“因为我的朋友不是人,是鸟。”   小方笑了,他忽然觉得这小孩很有意思,说的话也很有意思,他故意问:“你明明是个人,为什么要跟鸟交朋友叶   “因为没有人肯跟我交朋友,只有乌肯跟我交朋友。”小孩说:“有朋友总比没有朋友好。”   他明明是个小孩,可是他说出来的话却不像是小孩说的。   他的话竟引起了小方很多感触。   “不错,有朋友的确比没有朋友好。”小方轻轻叹息,“鸟朋友有时候也比人朋友好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人会骗人、害人,鸟不会。”   小方已经准备走了,他不想让这天真的小孩知道大多人心的诡计。   小孩却又问他:“你呢?你对朋友好不好?”他问的话很奇怪:“如果你有个朋友需要你帮助,想要你去看看他,你肯不肯去?”   小方回过头,看看他:“如果我肯去,又怎么样?”   “你肯去,现在就跟我走。”   “跟你走?”小方问,“为什么要跟你走?”   “因为我是你那个朋友叫我来找你的。”小孩说,“我已经在这等你一夜。”   小方更惊讶:“你知道我是谁?”   “我当然知道。”小孩道:“你姓方,别人都叫你要命的小方。”   “我那个朋友是谁?”   “我不能说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他要我替他保守秘密。我已经答应了他。就算你杀了我,我也不会说出来的。”   小方的好奇心无疑被引起。   一罐小虫,一个小孩,一个需要他帮助的朋友,一件宁死也不能说出的秘密。   他从未想到这些事居然能联在一起,他想不通这其中有什么联系。   “好。”小方忽然下了决心,“我跟你去,现在就去。”   小孩却又用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盯着他看了半天。   “我能替你的朋友守秘密,你呢?”   他问小方:“你能不能替朋友保守秘密?”   小方点头。   小孩忽然爬起来,用一只脏得出奇的小手,拉起小方的手:“你跟我来。”   远处钟声齐呜,一声声梵唱随风飘来,宝塔的尖顶在太阳下闪着金光。   太阳澄蓝,阳光艳丽,充满了神圣庄严肃穆的景象。   肮脏的小巷里,却挤满了各式各样卑贱平凡穷困龌龊的人,他们的神佛好像并没有听到他们的祈求祷告,并没有好好地照顾他们。   但是他们从不埋怨。   小孩拉着小方的手,穿着人群,穿过小巷,来到一座宏大壮丽的寺院。   “这里是什么地方?”   “是大招寺。”   到大招寺来干什么?那个神秘的朋友是不是在大招寺等他?   小孩子像故意不让小方再问,很快地拉着他,从无数虔诚的香客中挤了过去。   他明明是个孩子,可是做出来的事也不像小孩做的。   壮丽的寺院,光线却十分阴森幽暗,数千支巨烛和用牛油做燃料的青铜灯,在风中闪动着神秘的火焰。   高耸的寺墙上,有无数神像,供奉着面目狰狞的巨大七色神像,在闪动的烛火中,更显得诡秘可怖。   也许就是这种力量,才能使人的心神完全被拘摄,完全忘记自我,有的香客脚上甚至拖着沉重的铁镣,在佛堂里爬行。   小方了解他们这种行为,世上有很多人都希望能借肉体上的苦痛,消除心上的愧疚罪愆。   他自己也仿佛沉浸入这种似真似幻、虚无玄秘的感觉中。   他忽然了解到宗教力量的神奇伟大。   空气中氤氲着酸奶和香烛的气味,风中回荡着钟鼓铜钹声,沉郁的阴影中灯火摇曳,低沉快速的经咒声随着佛前的祈祷声响动。   小孩忽然停下来,停在右壁上一个穹形的石窟前。   石窟里有一幅色彩鲜艳,但却恐怖之极的壁画,画的是一个狰狞娇异的罗刹鬼女,正在吮吸着一个凡人的脑髓。   精密细致的画上,看来要栩栩如生,小方虽然知道这只不过是幅画,心里还是觉得很不舒服。   小孩忽又间他:“你知不知道这个人是谁?这个罗刹鬼女为什么要吸他的脑髓?”   小方不知道。   “因他是个不守信的人。”小孩说,“他答应为他朋友保守秘密却没做到。”   小方苦笑:“你好像不大信任我?”   “我们还不是朋友,我不能信任你。”   小孩的大眼睛里闪动着狡黠的光:“你要我带你去,一定要在这里先立个誓,如果你违背了誓言,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,受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。”   那个朋友究竟是谁,行踪为什么要如此诡秘?   小方立下了这个毒誓。   他不怕神鬼的报应,他从未出卖过别人,他这一生中,唯一对不起的人,就是他自己。   小孩笑了,真心的笑了。   “你果然是个好人。”他又拉起小方:“现在我真的带你去了。”   “到哪里去?”   “到鸟屋去。”   小孩说:“你的朋友和我朋友都在那里。”   鸟屋是栋奇怪的木屋,建造在一片凸起的山岩上,几棵巨大的树木问。   木屋的四周都有栏杆,屋檐鸟翅般向外伸出,檐下挂满了鸟笼。   手工精细的鸟笼里,鸟语啁啾,有的鸟小方非但不知名,连看都没看见过。   “这些鸟笼都是我做的。”   小孩的眼中闪着光,显然在为自己而骄傲:“你看不看得出它们有什么特别的地方?”   小方已经看出来,这些鸟笼虽然也有“门”,却都是开着的。   “我不愿把它们当囚犯般关在笼子里,只要他们高兴,随时都可以飞出去。”小孩说:“可是飞走的往往又会飞回来。”   他肮脏的脸上露出光辉的笑容:“因为它们也知道我是它们的朋友。”   小方忍不住问:“我那个朋友呢?”   小孩指着一扇很窄很窄的木门:“你的朋友就在里面。”   木屋里宽大空阔,中壁的木板都已很陈旧,有的甚至已干裂,无疑已是栋多年的老屋,远在这小孩出世前就己建起。   宽大的木屋里,只有一张低矮的木桌、一个巨大的火盆和一个人。   火盆上支着烧烤食物的铁架,人就坐在地上,背对着门。   小方进来时,他没有回头,也没有反应。   他的背景很瘦,双肩斜斜下削,带着种说不出的落寞萧索,世上仿佛已很少有人能惊动他,引起他的注意。   如果你也是个经验丰富的江湖人,你从一个人的背影,也能看出很多事。   小方经验虽然并不十分多,可是他一。看见这个人的背就立刻确定了一件事——   他从未见过这个人,更不认得这个人。只要是他认得的人,他只要看见背影,就一定能认得这个人。   所以这个人绝对不是他的朋友。   准也不会跟一个自己从未见过的人交上朋友。   这个人究竟是准?为什么要冒称小方的朋友?为什么要个小孩带小方来见他?   小方站住。   他走动时轻捷灵敏,一站住就得很稳,就像是一根石桩钉入大地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一二章 鸟屋疑云 第十二章 鸟屋疑云   他已经有了准备,准备应付任何一种突发的危机。   他没有先发动,只因为这个人看来并不是个危险的人,他只说:“我就是小方,我已经来了。”   这个人还是没有回头,过了很久,才慢慢地抬起他的右手,指着桌子对面,轻轻他说了一一个字:“坐。”   他的声音显然很衰弱,他的手上缠着白布,隐隐有血渍渗出。   这个人无疑受了伤,伤得不轻。   小方更确信自己绝不认得这个人,但他却还是走了过去。   这个人绝不是他的对手,他的戒备警惕都已放松。   他绕过低矮的木桌走到这个人面前。   就在他看见这个人的那一瞬间,他的心忽然沉了下去,沉到冰冷的脚底。   小方见过这个人,也认得这个人。   这个人虽然是小方的仇敌,但他如果要将小方当作朋友,小方也绝不会拒绝。   有种人本来就是介于朋友与仇敌之间的,一个值得尊敬的仇敌,有时甚至比真心的朋友更难求。   小方一直尊重这个人。   他刚才没有认出这个人,只因为这个人已经完全变了,变得悲惨而可怕。   绝代的佳人忽然变为膜母,绝世的利器忽然变为顽铁。   虽然天意难测,世事多变,可是这种变化仍然令人难免伤悲。   小方从未想到一位绝代的剑客竟会变成这样子。   这个人竟是独孤痴。   小方也痴。   非痴于剑。乃痴于情。   剑痴永远不能了解一个痴情人的消沉与悲伤,但是真正痴情的人,却绝对可以了解一个剑痴的孤独、寂寞和痛苦。   剑客无名,因为他已痴于剑,如果他失去了他的剑,心中是什么感受?   如果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,心中又是什么感受?   小方终于坐下。   “是你。”   “是我。”独孤痴的声音平静而衰弱,“你一定想不到是我找你来的。”   “我想不到。”   “我找你来,只因为我没有朋友,你虽然也不是我的朋友,但是我知道你一定会来。”   小方没有再说什么。   有很多事情都可以忍住不问,却忍不住要去看那只手。   那只握剑的手,那只现在已被自布包缠着的手。   独孤痴也没有再说什么,忽然解开了手上包缠着的白布。   他的手已碎裂变形,每一根骨头都几乎已碎裂。   剑就是他的生命,现在他已失去了他握剑的手——才人已无佳句,红粉已化骷髅,百战功成的英雄已去温柔乡住,良驹已伏板,金剑已沉埋。   小方心里忽然觉得有种说不出的酸楚,一种尖针刺入骨髓般的酸楚。   独摄孤痴已经变了,变得衰弱惟粹,变得光芒尽失,变得令人心碎。   他只有一点没有变。   他还是很静,平静、安静、冷静,静如磐石,静如大地。   剑客无情,剑客无名,剑客也无泪。   独孤痴的眼睛里甚至连一点表情都没有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那只碎裂的手。   “你该看得出我这只手是被捏碎的。”他说,“只有一个人能捏碎我的手。”   只有一个人,绝对只有一个人,小方相信,小方也知道他说的这个人是谁。   独孤痴知道他知道。   “卜鹰不是剑客,不是侠客,也不是英雄,绝对不是。”   “他是什么?”小方间。   “卜鹰是人杰!”独孤痴仍然很平静,“他的心中只有胜,没有败,只许胜,不许败。为了求胜,他不惜牺牲一切。”   小方承认这一点,不能不承认。   “他知道自己不是我的敌手。”独孤痴道,“他来找我求战时,我也知道他必败。”   “但是他没有败。”   “他没有败,虽然没有胜,也没有败,他这种人是永远不会败的。”独孤痴又重复一遍,“因为他不惜牺牲一切。”   “他牺牲了什么?”小方不能不间,“他怎么牺牲的?”   “他故意让我一剑刺入他胸膛。”独孤痴道:“就在我剑锋刺入他胸膛的那一瞬间,他忽然捏住我的手,捏碎了我的这只手。”   他的声音居然还是很平静:“那时我自知必胜,而且确实已经胜了。那时我的精神、剑锋都已与他的血肉交会,我的剑气已衰,我的剑已被他的血肉所阻,正是我最弱的时候。”   小方静静地听着,不能不听,也不想不听。   独孤痴一向很少说话,可是听他说的话,就像是听名妓谈情、高僧说禅。   “那只不过是刹那间的事。”独孤痴忽然问,“你知不知道一刹那是多久?”   小方知道。   他只知道“一刹那”非常短暂,比“白驹过隙”那一瞬还短暂。   “一刹那是佛家话。”独孤痴道,“一弹指间,就已是六十刹那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当时生死胜负之间,的确只有‘一刹那’三字所能形容,卜鹰抓住了那一刹那,所以他能不败。”   一刹那间就已决定生死胜负,一“刹那间就已改变一个人终生的命运。   这一刹那,是多么动魄惊心!   但是独孤痴在谈及这一刹那时,声音态度都仍然保持冷静。   小方不能不佩服他。   独孤痴不是名妓,不是高僧,说的不是情,也不是禅。   他说的是剑,是剑理。   小方佩服的不是这一点,独孤痴应该能说剑,他已痴于剑。小方佩服的,是他的冷静。   很少有人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,小方自己就不能。   独孤痴仿佛已看穿他的心意。   “我已将我的一生献于剑,现在我说不定已终生不能再握剑,但是我并没有发疯,也没有崩溃。”他问小方,“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?”   小方承认。   独孤痴又问:“你想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还没有倒下去?”   他自己说出了答案。   “因为卜鹰虽然捏碎了握剑的手,却捏不碎我心中的剑意。”独孤痴道,“我的手纵然已不能再握剑,可是我心中还有一柄剑。”   “心剑?”   “是。”独孤痴道:‘“心剑并不是空无虚幻的。”   他的态度真诚而严肃:“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,但你心中若是无剑,你掌中的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,你这个人也终生不能成为真正的剑客。”   “以心动剑,以意伤敌。”   这种剑术中至高至深的境界,小方虽然还不能完全了解,但是他也知道,一个真正的剑客,心与剑必定已溶为一诽濉*   人剑合一,驭气御剑,也许只个过是虚无的神话而已。   心剑合一,却是剑客们必须达到的境界,否则他根本不能成力剑客。   独孤痴又道:“卜鹰虽然没有败,但是他也没有胜,就在我这只手被他捏碎的那一刹那,我还是可以把他刺杀“于我的剑下。”   “你为什么没有刺杀他?”   “因为我的心中仍有剑。”独孤痴道,“我也跟他一样,我们的心中并没有生死,只有胜负。我们求的不是生,而是胜,找并不想要他死,只想击败他,真正击败他,彻底击败他。”   小方看看他的手:“你还有机会能击败他?”   独孤痴的回答充满决心与自信。   “我一定要击败他。”   小方终于明白,就因为他还有这种决心与自信,所以还能保持冷静。   独孤痴又道:“就因为我一定要击败他,所以才找你来。我没有别入可找,只有找你。”   他凝视着小方:“这是你我之间的秘密,你绝不能泄露我的秘密,占则我必死。”   “你必死?”小方道,“你认为卜鹰会来杀你?”   “不是卜鹰,是卫大鹏他们。”   独孤痴看看自己的手:“他们都认为我是个无用的废人,只要知道我的下落,就绝不会放过我的,因为我知道的秘密大多了,而且从未将他们看在眼里。”   “所以他们恨你。”小方道,“我看得出他们每个人都恨你,又恨又怕,现在你已经没有让他们害怕的地方,他们当然要杀了你。”   “所以我找你来。”独孤痴道,“我希望你能替我做两件事,”   “你说。”   “我需要用钱,我要你每隔十天替我送二百两银子来,来的时候绝不能被任何人知道。”   独孤痴并没有说出他为什么用这么多银子,小方也没有问。   “我还要你去替我杀一个人。”   他居然要小方去替他杀人!   “我们不是朋友。身为剑客,不但无情无名无泪,也没有朋友。”独孤痴道,“我们天生就是仇敌,因为你也学剑,我也想击败你,不管你替我做过什么事。我还是要击败你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你也应该知道,在我的剑下,败就是死。”   小方知道。   “所以你可以拒绝我,我绝不恨你。”独孤痴道,“我要你做的事并不易。”   这两件事的确不容易。   每隔十天送三百两银子,这数目并不小,小方并不是有钱人,事实上,现在他根本已囊空如洗。   小方也不是个愿意杀人的人。   他应该拒绝独孤痴的,他们根本不是朋友,是仇敌。   他很可能会死在独孤痴的剑下。他们初见时他就已有过这种不详的预感。   但是他无法拒绝他。   他无法拒绝一个在真正危难时还能完全信任他的仇敌。   “我可以答应你。”小方道,“只不过有两件事我一定要先问清楚。”   他要问的第一件事是:“你确信别人不会找到这里来?”   这地方虽然隐秘,并不是人迹难至的地方。   独孤痴的回答却很肯定:“这地方以前的主人是位隐士,也是位剑客,他的族人们都十分尊敬他,从来没有人来打扰过他。”独孤痴道:“更没有人想得到我会找到这里来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那位隐士剑客就是死在我剑下的。”独孤痴道,“两个月前,我到这里来,将他刺杀于外面的古树下。”   小方深深吸了口气,慢慢吐出,然后才问:“那个孩子是不是他的儿子?”   “是。”   “你杀了他父亲,却躲到这里来,要他收容你,为你保守秘密。”   “我知道他一定会为我保守秘密。”独孤痴道,“因为他要复仇,就绝不能让我死在别人的手里,普天之下,也只有我能传授他可以击败我的剑法。”   “你肯将这种剑法传授他?”   “我已经答应了他。”独孤痴淡淡他说,“我希望他能为他的父亲复仇,也将我同样刺杀于他的剑下。”   小方的指尖冰冷。   他并不是不能了解这种情感,人性中本来就充满了很多种尖锐痛苦的矛盾,就因为他了解,所以才觉得可怕。   独孤痴一定会遵守诺言,那个孩子将来很可能变成比他更无情的剑客,迟早总有一天会杀了独孤痴,然后再等着另一个无情的剑客来刺杀他。   对他们这种人来说,生命绝不是最重要的,无论是别人的生命还是他们自己的都一样。   他们活过,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一件事,达到一个目地,除此之外,任何事他们都绝不会放在心上。   门外阳光遍地,屋檐下鸟语啁啾。生命本来如此美好,为什么偏偏有人要对它如此轻贱?   小方慢慢地站起来,现在他只有最后一件事要问了:一件事,两个问题。   “你为什么要我替你去杀人?”他问,“你要我去杀谁?”   “因为他若不先死,我就永远无法做到我想做到的事。”独孤痴先回答前面一个问题,“只有卜鹰能捏碎我握剑的手,这个人却能折断我心中的剑。”   心中本无剑,如果剑已在心中,还有谁能折断?   要折断人的心剑,必定先要让那个人心碎,无情无名无泪的剑客心怎么会心碎?   独孤痴冷漠的双眼中,忽然起了种极奇异的变化,就像是一柄已杀人无算的利器,忽然又被投入铸造它的洪炉中。   谁也想不到他眼中会现出如此强烈痛苦炽烈的表情。   “她是个女人,是个魔女,我只要一见到她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。虽然我明知她是这样的女人,却还是无法摆脱她。她若不死,我终生部要受她的折磨奴役。”   小方没有问这个女人是谁。   他不敢问。他内心深处忽然有了种令他自己都怕得要命的想法。   他忽然想起了古寺幽火闪动照耀下的那幅壁画上,那个吮吸人脑的罗刹鬼女,那张狰狞丑恶的脸,仿佛忽然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的脸。   一张纯洁美丽的脸。   独孤痴又开始接着说了下去:“我知道她一定也又到了拉萨,因为她绝不会放过卜鹰,也绝不会放过我。”   小方听得见自己的声音在问: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卜鹰就是猫盗,绝对是。”独孤痴道:“她一定会跟着卜鹰到拉萨来,她在拉萨也有个秘密的地方藏身。”   “在哪里。”   “就在布达拉宫的中心,达赖活佛避寒的‘红宫’旁,一间小小的禅房里。”   独孤痴道:“只有她能深入布达拉宫的中心,因为喇嘛们也是男人,绝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的要求。”   小方已经走出去。   他不想再听,不想听独孤痴说出这个女人的名字。   可是独孤痴已经说了出来。   “她的名字叫波娃。”他的声音中充满痛苦,“你既然己答应了我,现在就得去替我杀了她。”   门外依旧有阳光遍地,屋檐下依旧有鸟语啁啾,可是生命呢?   生命是否真的如此美好?生命中为什么总是要有这么多谁部无法避免的痛苦与矛盾?   小方慢慢地走出来。那孩子仍然站在屋檐下,痴痴地看育一个鸟笼、一只鸟,也不知是山雀,还是画眉?   “它是我的朋友。”孩子没有回头看小方,这句话却无疑是对小方说的。   “我知道。”小方说,“我知道它们都是你的朋友。”   小孩忽然叹息,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忽然充满成人的忧郁。   “可是我对不起它们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我知道它们迟早总有一天会全都死在独孤痴的剑下。”小孩轻轻他说:“只要等到他的手可以握剑时,就一定会用它们来试剑的”   “你怎么知道?”小方问。   “我父亲要我养这些鸟,也是为了要用它们来试剑的。”小孩道,“有一次他曾经一剑斩杀了十三只飞鸟。那一一天的晚上,他就死在独孤痴的剑下。”   他虽然是个孩子,可是他的声音里却已有了一种无可奈何的悲伤。   这是不是因为他已了解,死,本来就是所有一切事的终结?   巅峰往往就是终点,一个剑客到了他的巅峰时,他的生命往往也到了终结。   这是他的幸运,还是他的不幸?   风在树梢,人在树下。   小方沉默了很久,才慢慢他说:“它们虽然是你的朋友,可是你说不定也有一天会用它们来试剑的。”   小孩也沉默了很久,居然慢慢地点了点头:“不错,说不定我也会用它们来试剑的。”   小方道:“你亲眼看见他杀了你父亲,明知他要杀你的朋友,你却还是收容了他。”   小孩道:“因为我也想做他们那样的剑客。、   小方道:“总有一天,你一定也会成为他们那样的剑客。”   小孩忽然回过头,盯着小方道:“你呢?”   小方没有回答。   他已走出了古树的浓荫,走到阳光下,他一一直往前走,一直没有回头,因为他根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。   大招寺外的八角街上,有各式各样的店铺。   久已被油烟熏黑的阴黑的店铺里,有来自四方、各式各样的货物。   豹皮、虎皮、黑貂皮、山猫皮,各种颜色的“卡契”和丝缎,高挂在货架上,来自波斯、天竺的布匹和地毯,铺满柜台。   从打箭炉来的茶砖堆积如山,从藏东来的麝香,从尼泊尔来的香料、蓝靛、珊瑚、珍珠、铜器,从中上来的瓷器、珊瑚、玛盾、刺绣、大米,从蒙古来的皮货和鞍货,换走了各种此地的名产,换来了藏人的富足。   “鹰记”无疑是所有商号中最大的一家。   ——卜鹰就是猫盗?绝对是。   波娃是个魔女!从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!   ——你既然已答应我,现在应该去替我杀了她!   小方什么都没有想。   他既不能去问卜鹰,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方法才能接近布达拉宫的中心,达赖活佛那所避寒的红宫。   他只有先回到“鹰记”,他想问朱云借三百两银子。   他相信朱云一定不会拒绝。   但是朱云还没有等到他开口,就先告诉他:“有人在等你,已经等了很久。”   “什么人?”小方问,“在哪里?”   “就在这里。   小方立刻就看见了这个人。   一个很年轻的人,脸色看来虽然有些憔淬,可是服饰华丽尊贵,态度庄重沉着,在他的族人中,他的地位无疑要比大多数人都高得多。   他是藏人,说的汉语艰涩而生硬,小方说一句,他才说一句。   “我姓方,我就是小方。”小方问,“你是不是来找我的?”   “是。”   “可是我不认得你。”   “我也不认得你。”这人盯着小方,“你也不认得我。”   小方又问:“你来找我干什么?”   这人忽然站起,走出了“鹰记”,走出后门才回头:“你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找你,你就跟我来。”   他站起来之后,小方才发觉他的身材很高大,比一般人都高得多。   外面就是拉萨最繁荣的街道,挤满了各式各样的行人。   他走到街道人,就像是一只仙鹤走入了鸡群。有很多人看见了他,脸上都立刻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,向他恭敬行礼。   有些人甚至立刻就跪下去吻他的脚。   他完全没有反应,显然久已习惯接受别人对他的崇拜尊敬。   ——这个人究竟是谁?   小方跟着他走了出来,刚走到一家贩卖“酥油”和“葱泥”的食物店铺外,刚嗅到那种也不知是香是臭,却绝对能引起人们食欲的异味时,就已经有二三十件致命的暗器打向他的要害!   是二十六件暗器,听起来却只有一道风声,看起来也只有三道光芒。   二十六件暗器,分别打向小方三处要害——咽喉,心口,肾囊。   暗器歹毒,出手更歹毒。   二十七件暗器,绝对是从同一个方向打过来的,就是从走在小方面前,那个装饰华贵而且非常受人尊敬的年轻人手里打出来的。   这么样高尚尊贵的人,为什么要用如此阴狠歹毒的方法暗算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人?   小方没有问,也没有被打倒。   他经历过的凶险、暗器已够多,他随时都在保持着警觉。   暗器打来时,他已扯下刚才走过的一家店铺门外挂着的一条波斯毛毡。   二十六件暗器,全都打在这条手工精细、织法紧密的毛毡上,没有一件暗器能穿透毛毡。   走在小方前面的这个年轻人,既没有回头,也没有停步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一三章 高僧的赌约 第十三章 高僧的赌约   小方也仍然不动声色,回身将毛毡挂在原来的地方,又跟着这个人往前走。   两个人继续往前走,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。   但是小方心里并没有他外表看来那么平静,因为他已看出这个人是高手,很可能就是他入藏以来遇见的最可怕的一个对手,甚至比卫天鹏更可怕。   卫天鹏的刀虽然可怕,拔刀的动作虽然迅速正确,可是他在拔刀前,右肩总是难免要先耸起。   他的箭虽然可怕,可是他在发箭以前,一定要先挽弓。   纵然是武林中的绝顶高手,在他们发出致命的一击前,通常都难免会有些被人看出来的准备动作。   这个人却没有。   他发出那二十六件致命的暗器时,他的头没有回过来,肩也没有动,甚至连手都没有扬起。   他手臂上的骨节、手腕止的关节,好像都能够随意弯曲扭动,从任何人都很难想到的部位,运用任何人都很难运用力量,发出致命的一击,令人防不胜防。   天空澄蓝,远处积雪的山巅在蓝天下隐约可见,他们已走过繁荣的街市,走入了荒郊。   从小方现在站着的地方看过去,看不见别的人,也听不见一点声音。   小方唯一能看见的人,就是现在已停下来,转过身,面对着他的人。   这个人正在用一双充满仇恨怨毒的眼睛盯着他,对一个互相都不认得的陌生人,本来绝对不应该有这种眼色。   “我叫普松。”这个人忽然说出了自己的名字,小方从未听过这个名字。   普松说出的第二句话更惊人。   “我来找你。”他说,“因为我要你死!”   他说的汉语生硬冷涩,可是这个“死”字用这种口音说出来,却显得更有决心,更有力量,更令人惊心,也更可怕。   小方叹了口气:“我知道你要我死,刚才我差一点就死在你千里。”   “你就是剑客,你应该明白。”普松道,“剑客要杀人,只要能手死那个人就好,随便用什么手段都没有关系。”   他的词句语调都很奇怪:“你是剑客,随时都可以杀人,随时都可以被人杀。你杀了人,你不会怪你自己,你被人杀,也不应该怪别人。”   小方苦笑。   “你怎么知道我是剑客?”   “我不认得你,但是我听人说过你,你是中土有名的剑客。”普松的态度严肃庄重,绝没有丝毫轻蔑讥俏之意。   他慢慢地接着说:“你是剑客,剑客的剑,就像是人的手。每个人的手都应该在手上,每个剑客的剑部应该在身上,可是你没有。”   剑客的剑,就像是人的手。   普松的话虽然艰涩难懂,但是谁也个能不承认他说的很有道理。   “你练的是剑,你杀人用剑。”普松道,“我不练剑,我杀人不用剑,我用手就能杀人。”   他伸出了他的手。   他的手伸出来时,还是一只很普通的手,忽然间他的手心就已变为赤红,红如夕阳,红如鲜血,红如火焰。   普松慢慢地接着说:“我还有手,你却没有剑,所以我不会死,我要你死!”   小方从未听过任何人能将这个“死”字说得如此尖酷沉郁。   这是不是因他自己心里已感觉到死的阴影?   他为什么要杀小方?   是他自己要杀小方,还是别人派来的。   以他的武功和气质,绝不可能做卫天鹏那些人的属下。   他自己根本未见过小方,也不可能和小方有什么势必要用“死”来解决的恩怨仇恨。   这些问题小方都想不通,小方只看出了一点。   这个人的掌力雄厚邪异,如果不是传说中“密宗大手印”那一类功夫,想必也很接近。   这种掌力绝不是小方能够用肉掌抵抗的。   他的剑不在他身边,因为他从未想到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有必须用剑的时候。   他能用什么对付普松这一双血掌?   阳光普照的大地,忽然充满杀机。在死亡阴影下,连阳光都变得阴森黯淡了。   普松向小方进逼。   他的脚步缓慢而沉稳。   有种人只要一下定决心开始行动,就没有人能让他停下来。   普松无疑是这种人。   他已下定决心,决心要小方死在他掌下,他心中的阴影只有“死”才能驱散。   小方一步步向后退。   他无法对付普松的这一双手掌,他只有退,退到无路可退时为上。   现在他已无路可退。   他已退到一株枯树下,枯树阻断了他的退路。树已枯死,人也将死。   就在这一刹那间,他心里忽然闪出了一丝灵机——在生死将分的这一刹那间,本就是人类思想最敏锐的时候。   心剑。   他忽然想起了独孤痴的话。   ——你掌中纵然握有吹毛断发的利器,但是你的心中若是无剑,你掌中的利剑也只不过是块废铁而已。   这是剑术中至高至深的道理,这道理如果用另一种方法解释,也同样可存在。   ——你掌中虽然无剑,但是你的心中如果有剑,纵然是一块废铁,也可以变成杀人的利器。   人已逼近。   普松忽然发出低吼如狮,全身的衣衫忽然无风而动,震荡而起。   他已振起了全力,作致命的一击。   他的血掌已击出。   就在这一刹那间,小方忽然反手拗断了一根枯枝,斜斜地刺了出去。   在这一刹那间,这根枯枝已不是枯枝,已经变成了一柄剑。   无坚不摧的杀人利剑。   因为他心里也没有将这根枯枝当作枯枝,也已将它当作了一柄剑,全心全意地将它当作了一柄剑,他的全身精气都已注在这柄“剑”上。   这“剑”看来虽然空灵缥缈虚无,可是他一“剑”刺出,普松的血掌竟己被洞穿。   他的手乘势往前一逆,他的“剑”又刺入了普松的眼。   普松的血掌竟被这一根枯枝钉在自己的眼睛上!   鲜血飞溅,人已倒下,一倒下就不再动。   等到有风吹过的时候,小方才发觉自己的衣衫都已湿透。   他自己也想不到他这一柄“剑”有这样的威力,因为这一“剑”并不是用他的手刺出的,而是用心刺出的。   在这一“剑”刺出的那一刹那间,他的心,他的手,他的人,已完全和他的“剑”融为一体。   在这一刹那间,他的精气贯通,人神交会,他把握住这一刹那,刺出了必杀必胜的一一“剑”。   这就是“心剑”的精义。   但是普松并没有死。   小方忽然听见他在喃喃自语,仿佛在呼唤着一个人的名字:“波娃……波娃……”   小方的心抽紧,立刻俯下身来,用力抓起了普松的衣襟,问道:“是不是波娃要你来杀我的?”他的声音嘶哑,“是不是?”   普松眼睛里一片虚空,喃喃地说:“她要我带你去见她。我不能带你去见她,我宁可死。”   他用的词句本来就很艰涩难解:“我不能要你死,我自己死。等我死了,你才能去见她。我活着的时候,谁也不能把她抢走。”   小方的手放松了。   他忽然了解普松心里的阴影是怎么会存在的。   只有最强烈痛苦的爱,才能带来如此沉郁的阴影。   同样的痛苦,同样的爱,同样的强烈,使得小方忽然对这个人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怜伤。   普松忽然从心的最深处吐出口气:“我已将死,你可以去了!”   他挣扎着,拉开刚才已经被小方抓松了的衣襟,露出了里面的黄色袈裟。   直到此刻,小方才看出他是个僧人。   看他的气度和别人对他的尊敬,他无疑是个权位极重的喇嘛。   但是他也像其他凡俗的人一样,也宁愿为一个女人而死。   一一她不是女人,她是个魔女,没有任何男人能拒绝她。   小方的心在刺痛。   “你要我到哪里去?”   普松从贴身的袈裟里,拿出个金佛:“你到布达拉宫去,带着我的护身佛去,去求见‘噶伦喇嘛’就说我……我已经解脱了。”   这就是他说的最后一句话。   他心中的阴影只有死才能驱散,他心中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。   ——他是不是真的已解脱了?他死时心中是否已真的恢复了昔日的宁静?   这问题有谁能回答?   他把这问题留给了小方。   “噶伦喇嘛”是在雄奇瑰丽的布达拉宫中,一个阴暗的禅房中接见小方的。   在这占老而神秘的宗教传统中,噶伦喇嘛不仅是位深通佛理的高僧,也是治理万民的大吏,他的地位仅次于他们的活佛达赖。   但是他的入却像是这间禅房一样,显得说不出的阴暗衰老、暮气沉沉。   小方想不到这么容易就能见到他,更想不到他居然是个这么样的人。   他盘膝坐在一张古老破旧的禅床上,默默地接过了小方交给他的金佛,默默地听小方说出了来意,满布皱纹的瘦脸上,始终带着种正在深思的表情,却又仿佛全无表情,因为他的思想已不能打动他的心。   “我明白你的意思。”等小方说完后,噶伦喇嘛才开口,“我也知道普松的痛苦只有死才能解脱。”   他的声音衰弱缓慢迟钝,说出的汉语却极流利准确:“我只问你,是不是你杀了他的?”   “是。”小方道,“我不能不杀他,当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,他不死,我就要死。”   “我相信你,我看得出你是个诚实的人。”噶沦喇嘛道,“你还年轻,你当然不想死/   他用一双暗淡的眼睛凝视着小方,“所以你也不该来的。”   小方忍不住要问,“为什么?”   “你知不知道普松为什么要你来?”   “他要我来见波娃。”   “你错了。”噶伦喇嘛淡淡他说:“我们的教义和中土不同,我们不戒杀生,因为不杀生就不能降魔。我们对付妖魔罪人叛徒仇敌的方法就只有一种,同样的一种。”   “哪一种?”   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!”噶伦喇嘛的态度还是很平静,“我们相信这是唯一有效的一种方法,自古以来就只有这一种。”   他慢慢地接着道:“所以现在你已经应该明白,普松要你来,只不过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杀了你替他复仇的。”   小方沉默。  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,普松无论是死是活,都不愿让他见到波娃。   噶伦喇嘛仍在凝视着他,眼色还是那么温和,但却忽然说出了一句比刀锋更尖锐的话。   他忽然间小方:“你信不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?”   小方拒绝回答。   他不信,但是他已经历过大多令人无法置信的事。   在这神秘而陌生的国土上,在这神秘而庄严的宫殿里,面对着这样一位神秘的高僧,有很多他本来绝不相信的事现在他已不能不信。   噶伦喇嘛又道:“墙上有剑,你不妨解下来。”   小方回过头,就看到墙上悬挂着一柄尘封已久的古剑。   他解下了这柄剑。   形式奇古的长剑,份量极沉重,青铜剑锷和剑鞘吞口上已生绿锈,看来并不像是柄利器。   噶伦喇嘛道:“你为什么不拔出来看看?”   小方拔剑。   剑身仿佛也已锈住,第一次他竟没有拔出来。第二次他再用力,忽然间,“呛卿”一声龙吟,长剑脱鞘而出,阴暗的禅房里立刻布满森森剑气,连噶伦喇嘛的须眉都被映绿。   小方忍不住脱口而呼:“好剑。”   “的确是柄好剑。”噶伦喇嘛道,“你能杀普松,练剑至少已有十年,应该能看出这是什么剑。”   这是柄很奇怪的剑,份量本来极重,可是剑锋出鞘后,握在手里,又仿佛忽然变得极轻,剑锋本来色如古松的树干,剑光却是碧绿色的,就像是青翠的松针。   小方试探着道:“这是不是春秋战国时第一高人赤松子的佩剑?”   “是的。这柄剑就是‘赤松’。”噶伦喇嘛道,“虽然没有列入当世七柄名剑中,只因为世人多半以为它已被沉埋。”   “可是古老相传,‘赤松’的光芒本该红如夕阳,现在为什么是碧绿色的?”   “因为他已有十九年未饮人血了。”   噶伦喇嘛道:“杀人无算的利器神兵,若是多年来未饮人血,不但光芒会变色,而且会渐渐失去它的锋芒,甚至会渐渐变为凡铁。”   “现在它是不是已经到了要喝饮人血的时候?”小方问。   “是的。”   “饮谁的血?”小方握紧剑柄。   “我的血。”噶伦喇嘛道,“佛祖能舍身喂鹰,为了这种神兵利器,我为何不能舍弃这副臭皮囊?”   他的声音和态度都完全没有变化,看来还是那么衰弱温和平静。   小方握剑的手放松了:“你要我用这柄剑杀了你?”   “是的。”   “你本来要杀我的。”小方问:“现在为什么要我杀你?”   噶伦喇嘛淡淡他说:“我已是个老人,久已将生死看得很淡。我若杀了你,绝不会为你悲伤。你若杀了我,我也不会怪你。”   他说的话中仿佛另有深意:“所以我不妨杀了你,你也不妨杀了我。”   小方又问:“你的意思是不是说,我能杀你,就不妨杀了你,杀不了你,就得死在你的手里?”   噶伦喇嘛不再回答,这问题根本不必回答。   小方握剑的手又握紧。   噶伦喇嘛忽然叹了口气,喃喃道:“良机一失,永不再来,再想回头,就已万劫不复了。”   说完了这句话,他就闭上了眼睛,连看都不再看小方一眼。   小方却不能不看他。   他的确已是个老人,的确已不再将生死放在心上。对他来说,死已不再是个悲剧,因为世上已没有任何事伤害他,连死都不能。   小方轻轻吐出口气,一剑刺了出去!   这一剑刺的是心脏。   小方确信自己的出手绝对准确,刺的绝对是在一刹那间就可以制人于死的部分,他不想让这位高僧临死前再受痛苦。   想不到他这一剑竟刺空了。   他明明看见噶伦喇嘛一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,明明已避不开他这一一剑。   可是他这一剑偏偏刺空了!   噶伦喇嘛确实没有动,绝对没有动。   他的身子还是坐在原来的地方,两条腿还是盘着膝,他的脸还是在那一片阴影里,眼睛还是闭着的。   可是就在剑锋刺来的这一刹那间,他的心脏的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。   他全身都没有动,就只这一个部位忽然移开了九寸。   在这一刹那间,他身上这一部份就像是忽然跟他的身于脱离了。   剑锋只差半寸就可以刺入他的心脏,可是这半寸就已远隔人天,远隔生死,虽然只差半寸,却已远如千千万万里之外,可望而不可即的花树云山。   一剑刺空,小方的心也好像忽然一脚踏空,落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。   噶伦喇嘛已伸出手,以拇指扣中指,以中指轻弹剑锋。   “挣”的、声,火星四溅。   小方只觉得虎口一阵剧震,长剑已脱手飞出,“夺”的一声,钉入了屋顶。   屋顶上有尘埃落下,落在他身上,一粒粒微尘,就像是一柄柄铁锤。   他已被打得不能动。   噶伦喇嘛终于又张开眼,看着他,眼色还是同样温和阴暗。   他又问小方: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相信我在举手间就能杀了你?”   小方已经不能不信。   他已发现这衰老的僧人,才是他这一生中所遇见的第一高手,不但能随意控制自己的精气力量,连每一寸肌肉、每一处关节都能随意变化控制。   小方竟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被一种什么样的武功所击败的。   神秘的民族、神秘的宗教、神秘的武功,小方还能说什么?   他只能问:“你为什么不杀我?”   噶伦喇嘛的回答也和他的武功同样玄秘。   “因为我已经知道你的来意。”噶伦喇嘛道,“你不是来看那个女人的,你是来杀她的。”   “你怎么知道?”   “因为你有杀气。”噶伦喇嘛道,“只有已决心要杀人的人,才有这种杀气,你自己虽然看不见,可是你一走入此门,我就已感觉到。”   小方不能再开口。   他整个人都已被震惊。   噶伦喇嘛又接着说下去:“我不杀你,只因为我要你去杀了她。”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沉重,“只有她死,你才能生。只有她死,普松的死才有代价。”   他衰老的双眼中忽然射出精光,忽然厉声作狮子吼:“拔下这柄剑,用这柄剑去杀了她!用那魔女的血来饮饱此剑!”   噶伦喇嘛厉声道:“你一定要切切牢记,这次良机再失,就真的要永沦苦狱、万劫不复了。”   这不是要求,也不是命令。这是个赌约。   高僧的赌约。   ——你能杀她,你才能生,否则你纵然活着,也与死无异。   这位神秘的高僧非但看出了小方的杀气,也看透了小方的心。   所以他与小方订下这个赌约,只有高僧才能订的赌约。   这也是一位高僧的苦心。   小方是不是真的有决心去杀波娃?能不能忍心下得了手?   小方是真的已下了决心要来杀波娃。   独孤痴和普松都绝对不是会说谎的人,说出来的话绝不会丝毫虚假。   他们已经证实了波娃是个什么样的女人,小方不能不信,所以也不能再让她活下去,否则又不知有多少男人毁在她手里!   现在他已经面对波娃。   他的掌中有剑,剑锋距离她的心脏并不远,只要他一剑刺出,所有的爱憎恩怨烦恼痛苦就会全都结束了。就算他还是忘不了她,日子久了,也必将渐渐变得淡如烟云,无迹可寻。   但是这一剑他偏偏刺不下去。   日色已渐渐西沉。   波娃也像那神秘的高僧一样,静静地坐在一片惨淡的阴影里。   她看见小方进来,看见他手里提着剑,她当然也能看得出他的来意。   杀气虽然无声无影无形,却是绝对没法子可以隐藏的。   如果她还想分辨解说,还想用那种娇楚柔弱的态度来挑起小方的旧情,小方这一剑必定早已刺了出去。   如果她一见小方就投怀送抱,宛转承欢,小方也必定已经杀了她。   可是她没有这么做。   她只静静地坐在那里,凝视着小方,过了很久,才轻轻叹了口气。”   “想不到你居然还没有死。”   她第一句说的就是真话,“我要普松去找你,并不是为了要你来看我,而是为了要你的命。”   小方踱着,等着她说下去。   真话虽然伤人,却没有被人欺骗时的那种痛苦。   “我知道普松一定不会让你来见我,一定会杀你。”波娃道:“如果他不能杀你,就必将死在你手里。”   她淡淡地接着道:“他死了之后,你一定会来,噶伦喇嘛一定会杀了你替他报仇的,他们的关系,就像是父子一般的亲密。”   这也是真话。   她已将每一种可能都计算过,她的计划本来是会成功的。   波娃又咽了口气:“现在我才知道,我还是算错了一点。”波娃说:“噶伦喇嘛远比我想像中更精明,更厉害,居然能看穿我的用心。”   她又解释:“他平时从来没有理会我和普松的事,所以我才会低估他,现在我才知道,他一直都痛恨在心,宁对放过你,也绝不会让我称心如愿的。”   小方又沉默了很久才问:“你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事?”   “因为我不想再骗你了。”   她声音忽然露出了一点淡淡的哀伤:“你也不必再问我对你究竟是真是假,因为你是我的仇敌,我只有杀了你。”   小方也记得她说过同样的话。   敌友之间,绝没有选择的余地,不是朋友,就是敌人,不是你死,就是我死!   彼娃又道:“所以你随时都可以杀了我,我绝不怪你。”   小方下不了手。   不是不忍下手,是根本不能下手!   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这件事究竟是谁对谁错,谁是谁非。   如果卜鹰真的是猫盗,如果波娃是为了捕盗而做这些事的,有谁能说她错?   为了达到目的,卜鹰岂非也同样做过一些不择手段的事?   独孤痴是剑客,剑客本无情,普松已出家为僧,更不应该惹上了情孽,就算他们是被她欺骗了,也只能说他们是咎由自取。   小方没有想到他自己。   每到这种生与死、是与非的重要分际,他常常都会忘记他自己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一四章 爱恨生死一线 第十四章 爱恨生死一线   波娃凝视着他。   “你杀我也好,不杀我也好,我都不勉强你。”波娃道:“但是有一件事我一定要提醒你。”   “什么事?”   “你不杀我,有人就要杀你。”波娃道:“我若不死,你一走出这间禅房,就必定死在噶伦的剑下。”   “我知道。”小方说。   说出了这三个字,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。   爱与恨,是与非,生与死,本来就像是刀锋剑刃,在分别上,只不过在一线间而已。   小方走出了禅房,就看见噶伦喇嘛已经在外面的小院中等着他。   日色渐暗,风渐冷。   噶伦喇嘛就站在一棵古树下,风动古树,大地不动。   这位高憎也没有动。   他看来虽然还是那么枯瘦衰弱,但是他的安忍已到静如大地。   唯一的一点变化是,当他看到小方时,眼睛里仿佛也露出一抹伶悯和哀伤。   这是不是因为他早已算准小方是绝对下不了手的。   小方掌中仍有剑,剑光仍然是碧绿色的。   噶伦喇嘛看着他手里的剑,淡淡他说:“名剑如良驹,良驹择主,剑也一样,你不能善用它,它就不是你的。”   “这柄剑本来就不是我的,是你的。”小方说。   噶伦喇嘛慢慢地伸出手:“不是你的,你就该还给我。”   小方丝毫没有犹疑,就将这柄剑还给了他。   这柄剑的锋利,绝不在他的意料之下,如果他掌中握有这样的器,未必绝对不是噶伦的敌手。   但他却仿佛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,完全没有想到噶伦要他交还这柄剑,就是为了要用这柄剑杀他的。   他也没有……   夕阳已隐没在高耸的城堡与连绵的雉堞后,只剩下惨碧色的剑光在暮色苍茫中闪动。   噶伦喇嘛忽然长长叹息:“你本来也是个优秀的年青人,就好像普松一样,只可惜现在你也死了。我纵然不杀你,你也已和死人全无分别。”   他抬起头,凝视小方:“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好说?”   小方立刻道:“有,我还有话说,还有事要问你。”   噶伦道:“什么事?”   小方逼视着他,一个字一个字他说:“你恨波娃,恨她毁了你最亲近的人,你也恨你自己,就因为你完全不能阻止这件事。”   他忽然提高声音,厉声地问道:“你为什么不阻止他们?为什么还要把她留在这里?为什么不亲手杀了她?你究竟怕什么?”   噶伦喇嘛没有回答,没有开口,掌中的剑光却闪动得更剧烈。   难道他的手在抖?世上还有什么事可以使这位高憎惊震颤抖?   小方的话锋更逼人:“你明明可以阻止这件事发生的,那么普松根本就不会死,你心里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,所以非但不敢去杀波娃,甚至连见都不敢去见她。”   噶伦忽然开口:“你是不是要我去杀了她?”他问小方,“如果我要杀你,是不是应该去杀了她?”   “是。”小方的回答直接明确。   他并不想要波娃死,可是他自己也不想死,他出了个难题给噶伦。   他确信噶伦也跟他一样,绝不会对波娃下手的,否则波娃早已死了无数次。   但是这次他又错了。   他刚说了那个“是”字,噶伦瘦弱的身子已像是一阵清风般从他面前掠过去,掠入了那问禅房。   等他跟进去时,噶伦掌中那柄惨碧色的长剑,剑锋已在波娃咽喉上。   剑光照绿了波娃的脸,她的脸上并没有一点惊慌恐惧的表情。   她不信噶伦会下手。   “你想干什么?”波娃淡淡地问,“难道你想来杀我?难道你忘记了我是什么人?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密约?”   “我没有忘。”   “那么你就该知道,你若杀了我,不但必将后悔终生,你的罪孽也永远没法子洗得清了。”   波娃说得很肯定,肯定得令人不能不吃惊。   她究竟是什么人?   一个魔女和一个高僧间,会有什么秘密的约定?约定的是什么事?   小方想不通,也不能相信。   可是噶伦喇嘛自己并没有否认。   “我知道我不能杀你的,但是我宁可永沦魔劫,也要杀了你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普松是我的儿子。”噶伦道:“我二十八年前,也遇到过一个像你这样的女人。”   波娃的脸色变了。   她并不是因为听见了这秘密而吃惊,而是因为她知道噶伦喇嘛既然肯将这秘密告诉她,就一定已经下了决心要置她于死地。   小方的脸色也变了。   他也看出了这一点。他不但惊讶,而且悔恨,因为噶伦的杀机,是被他逼出来的。   他绝不能眼看着波娃因他而死。   这一剑还未刺下,小方已扑过去,右手猛切噶伦的后颈,左手急扣他握剑的手腕脉门。   噶伦没有回头。   他以左手握剑,他的右臂关节忽然扭曲反转,反手打小方的腰。   任何人都绝对不能想到一个人的手臂竟能在这种部位扭转,从这种方向打过来的。   小方也想不到。   他看见噶伦的手臂扭转时,他的人已被击倒。   剑锋距离波娃的咽喉已不及两寸。   噶伦这一剑刺得很慢,抑制多年的情感和爱心忽然涌发,他对波娃的仇恨也远比别人更深。   他要看着这个毁了他儿子的魔女慢慢地死在他的剑下。   现在已经再没有人能挽回波娃的性命了。   小方几乎已不忍再看。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,他忽然又看见了一道剑光闪电般飞来,直刺噶伦后颈上的大血管。   这一剑来得太快,刺得太准。   噶伦不得不救。   他的剑反手挥去,迎上了这道凌空飞击的剑光。双剑相击,声如龙吟,飞激出的火星,就像是黑夜时放出的烟花。   接着,又是“夺”的一声响,一柄剑斜斜地钉入了横梁。   只有剑,没有人。   这一剑竟是被人脱手飞掷出来的,人还在禅房外,脱手掷出一剑,竟有这种声势、这种速度!噶伦虽然还未见到这个人,已经知道他的可怕。   小方却已猜出这个人是谁了。虽然他从未想到这个人会来救波娃,但是他认得这柄剑。   斜插在横梁上的剑,赫然竟是他的“魔眼”。   阴暗的禅房,雪白的窗纸,窗户半开,剑自窗外飞来,人呢?   “魔眼”钉入横梁时,噶伦喇嘛已穿窗而出。小方只看见一道碧绿的剑光飞虹般穿出窗户。   他的人已不见了。   他枯瘦的身子已溶人剑光中,他的人已与剑相合,几乎已到达传说中“身剑合一”的无上妙境。   他的“赤松”也是剑中的神品。   卜鹰如果还在禅房外,用什么来抵挡这一剑?   小方忽然跃起,去摘梁上的剑,希望能及时将这柄剑交给卜鹰。   他的手还没有伸出去,横梁上的屋瓦忽然碎裂,一只手从破洞中伸下来,攫去了这柄剑。   一只瘦削而有力的手,指甲修剪得非常整齐干净。   小方认得这只手,他也曾经握过这只手。   来的人果然是卜鹰。   卜鹰为什么要来救波娃?是为了小方,还是为了另一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原因?   小方还没有想到这一点,外面又响起了一声龙吟。   “赤松”与“魔眼”双剑再次相击,龙吟声还未停歇,小方也已到了禅房外。   暮色已深沉。   小方看不见卜鹰的人,也看不见噶伦,只看见两道剑光游龙般盘旋飞舞,森森的剑气中,古树上的木叶萧萧而落,小方的衣袂也已被振起。   这是小方第一次看见卜鹰的剑术。   他练剑十余年,至今才知道剑术的领域竟是如此博大。   他痴痴地看着,也觉得手足冰冷,心也开始发冷,直冷到趾尖足底。   这一战谁能胜?   碧绿的剑气看来仿佛更盛于“魔眼”的寒光,飞旋转折间仿佛也更矫捷灵敏。   但是小方却忽然发觉胜的必将是卜鹰。   因为“赤松”的剑气虽盛,却显得有点焦躁急进。   急进者必不能持久。   他果然没有看错,“赤松”剑上的光华虽然更鲜艳翠绿,剑风中却已没有那种凌厉的杀气了。   忽然又是“呛”的一声龙吟,双剑三次拍击。   龙吟声歇,漫天剑光也忽然消失,古树木叶已秃,禅院中忽又变成一片死寂。   噶伦喇嘛不知何时已坐下,盘膝在落叶上,暮色中,又变得和小方第一眼看见他时那么平静阴暗衰弱。   “赤松”已不在他手里。   他的掌中无剑,心中也已无剑。   他已经不是刚才那位能以气驭剑杀人于眨眼间的剑客。   他放下他的剑时,就已重入禅院,又变为一位心如止水的高僧。   他心里的戾气和杀机,情与仇,爱与恨,都已随着他的剑气一泄而出,就在小方觉得他剑风中已无杀气时,他心中的禅境又进了一层。   卜鹰静静地站在他面前,静静地看着他,神色严肃恭谨,眼中充满尊敬,忽然合什顶礼:   “恭喜大师。”   “为何恭喜?何喜之有?”   “大师已在剑中悟道。”卜鹰道:“恭喜大师的修为又有精进。”   噶伦喇嘛微笑,慢慢地合上眼睛。   “你好。”他从容挥手,“你去。”   卜鹰还没有走,噶伦喇嘛忽又张开眼,大声作狮子吼!   “为何要你去?为什么我不能去?”   这两句话说出,他阴暗的脸上忽然露出一层祥和的神色。   卜鹰再次合什顶礼,噶伦喇嘛已踏着落叶,走入深沉的暮色里。   夜空中忽然有星升起。   “赤松”还留在地上,光华碧绿的剑锋,已变得黯淡无光。   名剑正如剑客,也是不能败的。   卜鹰目送噶伦的背影消失,忽然轻轻叹息。   “他没有败。”卜鹰道:“就算败了,也不是败在我的剑下。”   “不是?”   “绝对不是。”卜鹰道:“他败,只因为他根本没有杀我的意思,只不过想用我激发他的剑气,泄出他心中的戾气与杀机。”   卜鹰慢慢地接着道:“他根本没有胜我之意,又怎么能算是败?”   小方明白他的意思。   安忍多年的高僧,忽然发觉心中竟有激情无法抑制时,往往在一瞬间就会堕入魔劫。   “魔”与“道”之间的距离,也正如爱与恨一样,仅在一线间。   现在剑客已败,高僧却已悟道了。   卜鹰凝视着小方,眼中又露出欣慰之色,他看得出小方明白他的意思。   小方的心却很乱。   他有很多话要问卜鹰卜他已觉察到波娃与卜鹰之间,也有种至今还没有人知道的神秘关系。   他没有问,只因为他不知道应该如何问。   卜鹰没有说,是不是也因为不知该如何说?   半开的窗户已阎起,禅房里没有燃灯,也没有动静,只有波娃一个人静坐在黑暗中。   她为什么还要留在这里?   卜鹰慢慢地转过身,面对夜空中第一颗升起的星,沉默了很久,才慢慢他说:“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一个打不开的结。”   小方承认。   个鹰又沉默了很久:“如果你真想知道这其中的秘密,就跟我走,可是我劝你,有些事还是不知道的好。”   这次小方没有接受卜鹰的劝告。   他跟着卜鹰走了,走向东方的小屋。   星光在沙漠中看来仿佛更明亮,他们已经在沙漠中奔驰了三天。   小方想不到卜鹰为什么又将他带入沙漠来,他也没有问。   他相信卜鹰这次一定会给他一个明确完整的答案,让他能解开心里这个结。   他们快马奔驰,休息的时候很少。这三天中他们走的路,已经比上一次十天中走得更多。   无情的沙漠还是同样无情,第三天黄昏,他们又回到那一片风化的岩石间。   小方永远忘不了这地方,因为这里正是他初遇波娃的地方,也正是卫天鹏他们的驻扎地。现在那帐篷虽然已不知到哪里去了,在那帐篷中发生的事,却是小方这一生永难忘怀的。   卜鹰已下马,和小方分享了一块十牛肉和一袋乳酷酒。   这三天他一直很少开口,但是每当酒后,小方就会听见他又在低唱那曲悲歌。那种男子汉的情怀,那种苍凉中带着豪迈的意境,总是比酒更令人醉。   “我们什么时候再往前走?”   “我们不再往前走了。”卜鹰回答,“这里就是我们的地头。”   “你带我到这里来干什么?”小方又问。   这里既然是他们的目的地,难道所有问题的答案都在这里?   卜鹰还没有把答案给他,却从马鞍旁的一个革囊里拿出了两把铁锄,抛了一把给小方。   他要小方跟他了起挖地。   难道他已将问题的答案埋藏在地下?   夜渐深。   他们挖得也渐深,已经挖过了一层松软的沙砾,又挖过了一层风化的岩石。忽然间,“叮”的一声响,小方感觉到自己手里的锄头挖到了一层坚硬的金属。   然后他就看见了岩石之中有金光在闪动。   是黄金!   这一片岩石间,地下全都是黄金。   卜鹰抛下锄头,面对小方:“现在你总该明白我为什么要带你到这里来了。”   他的声音还很平静,“富贵神仙吕三失劫的三十万两黄金,全都在这里。”   “是你埋在这里的?”   卜鹰:“是我,我就是猫盗。”   小方虽然早已想到这一点,却还是不能不吃惊。   卜鹰凝视着他,慢慢地接着道:“我们那队伍里,每个人都是猫盗,他们才真正是久经训练、百战不死的战士,卫天鹏属下那些人跟他们比起来,只能算是初学刀剑的孩子。”   他声音中并没有讥消之意,因为他说的是事实:“卫天鹏想不到我们根本不想把这批黄金运出沙漠。”   “永远都不想运出去?”   “永远!”   卜鹰的回答极为肯定,小方却想不通了。   他们费尽苦心盗劫这批黄金,当然是为了黄金的价值。   如果把黄金永远埋在地下,黄金岂非也变得和沙石尘土无异?   卜鹰不等小方问出来,已经先回答了这个问题。   “我们并不想要这批黄金。”卜鹰道,“我们劫走这批黄金,只不过因为我们也不能让吕三他们利用这批黄金去对付别人。”   “别人?”小方忍不住要问,“别人是些什么人?”   “就是这两天你天天都能看得见的那些人。”卜鹰道,“也就是波娃、班察巴那他们的族人和姐妹兄弟。”   “吕三为什么要对付他们?”小方又问,“准备怎样去对付他们?”   卜鹰先要小方将挖掘出的沙石重新埋好,才开始叙说这件事:“他要推翻藏人们已信奉百年的宗教,要刺杀他们心目中的活佛,要在这里建立他自己的宗教。”   这是个极庞大惊人的计划,吕三不择手段来做这件事,只因为   “他信奉的是拜火教,他的父亲是波斯人,是个狂热的拜火教徒。”卜鹰道,“所以他要用拜火教去取代喇嘛在西藏中的地位。”   他的态度极严肃:“但是这种宗教信仰已在藏人心中根深蒂固,所以吕三计划如果实现了,西藏境中必将永无宁日。”   “所以你们不能让他的计划实现。”   “绝不能。”卜鹰说得更坚决,“为了阻挠他,我们也不择手段,不惜牺牲一切。”   小方沉默,卜鹰又道:“第一个牺牲的就是波娃。”他说,“牺牲最大的就是她。”   “她才是班察巴那说的那个为了族人而牺牲自己的女人?”小方问,“不惜牺牲一切潜伏到吕三组织内部去做奸细?”   “不错,她是的。”   卜鹰道:“这秘密我们绝不能让别人知道,所以在那不祥的‘黑羽之帐’中,我只有让你误会她,在‘死颈’外那一战中我们也绝不能让她走出第三顶轿子。”   小方也已渐渐明白。   “所以噶伦才肯她住在布达拉宫里,所以你才会去救她。”   “因为我绝不能让她死在噶伦手里,也不能让噶伦抱憾终生。”卜鹰道,“为了噶伦的宗教,她的牺牲已太大。”   他声音中忽然充满悲伤:“她非但不惜自己,甚至不惜牺牲她所爱的人。”   ——波娃最爱的这个人是谁?   小方没有问,也不必再问。   吕三当然要为自己的独生子报仇。为了取得吕三的信任,波娃只有牺牲小方,她自己不忍下手,只有要普松去替她做这件事。   一个女人,为了一种更伟大的爱和信仰,竟不惜牺牲自己心爱的男人,虽然这个男人是完全无辜的,她也置之不顾。   她这样做,有谁能说她错?  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,只有慢慢地躺下去,静静地躺在星光下。   遥远的星光,寒冷无情的大漠之夜,如果他有泪流出,也一定结成了冰。   他没有流泪,经过这件事之后,他这一生恐怕都不会再流泪。   卜鹰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他,“因为你是我的好朋友”,这种话是用不着再说第二次的。   “现在我已将我的事全都告诉你。”   卜鹰只简单他说明了一点:“你可考虑,是留下来跟我们在一起,还是走。”   “我会考虑。”小方说。   “随便你要考虑多久,但是你决定的时候,一定要先来告诉我。”   小方答应。   星光遥远黯淡,夜色寒冷凄清,他们彼此都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。   过了很久,小方才说:“你做事一向极谨慎,可是这次却做是太冒险了。”   “冒险?”   “你不怕有人跟踪我们到这里来?不怕别人发现这里的藏金?”   卜鹰没有说话,黑暗中却传来一阵笑声:“他不怕别人跟踪,因为他知道这一路上我都在你们的附近,就算有条狐狸想跟踪你们,我也已抓住了它,剥下了它的皮。”   这是班察巴那的声音。   小方跃起时,班察巴那已站在他面前,距离他已不及五尺。   这个人的行动远比沙漠上最巧黠的狐狸更难被人发现,他的动作比风更骤,他的眼睛比夜色更深沉,他凝视着小方。   “他当然也不怕你会泄露他的秘密。”班察巴那淡淡他说:“从来没有人能泄露我们的秘密。”   他在笑,但他的笑容却像是这凄惊的大漠之夜一样神秘、冷酷无情。   他们又回到了拉萨,灿烂的晴天、跃动的生命和那美丽开朗的“蓝色阳光”都在等着他们。   卜鹰又将小方交给了她。   “他要到哪里去,你就带他到哪里去。”卜鹰吩咐:“他要什么,你就给他什么。”   听到他说的话,想到班察巴那冷酷的笑容,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,无论提什么要求都会被答应的。   他将这绝不容任何人泄露的秘密告诉了小方,在某方面说也是无异宣判了小方的死刑。   小方没有这么想,他好像什么都没有想。   “阳光”还是笑得那么愉快开朗,她绝不问他这几天到哪里去了,只问他:“你想要什么?想要我陪着你到哪里去?”   三天之后,小方才回答他这问题。   “我要一万两银子。”小方说:“我要到一个你绝不能陪我到的地方去。”   这三天里,他们几乎朝夕都在一起,她陪着小方去做一切别的女人不肯陪男人做的事。   她陪他豪赌,陪他痛饮,有时喝醉了,他们甚至睡在一起。   有一天小方酒醉时,发现她竟睡在他身旁。   她睡着的时候远比醒时更温柔,更美丽,更像一个女人。她的身材柔美、皮肤雪白、气味芳香。   宿醉初醒时那种烈火焚烧般的强烈欲望,使得小方几乎忍不住要占有她。   他忍住了,他用冷水冲淋了将近半个时辰,他们之间还是清白的。   可惜他们的清白非但没有人知道,可能没有人相信。   “阳光”竟全不在乎,不管别人对他们怎么想,她却不在乎。   ------------------    第一五章 抉择 第十五章 抉择   这种事本来是一个女孩子最在乎的事,除非她已准备接受那个男人。“阳光”不在乎,是不是她已准备接受他?   但是三天后,小方却忽然提出这要求,而且还要她答应:“你绝不能间我要到哪里去,更不能在暗中跟踪我,否则我说不定会杀了你!”   这要求多么不近人情,他说的话多么绝,连他自己都认为“阳光”会生气的。   她没有生气,她立刻就答应了:“你去,我爱你。”   小方要的这一万两银子,竟然是准备给独孤痴的。   他绝没他忘记他的诺言,他又回到那孩子带他去过的鸟屋。   鸟屋仍在,屋檐下的鸟笼也仍在,但是乌笼却已空了。   笼中的飞鸟已被斩落在地上,每一只都被一剑斩成了两半。   地上的血迹已干,屋里寂无人声。   小方忽然觉得手足冰冷。   上一次他来的时候,难道已经有人跟踪他到这里?   他本来一向自信耳目都极灵敏,无论谁要跟踪他都很难,但经过那大漠之夜里,班察巴那忽然出现在他眼前之后,他的信心已动摇。   ——是谁跟踪他到这里来过?是谁以这种狠毒的剑法斩杀了这些无辜的飞鸟?独孤痴和那个孩子是不是也已死在他的剑下?   陈旧的鸟屋,一走上去,木板就会踩得“吱吱”作响。   小方走上去,推开门。   屋里没有人,也没有尸体,只有一幅图,仿佛是用鲜血画成的图画,画在迎门的木板墙上,画的是一个魔女,在吮吸着一个男人的脑髓。   魔女的容貌是波娃。   被她吮吸着脑髓的男人赫然就是小方自己。   只有这幅画,没有别的字。   但是小方却已完全明白它的意思,仿佛忽然又回到那阴森沉郁的庙宇中,又回到那弯形石龛的壁画前。   他耳畔仿佛又听到那孩子的声音:“……如果你违背了誓言,终生都要像这个人一样,受尽了罗刹鬼女恶毒的折磨。”   小方并没有违背他的誓言,也没有泄露过任何人的秘密。   但是他也没有杀死波娃。   独孤痴一定已查出了波娃没有死,一定以为小方将他出来卖了,所以立刻带着那孩子离开了这乌屋。被斩杀的飞鸟、壁上的图画都是他特地留下来给小方看的,特地要让小方知道他的仇恨和怨毒。——他还有一只手,还可以握剑,还有斩杀飞鸟的力量。   他这个人本来就充满了一种令人永远无法预测的可怕潜力,何况“仇恨”本身也是种可怕的力量!   现在他第一个要杀的人已经绝对不是卜鹰了,而是小方!   小方静静地站在这幅壁画前,站了很久,慢慢地将他带来的一万两银票放在地上。   然后他就大步走了出去;走到蓝天之下。   天气虽然还是同样晴朗,可是他心里却已有了个驱不散的阴影。   他知道独孤痴绝不会放过他的。   从今以后,他这一生中,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那致命的一剑刺来。   他第一次见到独孤痴时就知道了,他们彼此间,迟早总有一个要死在对方手里的。   “阳光”果然还在等着他。他看到她之后,第一句话就说:“卜鹰现在哪里?”小方道:“我要去见他,现在就要去见他!”   宽大洁净的厢房,新鲜充足的阳光,每一样东西都是精选的,既不会有多余,也不会缺少什么。   酒是甜美醇厚的波斯葡萄酒,盛在透明的水晶杯里,闪动着琥珀色的光。   卜鹰倒了一杯给小方,自己低斟浅酌,喝完了小半杯,然后才问:“你是不是已决定要走?”   “是!”   小方的回答还是和以前他回答问题时同样简单明确,好像根本不知道这问题比他以前回答过的任何问题都严重得多。   卜鹰没有再问,也没有再说什么,他们都没有再开口。   远处的白云在天,风在树梢,积雪的山巅在晴朗的蓝天下,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活挣扎,不平凡的人在为自己的生命奋斗。   可是这些事都距离他们很远,屋子里安静得就像是一个死人的心脏。   然后暮色就渐渐来临了。就像是一瞬间的事,夜色忽然就已笼罩大地。*   屋子里有灯,可是谁也没有去点燃它。两个人静静地坐在黑暗中,窗外有星升起。有月升起,直到星光、月色照入窗户,卜鹰才开口。   “我很了解你,你已经决定了的事,就绝对不会更改的。”   “我已经决定了。”小方显得出奇的平静,“我非走不可。”   卜鹰并没有问他“为什么”,却忽然问:“你还记不记得班察已那说过的那句话?”   “我记得。”小方道,“他说,从来都没有人能泄露你们的秘密。”   “我相信你绝不会泄露别人的秘密,但他不同,他从不相信任何人。”卜鹰道:“他总认为只有死人才能保守秘密。”   小方的手握紧:“你呢?”   卜鹰没有直接回答这问题,只告诉小方:“有些事,我也不能做主的。”他慢慢地接着道,“譬如说,你要走,我也没法子留住你。”   小方忽然明白卜鹰的意思了,因为他忽然想起了卜鹰说过的两句话:   ——不是朋友,就是仇敌。   ——对付仇敌,绝不能留情。   朋友变为仇敌,拥抱变为搏击,鲜血像金搏中的美酒般流出。   奇怪的是,在这一瞬间小方所想的并不是这些,不是杀戮不是死亡不是毁灭。   在这一瞬间,他忽然想到了他的故乡江南,宁静美丽的江南,杏花烟雨中的江南,柔橹声里多桥多水多愁的江南。   卜鹰的声音也变成在江南般遥远。   “我早就知道你要走的。”卜鹰说,“你回到拉萨,没有再去看波娃,我就已知道你决心要离开我们,因为你自己知道你永远无法了解我们,也无法了解我们所做的事。”   他忽然打断他自己还在说的话,忽然间小方:“你在想什么?”   “江南。”小方说道:“我正在想江南。”   “你在想江南?此时此刻,你居然在想江南?”   卜鹰的声音里没有讥消惊异,只有一点淡淡的伤感:“你根本不是我们这一类的,你是个诗人,不是战士,也不是剑客,所以你才要走,因为现在你居然还在想着江南。”   小方抬起头,看着他:“现在我应该怎么想?想什么?”   “你应该想想严正刚,想想宋老夫子,想想朱云,想想他们是些什么人。”   “我为什么要想他们?”   “因为他们绝不会让你走的。”卜鹰道:“如果世上只有一个法子能留住你,他们一定就会用那个法子对付你。如果他们认为一定要割断你的咽喉才能留住你,他们的刀绝不会落在别的地方。”   “他们都是这种人?”   “他们都是的。”卜鹰道:“他们不但能把人的咽喉像割草般割断,也能把刀锋上的血当做水一样擦干。”   小方凝视着他,过了很久才慢慢他说:“你该知道有时候我也会这样做的。”   卜鹰的锐眼中忽然透出“魔眼”般的寒光,掌中的水晶杯忽然碎裂,忽然站起来,推开窗户:“你看那是什么?”   从窗子里看出去,可以看到一根很高的旗扦,旗杆上已挂起一盏灯。   “那是一盏灯。”小方说。   “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?”   小方不知道。   卜鹰遥望着远处高挂的红灯,眼睛里忽然露出一种从未有的痛苦之色。   “那意思就是说,他们也知道你要走了,已准备为你饯行。”   他忽然伸手,弹指,弹出了一片水晶杯的碎片,急风破空声尖锐如鹰啸。   二十丈外的红灯忽然熄灭,卜鹰眼中的寒光也已消灭。   “所以现在你已经可以走了。”他没有回头再看小方,只挥了挥手,“你走吧。”   小方走出门时,就看见了“阳光”。   “阳光”正站在院子里一棚紫腾的阴影下,脸上那种阳光般开朗愉快的笑容也不见了。   她虽然还在笑,笑容看来却己变得说不出的阴郁哀伤。   小方走过去,走到她面前:“你也是来为我饯行的?”   “我不是。”她忽然握住小方的手,她的手冰冷,“你知不知道他们准备用什么来为你饯行?”   小方笑了笑:“用我的人头,还是用我的血?”   他也握住“阳光”的手:“你要说的我都知道,可是随便他们要用什么,我都不在乎。”   “阳光”吃惊地看着他:“你不在乎?真的不在乎?”   “反正我已决心要走了。”小方道,“随便用什么法子走都一样。”   活着也是走,死了也是走,既然已决心要走,就已没有把死活放在心上。   “阳光”终于放开了他的手,转过头去看花棚阴影下一枝枯萎的紫滕。   “好,你走吧!”她指着角落里一个小门,“你从这道门走,第一个要为你饯行的是严正刚,你要特别注意他的手。”   小方看见过严正刚出手。   在那悬挂着黑色鹰羽的帐篷中,在那快如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间,他就已卸下了柳分分的魔臂。   他用的是左手。   “我知道,”小方说,“我会特别注意他的左手。”   “阳光”的声音忽然压得很低:“不但要注意他的左手,还要注意他的另外一只手。”   “另外一只手?”小方道:“右手?或……”   “不是右手!”   难道严正刚也有另外一只手,第三只手?   小方还想再间时,她已经悄悄地走了,就像是日薄崦嵫时阳光忽然消失在西山后。   只不过太阳明日还会升起,小方这一生可能永远见不到她了。   无论你在什么时候、什么地方看见严正刚,他看来都好像是在庙堂中行大典一样,衣着整齐洁净,态度严肃恭谨。   现在他看来也是这样于的,当他一刀割断别人咽喉时,态度也不会改变。   小方走过去,连一句不必要说的话都没有说,一开口就问:“你准备用什么替我饯行?”   “用我的左手。”   严正刚的回答也同样直接干脆,“这里是盗窟,人了盗窟,就像是入了地狱,想离开只有再世为人。你要走,我就只有杀了你,用我的左手杀你。”   他一直将他的左手藏在衣袖里。   “我从来不用武器,我这只手就是杀人的武器。”严正刚道,“江湖中善用左手的人,出手绝对没有比我更快的,所以你一定要特别注意!”   “我见过你出手,我当然会注意的。”小方问,“可是我不懂,你既然要杀我,为什么要提醒我注意?”   “因为我要你死得心服口服。”严正刚道,“我要你死而无怨。”   小方叹了口气:“严正刚果然人如其名,公正刚直,绝不肯做欺人的事,所以你如果偶尔做一次,谁也不会怀疑的。”   严正刚的脸色还没有变,眼神却己变了。   小方又接着说:“如果我真的全神费注,注意你的左手,今天我就死定了。”   他忽然间笑了笑,“幸好我还没有忘记柳分分。”   “柳分分?她怎么样?”   “连她都没有怀疑你,连她都上了你的当,何况我这个初出道的小伙子?”小方道,“你能做宋老夫子的第三只手,当然也可以用他的手做你的第三只手,用第三只手来杀我。”   他又叹了口气:“那时我死得虽然心不服口不服,心里就算有一肚子怨气,也发不出来了。”   严正刚的脸色也已改变了:“想不到你居然还不太笨。”   他已准备出手,他的眼睛却在看着小方身后的那道小门,宋老夫子无疑就在小门后,只要他一出手,两人前后夹击,小方还是必死无疑,江湖中几乎已没有人能避得开他们的合力一击。   小方却又笑了笑:“还有件事你一定也想不到。”   “什么事?”   “我另外也有只手。”小方道:“第三只手。”   严正刚冷笑:“你也有第三只手?我怎么看不见?”   “你当然看不见,你永远都看不见的。”小方道,“但是你绝对不能不信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   “因为你的第三只手,现在已经被我的第三只手绑起来了。”小方突然道:“如果你不信,不妨自己去看看。”   严正刚当然不会去看的,他笑了。   他很少笑,有时终月难得一笑,可是这次他真的笑了。   因为这件事真的很好笑,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么可笑的事。   一个初出道的年轻小伙子,居然想用这种法子来骗一个像他这样的老江湖。   他少年时就已成名,壮年时纵横江湖,杀人无算,中年后虽然被仇家逼得改名换姓,亡命天涯,智慧却更成熟,经验也更丰富,他怎么会上这种当!  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,他藏在衣袖里的手已闪电般击出。   他出手时,宋老夫子也一定会配合他出手的。   他们并肩作战多年,出生入死,身经百战,他们的配合从来未有一次出过意外,从未有一次失过手。   这一次却是例外。   严正刚已出手,门外的宋老头子却完全没有反应。   他一击不中,再出手。   门外还是完全没有动静。   严正刚不再发出第三击,竟然凌空跃起,掠出那道小门。   宋老夫子果然在门外,却已倒在墙角下,只能看着他苦笑。   严正刚笑不出来了,他终于发觉这件事一点都不可笑。   小方已经走了。   他确信严正刚绝不会再追,击倒了宋老夫子,就无异也击倒了严正刚。   他当然不是用他的“第三只手”击倒宋老夫子,他没有第三只手。   可是他有第二双眼睛——“阳光”就是他的第二双眼睛。   如果不是“阳光”的暗示,他绝不会想到宋老夫子会躲在暗处等着和严正刚前后夹击。   “阳光”说的虽然并不太明显,却已使他想起了他们联手对付柳分分时所用的诡计。   他先找到了宋老夫子,先用客气的微笑、有礼的态度稳住了宋老夫子,就在宋老夫子已经认为他已完全丧失斗志时,他忽然出手了,以最快的手法,点住了宋老夫子三处穴道。   宋老夫子不是他的朋友,是他的仇敌,对付仇敌是可以不择手段的。   小方对自己这次行动觉得很满意。   下一个要为他“饯行”的人是谁?   他记得卜鹰曾经对他提过“朱云”的名字,也记得朱云就是“鹰记”商号的总管,是个非常诚恳、非常规矩的年轻人。   小方从未想到他也是个身怀绝技、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。   但是卜鹰提到他名字时,却好象把他的份量看得比严正刚还重,要掌管“鹰记”商号也绝不是一个普通人所能做得到的,如果他没有特别的武功和才能,卜鹰也绝不会将这么重要的职位交给他。   小方相信卜鹰绝不会看错人,他对朱云已经有了戒心。   就在这时候,他看见了朱云。   朱云看来还是和平时一样老实规矩,唯一不同的地方是,他手上多了一柄剑。   一柄很普通的青钢剑,剑已出鞘。   朱云双手抱剑,剑尖下垂,向小方恭敬行礼。   “晚辈朱云,恭请方大侠赐招。”   小方笑了笑:“我不是大侠,你也不是我的晚辈,你不必太客气。”   他刚才对宋老夫子的态度和朱云对他同样客气,现在宋老夫子己倒在墙角里。   这些日子来,他又学会了很多事。   他也明白朱云的意思——晚辈求前辈赐招,就不必大公平了,前辈的手里没有剑,晚辈也一样可以出手的。   朱云果然已出手。   他的出手并不快,招式间的变化也不快,事实上,他的招式根本没有什么精妙复杂的变化,只不过每一招都用得很实际,很有效。   这种剑术虽然也有它的优点,可是用来对付小方就不行了。   小方虽然赤手空拳,可是施展开每个练武者都必学的“空手人白刃的功夫,应付这柄不已游刃有余。   他甚至已经在怀疑,卜鹰对朱云是不是估计得太亢些,朱云是不是还没有将真功夫使出来。   小方正想增加压力,逼他使出全力,朱云却已经后退十步,再次用双手抱剑,剑尖下垂,向小方恭敬行礼:“晚辈不是方大侠对手,晚辈已经败了。”   现在就认输未免还太早,卜鹰属下,本不该有这种人的。   卜鹰属下都是战士,不奋战到最后关头,绝不会轻易放弃。   朱云忽然笑了笑:“方大侠一定会认为晚辈还未尽全力,还不该放手的。”   小方承认这一点,朱云微笑道:“晚辈不愿再战,只因为晚辈已不忍与方大侠缠斗下去了。”   小方忍不住问:“你不忍?为什么不忍?”   “因为方大侠已中了奇毒,已经绝对活不到半个时辰了。”朱云道:“如果晚辈再缠斗二十招,方大剑的毒性一发作,就必死无救了。”   小方也在笑。   朱云说的话,他根本就不信,连一句也不信。   “我中了毒?你看得我中了毒?”   小方故意问:“是什么时候中的毒?”   “就在片刻之前。”   “卜鹰给我喝的酒中有毒?”   “没有,酒里绝对没有毒。”朱云道,“他要杀你,也不必用毒酒。”   “毒不在酒里,在哪里?”   “在手上?”   “谁的手?”   朱云反问:“你刚才握过谁的手?”   小方又笑了。   他刚才只握过“阳光”的手,他绝不相信“阳光”会暗算他。   朱云却在叹息:“其实你应该想得到的。她也是为你饯行的人,第一个为你饯行的就是她;只不过她用的手法和我们不同而已。”   “有什么不同?”   “她用的方法比我们温和。”朱云道:“但是也远比我们有效。”   “她用的是什么法子?”   “你们最近常在一起,你应该看见她手上一直戴着个戒指。”   小方看见过那个戒指,纯金的戒指,式样仿佛很好,手工也很好。   究竟是什么式样,小方都己记不清了。在拉萨,每个女人都戴着金饰,在每一条河流滩头,都可以看见人们用最古老原始的方法就能捞取到大量的金沙。   手上戴着一个纯金的戒指,在这里绝不是件能够引人注意的事。   “可是她戴的那个戒指不同。”朱云道,“那个戒指虽然只有几钱重,却远比几百两黄金更珍贵。”   “为什么?”小方问,“是不是因为它的手工特别精细?”   “不县”   “是为了什么?”   “是因为戒指上的毒。”朱云道,“是用三十三种毒淬成的。先将这三十三种剧毒淬入黄金,再打成这么样一个戒指。戒指上有一根刺,比针尖还细的刺,刺入你的皮肤时,你连一点感觉都没有,可是半个时辰内,你已必死无救。”   小方已经不笑了,但是也没有特别的反应。朱云却仿佛在为他惋惜:“本来我们都已经把你当作朋友,如果你不走,这里绝对没有人会伤害你,‘阳光’更不会。”   他叹息着说:“不幸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。”   小方忽然打断他的话。   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。”小方道,“不是朋友,就是仇敌,所以她才会用这种方法对付我,你们对付仇敌本来就是不择手段的。”   朱云并不否认。   小方又道:“她先把严正刚和宋老夫子的杀着告诉我,为的就是要稳住我,要我对她完全信任,她才能在我不知不觉中把毒刺刺入我的掌心。”   他忽然问:“可是你为什么要把这件事告诉我呢?”   朱云还没有回答,小方又问他:“毒蛇噬手,壮士断腕,你是不是要我斩断自己这只手?”